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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14时,通州法院审理 “邻里买房闹纠纷 诉至法院要赔偿” 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杨艳玲。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邻里买房闹纠纷 诉至法院要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08:01]
- [主持人]: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14:09:25]
-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4:09:54]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姜某,男,1960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凌某,男,1960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14:19:19] - [原告]:没有。[14:21:28]
- [被告]:没有。[14:21:35]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161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姜某诉凌某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14:23:18]
- [审判员]: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7条第2款、第160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徐明祺独任审理,书记员王晶伟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14:23:42] - [审判员]:原告是否听清?[14:23:54]
- [原告]:听清了。[14:24:06]
- [审判员]:是否申请回避?[14:24:17]
- [原告]:不申请。[14:24:28]
- [审判员]:被告是否听清?[14:32:32]
- [被告]:听清了。[14:33:00]
- [审判员]:是否申请回避?[14:33:10]
- [被告]:不申请。[14:33:19]
- [审判员]:继续宣布当事人诉讼权利: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原告是否听清?[14:33:35] - [原告]:听清了。[14:33:51]
- [被告]:被告是否听清?[14:34:03]
- [被告]:听清了。[14:34:14]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原告是否听清?[14:34:27]
- [原告]:听清了。[14:34:37]
- [审判员]:被告是否听清?[14:34:48]
- [被告]:听清了。[14:34:59]
- [审判员]:原告宣布起诉书或口头陈述起诉的事实和理由。[14:35:11]
- [原告]:诉讼请求内容同起诉书。1、确认原告姜永堂与被告凌天福2011年X月X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有效。2、判令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X村X号院【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编号:集建()子第x号】内北房五间归原告姜某所有。[14:35:30]
- [审判员]:原告方诉讼请求有变更吗[14:35:57]
- [原告]:无[14:36:07]
- [审判员]:被告答辩[14:36:19]
- [被告]: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14:36:28]
- [审判员]: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原告听清了吗?[14:36:45]
- [原告]:听清了。[14:36:59]
- [审判员]:被告听清了吗?[14:37:10]
- [被告]:听清了。[14:37:19]
- [审判员]:原告举证[14:37:32]
- [原告]: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买卖房屋契约
3.户口本[14:37:43] - [审判员]:被告质证[14:37:52]
- [被告]:对证据1、2、3均认可[14:38:06]
- [审判员]:被告举证[14:38:17]
- [被告]:没有证据[14:38:28]
- [审判员]:把证据原件退还给原告[14:38:38]
- [原告]:收到[14:38:53]
- [审判员]:原告你的户口在哪?[14:39:04]
- [原告]:通州区X村x号。[14:39:14]
- [审判员]:原告你的户口性质?[14:39:25]
- [原告]:是农户。[14:39:37]
- [审判员]:原告在村里有自己的宅基地吗?[14:39:48]
- [原告]:有一处。[14:39:57]
- [审判员]:被告你对买卖房屋契约的真实性有异议吗?[14:40:10]
- [被告]:认可,无异议。[14:40:21]
- [审判员]:原告,协议当时在哪签署的?[14:40:32]
- [原告]:在我家签的。[14:40:42]
- [审判员]:当时的执笔人是干什么的[14:40:52]
- [原告]:一个是大队的工作人员,一个是被告亲戚。[14:41:03]
- [审判员]:涉案房屋什么时候交付原告的?[14:41:17]
- [被告]:买房时,买房时一次性给了我五万,后来陆续给的。[14:41:38]
- [审判员]:被告,买房的钱给了吗?[14:41:57]
- [被告]:给了,全部都给清了。[14:42:09]
- [审判员]:原告,现在谁在这个房子里住?是否进行过翻建或翻修?[14:42:21]
- [原告]:我在此居住,我翻修了原先的房子,新建了两间正房和四间倒座房。[14:42:34]
- [审判员]:原告买房的时候院内有什么房子[14:42:45]
- [原告]:买的时候正房五间。[14:42:56]
- [审判员]:被告,买房你家里人都同意吗[14:43:10]
- [被告]:同意。[14:43:24]
- [审判员]:被告现在住在哪?[14:43:33]
- [被告]:在外打工。[14:43:45]
- [审判员]:被告村里还有房吗[14:43:59]
- [被告]:还有一间。[14:44:11]
- [审判员]:原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14:44:21]
- [原告]:没有[14:44:31]
- [审判员]: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14:44:43]
- [被告]:没有。[14:44:56]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双方发表辩论意见[14:45:09]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4:45:20]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4:45:30]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发表最后意见[14:45:45]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4:45:57]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4:46:08]
- [审判员]:本案涉及到合同效力,法院不再进行调解
今天开庭到此,双方看笔录签字,听候法庭处理,笔录五日内可查。现在休庭。[14:46:22] -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14:46:52]
- [声明]: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4: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