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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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14时,房山法院审理“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 诉至法院请求予以调整”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4:33:2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陈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男子为购房‘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 诉至法院请求予以调整 ”案。
    [14:33:31]
  • [主持人]:
    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33:57]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 诉至法院请求予以调整 ”案的案情。
    [14:34:15]
  • [主持人]:
    原告北京某医药保健公司诉称:2013年7月1日,孟某到原告公司处工作,岗位是库工,月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原告与孟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后因孟某个人原因无法在原岗位工作,2018年5月9日调至安全部门担任辅助消防工作岗位;2018年5月15日12时许,原告公司的副总经理、厂长前来公司进行业务考察,重要客户正在参观公司车间及设施时,发现孟某正在原料库睡觉,给原告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导致客户质疑公司质量管理问题,客户流失,给原告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万元,后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孟某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随后经房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原告公司支付孟某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0000元、工资差额829.75元,原告公司不服此仲裁书,故将孟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公司不需要支付被告孟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000元、不需要支付被告孟某工资差额829.75元。
    [14:35:25]
  • [主持人]:
    该案由本院审判员杜巧静独任审理,包梦轩担任书记员。
    [14:35:32]
  • [主持人]:
    现在,法庭已经做好了开庭准备。
    [14:38:07]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则,维护法庭的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14:38:16]
  • [审判员]:
    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
    [14:38:36]
  • [原告]:
    北京某医药保健品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工业区金光路5号。
    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14:41:33]
  • [原告委托代理人]:
    邓心刚,北京市鉴杜律师事务所。
    [14:42:19]
  • [被告]:
    孟某,女,1973年9月24日出生,蒙古,住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扣花营村三道岔2号。
    [14:55:10]
  • [被告委托代理人]:
    温正,北京市智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14:55:17]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
    [14:55:35]
  • [原告]:
    无异议。
    [14:56:36]
  • [被告]:
    无异议。
    [14:56:43]
  • [审判员]: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北京某医药保健品公司与被告孟某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杜巧静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包梦轩担任法庭记录。如果你们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可以提出理由申请回避。
    是否申请回避?
    [14:56:51]
  • [原告]:
    不申请。
    [14:57:08]
  • [被告]:
    不申请。
    [14:57:17]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诉讼权利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权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义务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规则;
    2、如实陈述事实。
    ?原告不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不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是否听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及义务?
    [14:57:30]
  • [原告]:
    听清楚了。
    [14:57:51]
  • [被告]:
    听清楚了。
    [14:58:02]
  • [审判员]:
    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4:58:10]
  • [原告]:
    宣读起诉书(略)。诉讼请求:1、原告无需支付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工资差额829.75元;2、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0000元;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4:58:19]
  • [被告]:
    见答辩状。其中我们要的工资差额是不包括加班费的。
    [14:58:31]
  • [审判员]:
    现在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原告,向法庭提交支持你诉讼请求的证据?
    [14:58:41]
  • [原告]:
    证明目的见证据清单。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员工手册、库房管理制度,证明公司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了这两项,被告违反该两项制度,其中员工手册5.4条有相关规定;3、培训记录照片;4、签到记录;5、录音及光盘、文字整理资料,证明被告违规的事实,证明通知被告解除;6、请假条8张;7、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当天解除;8、劳动合同,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解除的情况;9、仲裁裁决书;10、证人证言2份。
    [14:58:50]
  • [被告]:
    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认可;2、员工手册和库房管理制度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也没见过,库房管理制度还是复印件,员工手册5.4条中被告就是库房管理员,不存在批准不批准一说;3、培训记录照片无法证明是针对库房管理制度培训的照片,也辨别不出哪个是被告,真实性证明目的不认可;4、培训签到表,这个时间和证据3的时间不符,也不是针对库房管理制度进行的培训,第27的被告签字也不认可,不是被告签的,是复印件,所以不认可真实性证明目的和关联性;5、录音及光盘、文字整理资料(当庭播放光盘),我方听不清楚无法核实,对原告的证明目的不认可,也可以看出原告在逼迫被告主动辞职;6、请假条8张,2017.12.22的假条不认可,请假时间明显涂改,和考勤核对后那天并没有请假,2018.3.24和25日认可没上班,实际上是公休日,本来就不该出现请假,可以看出要求加班,但原告也没支付工资,2018.5.5和6日没上班认可也是周六日,2018.5.15的认可,证明出勤了,原告无故解除被告,当天让我签解除手续,不签不让走也没法算工资,那天还剩下40分钟到下班时间,我就被迫签了那天的请假条,剩余假条认可;7、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我方没收到,仲裁时才看到,事实和解除理由依据不认可,可以看出原告违法解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认可,且这两样解除日期都不一样;8、劳动合同,是复印件,我方手里没有这份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对于依据这个劳动合同解除也看不出来,证明目的不认可;9、仲裁裁决书,真实性认可,根据原告仲裁的考勤表核算的工资差额,2018.5的考勤表不认可,其余时间认可,而这次原告没提供这份证据,;10、证人证言2份,对于闫新强的证人证言不认可,作为原告的副总,出具肯定对我方不利。仲裁中曹志杰是原告的代理人,在本次庭审中他不应当作为证人出庭,他所说的一切我方也不会认可。
    [14:59:01]
  • [原告]:
    我方还有录音证据在曹志杰手机里,庭后提交。另外提交一份人事变动申请表和面谈表,证明被告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已经不是库房管理人员,鉴于被告不认可培训签到表,我方庭后提交培训签到表原件,并申请对其笔迹进行司法鉴定。
    [14:59:21]
  • [审判员]:
    被告看一下,发表质证意见?
