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张鹏法官

公诉人

辩护人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8月17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窃取巨量公民信息牟利 涉嫌犯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46:05]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3:46:38]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窃取巨量公民信息牟利 涉嫌犯罪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47:43]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张鹏。
    [13:48:43]
  • [主持人]:
    张鹏,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13:49:00]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3:49:18]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7年间,梁某(另案处理)在安徽省阜阳市通过网络购买能够即时获取移动端访问用户的手机号码、IP地址、搜索关键词等信息的计算机代码,并架设服务器、搭建网站向他人出售权限及上述代码。购买者使用被告人梁某提供的代码植入其所属网站,即可获取访问该网站的用户个人信息并记录于服务器数据库,购买者通过权限查询使用上述信息。经查,51ez.cn等26个网站、服务器通过上述方法共计抓取公民个人信息1232270条。2017年6月,时某(男,26岁)在本市海淀区访问51ez.cn网站时发现其手机号码等信息被窃取后向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被告单位山西京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史某、晋某通过互联网购买上述权限及计算机代码,架设服务器、搭建网站并将代码植入其公司网站,获取访问网站的用户手机号码、IP地址、搜索关键词等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权限及代码获利。经查,被告单位山西京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史某、晋某共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0990条。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及被告单位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3:49:37]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50:00]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3:50:13]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3:51:51]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3:52:48]
  • [审判长]:
    现在核实二被告人、被告单位及各辩护人信息。
    [13:53:44]
  • [审判长]:
    今天因被告单位山西京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故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据刑诉法相关规定,不能开庭审理此案。下次开庭另行通知。
    [13:54:3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4:03:0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03:23]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03:50]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周宇航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14:04:09]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4:04:23]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