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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14时,门头沟法院审理“高额利息存争议 诉至法院要本息”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19:07]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高额利息存争议 诉至法院要本息”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康某诉称:原告康某与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按照该合同约定原告康某向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先支付了建筑工程保证金50万元。双方合同签订后,因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面原因原告康某未能进场施工,之后原告康某多次向被告要求退还保证金未果。2016年3月,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每月15 000元的标准向原告康某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并且还款时先行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陆续向原告康某还款40万元,按照补充协议中先息后本的规定,尚有50万元的保证金及利息没有归还,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50万元及利息。
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辩称:我方只同意退还原告50万元保证金本金,不同意原告要求支付利息的主张。[14:19:40]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源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谢新喻担任法庭记录。[14:20:21]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14:20:53]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14:21:07]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14:21:48]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康某与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14:23:07]
- [原告]:原告:康某,男,1979年6月出生,汉族,四川省仪陇县某镇某村农民,住沈阳市苏家屯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4:23:37] - [被告]: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某镇。
法定代表人:蔺某,董事长(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某,男,1958年6月出生,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住北京丰台区。[14:24:28]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26:24]
- [原告]:没有。[14:26:31]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26:41]
- [被告]:没有。[14:27:00]
- [审判员]:经审查,到庭的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源独任审理,本院书记员谢新瑜担任法庭记录。
下面解释申请回避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法庭组成、书记员及鉴定人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各方是否申请回避?[14:27:16] - [原告]:不申请。[14:27:34]
- [被告]:不申请。[14:27:42]
- [审判员]: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庭前已书面告知双方, 法庭就不再赘述了。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14:29:23]
- [原告]:原告康某与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按照该合同约定原告康某向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先支付了建筑工程保证金50万元。双方合同签订后,因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方面原因原告康某未能进场施工,之后原告康某多次向被告要求退还保证金未果。2016年3月,双方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当按照每月15 000元的标准向原告康某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并且还款时先行支付工程保证金利息,截止起诉之日被告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陆续向原告康某还款40万元,按照补充协议中先息后本的规定,尚有50万元的保证金及利息没有归还,故诉至法院要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工程保证金50万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约定的、未支付的利息,以每月15000元为标准,从2017年6月28日起,至实际返还工程保证金之日止;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14:30:12]
- [审判员]: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与起诉状是否一致?有无补充、变更、增加?[14:30:38]
- [原告]:一致,没有。[14:30:50]
- [审判员]:被告陈述答辩意见?[14:31:03]
- [被告]:同之前的陈述和提交的书面答辩意见一致。[14:31:15]
-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及证据规则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及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反驳对方事实和诉讼请求,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14:31:28]
- [原告]:听清了。[14:31:42]
- [被告]:听清了。[14:31:48]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提交?[14:32:02]
- [原告]:借条原件,证明2015年7月3日康某向朴某借款50万元,每月利息15000元。转账记录说明我们给对方转账付款的事实,九笔一共五十万元。[14:38:03]
- [审判员]:被告进行质证。[14:39:43]
- [被告]:对银行转账记录,我一直没有见到过这个东西,我们不知情,这些事情我们都不知情,钱我们没有收到过。[14:39:59]
- [审判员]:原告向法庭提交的2016年5月之后的复印件,其他有原件?[14:40:22]
- [原告]:是的。[14:41:06]
- [审判员]:原告方继续提交证据。[14:41:17]
- [原告]:借条原件,证明2015年7月3日康某向朴某借款50万元,每月利息15000元。[14:41:41]
- [审判员]:被告质证。[14:42:00]
- [被告]:这个我们不认可,我们一概不知。[14:42:12]
- [审判员]:原告什么时候借的50万元?[14:42:29]
- [原告]:2017年7月3号借的,借的现金打到了我们的账户,然后一笔一笔还给了吴某。[14:42:47]
- [审判员]:后来五十万纸币怎么处理的?[14:43:03]
- [原告]:存到康某的银行账户里面,让吴某给蔡某转过去。[14:43:16]
- [审判员]:存到康某公司的转账记录有没有?[14:43:33]
- [原告]:没有。[14:44:23]
- [审判员]:存入的哪个银行?[14:46:26]
- [原告]:农业银行。[14:46:51]
- [审判员]:是你给吴某转账的这个农行账户吗?[14:47:01]
- [原告]:是的。[14:47:17]
- [审判员]:你目前提交的转账记录为什么显示不出来五十万元的进账啊?[14:47:28]
- [原告]:我印象中是存了好几次,现在都四年了。[14:47:42]
- [审判员]:你现在提交的农行的账户显示不出来三号的时候收到入账。目前的证据证明不了你借了五十万元的高利贷,你还是否需要补充证据?[14:47:54]
- [原告]:要是可以查到邮寄过来可以吗?[14:48:10]
- [审判员]:补充的话你们还需要质证。[14:48:22]
- [原告]:好的。[14:48:34]
- [审判员]:你和朴某借的钱什么时候还的?还款的情况。[14:48:47]
- [原告]:是通过银行转账给的,转账记录我们现在无法提供。[14:49:02]
- [审判员]:原告除了要补交的证据和朴某的转款记录还有无其他证据?[14:49:13]
- [原告]:没有了。[14:49:37]
- [审判员]:原告方继续提供证据。[14:49:47]
- [原告]:举证完毕。[14:49:59]
- [审判员]: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供?[14:50:11]
- [被告]:没有证据提交。[14:50:21]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无补充?[14:50:32]
- [原告]:没有。[14:50:42]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证据的质证意见有无补充?[14:50:55]
- [被告]:没有。[14:51:08]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被告是否同意解除合同?[14:51:20]
- [被告]:这个我们不认可和对方签订了合同。[14:51:37]
- [审判员]:被告是否同意对公章进行鉴定?[14:51:47]
- [被告]:我们申请对公章进行鉴定。[14:52:00]
- [审判员]:因为超过举证期限你方提出鉴定申请,法院会对你进行处罚。[14:52:09]
- [被告]:我和法人联系一下询问一下法定代表人的意见。[14:52:21]
- [审判员]:现在休庭。[14:52:31]
- [审判员]:现在继续开庭。你方不知道为什么还要给对方退三十多万元的保证金呢?[14:52:53]
- [被告]:我们以我们书面的为准,我不再申请对公章进行鉴定了,认可合同的真实性。[14:53:06]
- [审判员]:被告上次开庭提交的盖着某公司章的证据有无原件?[14:53:19]
- [被告]:没有原件。[14:53:37]
- [审判员]:原告方,鉴于你方还需要补充提交证据,我院限定举证期限到2018年9月30日之前。[14:53:50]
- [原告]:好的。[14:54:01]
- [审判员]:被告,是否同意解除合同?[14:54:12]
- [被告]:这个活在哪儿,连个影都不知道,我们同意解除合同。[14:54:25]
- [审判员]:鉴于原告方需要补充提交证据,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4:54:5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商允超和谢新喻,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4:56:10]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4: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