    [14:59:30]
  • [被告]:
    人事变动申请表和面谈表,真实性认可,人事变动申请表可以显示被告工资里没有加上加班工资,存在工资差额事实。面谈表证明被告岗位是消防管理员和库房管理人员,所以被告在库房待着是有理由的是其工作之一。
    [14:59:46]
  • [审判员]:
    被告,向法庭提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
    [14:59:55]
  • [被告]:
    原告在仲裁期间提交的考勤表(2017.9-2018.5),5月份考勤我方不认可,剩下时间认可。
    [15:00:03]
  • [审判员]:
    原告,辨认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5:00:43]
  • [原告]:
    是我方在仲裁期间提交的,真实的,不过后面那几百块钱被告没领,被告以这个计算工资差额不认可。
    [15:00:52]
  • [审判员]:
    2018.5出勤情况?
    [15:01:01]
  • [被告]:
    2018.5月1日是法定假日,1日-4日是厂子放假,没上班,5日、6日是周六日我写了假条休息,12日和13日周六日休息,其余时间除了周六日都上班了。同时提交一份银行流水记录,证明5月份工资没发的事实。
    [15:01:12]
  • [原告]:
    银行流水记录,真实性认可,但是要求工资差额不认可,工资是按照考勤和合同发放。针对被告说的出勤情况,2018.5月上班上了七天,认可被告说的上了七天班。
    [15:01:23]
  • [审判员]:
    入职时间是2013.7.1,解除时间是2018.5.15,有无异议?
    [15:01:33]
  • [原告]:
    没有。
    [15:01:44]
  • [被告]:
    没有。
    [15:01:53]
  • [审判员]:
    2017.9.1-2018.5.15工资核算的标准,如果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什么意见?
    [15:02:39]
  • [原告]:
    我方认为不需要支付,若要支付由法庭裁定。
    [15:02:54]
  • [被告]:
    2000元每月。
    [15:03:00]
  • [审判员]:
    被告答辩时是说工资差额不包括加班费的?明确一下仲裁时索要的是否包括加班费?
    [15:03:09]
  • [被告]:
    我方在仲裁时没有把加班费算进去,2886元不包括加班费,这是最低的金额,我方同意以2000元作为工资和加班费的计算。
    [15:03:37]
  • [审判员]:
    解除关系的情形?
    [15:03:52]
  • [原告]:
    2018.5.15中午,我公司人员带外来人员来看库房,结果发现被告在原料库房(药品)睡觉,根据被告刚才说的,她也认可说自己在库房待着了,这是自认,被告就不能去那里待着,1点到2点找了被告谈话,被告说要辞职,之前调岗位也是为了照顾她。被告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员工守则和库房管理制度,这是重大违纪,当天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本人也是收到该通知书,2018.5.16日进行公示。
    被告:我没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也没给我看。当时,公司把我叫办公室说我不能在库房不能早进库房,我说公司之前也没这样的规定,公司就让我写辞职报告,我承认我在库房,我不承认在库房睡觉,厂子就是找理由开除我。公司没有规定不能早进库房,我们不能迟到,我是早去了。另外,2018.5.15都解除了为什么还让被告签请假单,解除的具体流程又是什么,合法性又在哪里。
    [15:04:00]
  • [审判员]:
    解除的依据?
    [15:04:23]
  • [原告]:
    员工手册中5.4规定不经批准不准进入库房,7.22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库房管理规定第九条。我为什么让被告写辞职报告,是考虑到被告的个人情况,开除对其不好,照顾她。
    [15:04:29]
  • [审判员]:
    解除关系时的岗位?
    [15:04:38]
  • [被告]:
    库房和消防管理人员,面谈表中有具体的说明。
    [15:04:52]
  • [审判员]:
    单位有没有告诉过非工作时间不能去库房休息?
    [15:04:58]
  • [被告]:
    没有。
    [15:05:06]
  • [审判员]:
    鉴于原告所称录音在法庭外曹某的手机中,现在法庭允许去庭外拿一下曹某的手机。
    [15:06:34]
  • [原告]:
    但是我不知道录音在哪里。
    [15:06:39]
  • [被告]:
    可以庭后再提交。
    [15:06:51]
  • [原告]:
    我现在申请闫某出庭作证,撤回曹某这个证人。
    [15:06:58]
  • [审判员]:
    传证人闫某出庭。
    [15:07:19]
  • [证人]:
    原告公司副总,我是闫某,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住北京市朝阳区。
    [15:07:55]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要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不得作虚假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人依法作证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不得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
    证人,向法庭陈述你所知道的案件情况?
    [15:08:08]
  • [证人]:
    记不清哪天了,就是那天客户来了,我和客户一起去车间和库房转了转,走到4楼原料库,发现有个员工在原料库睡觉,后来就走了,客户提出我们公司是什么情况,提出了异议,我后来就解释让客户走了。
    [15:08:20]
  • [审判员]:
    事情发生经过,签名是你签名吗?
    [15:08:32]
  • [证人]:
    是的。
    [15:08:41]
  • [审判员]:
    被告,证人是公司副总认可吗?
    [15:08:48]
  • [被告]:
    认可。
    [15:09:00]
  • [审判员]:
    双方有没有向证人发问的?
    [15:09:07]
  • [原告]:
    被告睡觉是几个人看到的,被告是什么状态?
    [15:09:15]
  • [证人]:
    曹某、我、客户都在。
    [15:09:26]
  • [原告]:
    有没有开灯?
    [15:09:34]
  • [审判员]:
    很清楚看到有人、有没有开灯记不清了。
    [15:09:41]
  • [审判员]:
    公司有没有员工手册的,有没有让员工参加培训?
    [15:09:49]
  • [证人]:
    我公司有员工手册,有让员工参加培训。
    [15:10:00]
  • [原告]:
    库房管理制度有没有培训过?
    [15:10:07]
  • [证人]:
    如果是培训,应该是一整套的,针对每个岗位都会进行培训。
    [15:10:16]
  • [原告]:
    后面事情怎么处理的?
    [15:10:24]
  • [证人]:
    最后根据被告违反公司规定,对被告进行解雇,解雇的通知和手续也告知被告本人,公司有告示通知,也通知其本人来,当时也找了被告谈话。
    [15:10:36]
  • [审判员]:
    被告有什么发问的?
    [15:10:48]
  • [被告]:
    你是怎么来的公司?
    [15:11:59]
  • [证人]:
    招聘的过程是经过人介绍来的公司,我和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亲属关系。
    [15:12:09]
  • [被告]:
    客户考察的时间?
    [15:12:26]
  • [证人]:
    不固定,考察点有生产车间、库房等,库房只是一部分。
    [15:12:34]
  • [被告]:
    怎么从库房提取原料、怎么包装?
    [15:12:44]
  • [证人]:
    我不清楚怎么提取,怎么包装。
    [15:12:58]
  • [被告]:
    你认识孟某吗?
    [15:13:08]
  • [证人]:
    见过。
    [15:13:18]
  • [被告]:
    客户来的时候过程?
    [15:13:28]
  • [证人]:
    被告从躺变成起身。
    [15:13:36]
  • [被告]:
    解除劳动通知书怎么发放的?
    [15:13:44]
  • [证人]:
    我不是亲手给的人,我只是听下面人说。
    [15:13:53]
  • [原告]:
    我补充问一个,生产车间管理内容和培训手册包含哪些内容?
    [15:14:03]
  • [证人]:
    是一整套的,各个岗位人员都有的。
    [15:14:12]
  • [审判员]:
    证人退庭。(证人不得离开法院,庭后阅笔录签字)
    [15:14:19]
  • [审判员]:
    双方对证人证言发表意见?
    [15:14:30]
  • [原告]:
    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认可,即使证人是原告的副总,是法人的身份,但是依据诉讼法规定证人也可以出庭作证可以采信。
    [15:14:38]
  • [被告]:
    一、证人和原告法人有亲属关系,根据规定,他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依据;二、根据证人说的他不是很认识被告,事情经过也不是很清楚,他说的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三、证人对库房管理情况不清楚;四、证人对具体的培训内容作为副总不清楚,其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本案的依据。
    [15:14:48]
  • [审判员]:
    曹某的录音在仲裁时候放过吗?
    [15:15:00]
  • [被告]:
    当时听过一点,也不清楚,即使提交了也和本案无关,证明不了事实。确实有这个谈话,仅从文字来看,这是有删减的,不能还原全部过程,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也证明不了被告在库房睡觉。
    [15:15:10]
  • [审判员]:
    文字从哪里体现出来被告承认在库房睡觉?
    [15:15:18]
  • [原告]:
    找她她犯错了肯定不承认,录音被告确实也没承认在库房睡觉。
    [15:15:26]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15:34]
  • [原告]:
    见代理词。
    [15:15:42]
  • [被告]:
    原告提交的证据和证人都看不出解除是合法的,我方要的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合理的;工资差额要的也是合理的,法庭应当支持。
    [15:15:53]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由各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15:16:04]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5:16:12]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及辩论意见。
    [16:16:22]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请求法庭调解?
    [16:16:30]
  • [原告]:
    可以。
    [16:16:43]
  • [被告]:
    我同意按照劳动仲裁来走。
    [16:16:51]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当庭无法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本院不再当庭主持调解,双方庭下可以自行调解。
    [16:17:00]
  • [审判员]:
    本庭不当庭宣判,宣判时间另定。本庭笔录不当庭宣读,5日内可以查阅,下面闭庭,当事人看笔录后签字。
    [16:17:09]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书记员包梦轩提供庭审记录,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6:18:38]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6: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