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员

原告方

被告方

庭审现场

庭审全景
8月29日9时,朝阳法院审理“称APP下单购买河鲀套餐后堂食 消费者诉平台门店十倍赔偿”案
  • [主持人]:
    欢迎关注朝阳法院审理的“称APP下单购买河鲀套餐后堂食 消费者诉平台门店十倍赔偿”案。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秦文柏。
    [09:13:07]
  • [主持人]:
    下面先介绍一下本案案情。
    原告田先生起诉称:2016年3月至4月,其在北京严肃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严肃科技公司)经营的ENJOY手机APP下单购买了“天正河鲀超值双人餐”15份,该套餐菜品包括河豚皮、河豚鱼刺身、红烧菊黄豚等,共计花费11760元,并在大连天正河鲀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店(简称天正餐饮公司)内消费完毕。
    田先生称,在其购买消费阶段,国家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餐品,也没有特许餐饮店经营河豚鱼。天正餐饮公司是餐品的实际经营提供者,严肃科技公司是餐品信息的广告发布者和网络平台的经营者,两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给消费者带来食用安全风险。其在消费过程中也出现过轻微的河豚中毒症状。
    为此,田先生将严肃科技公司、天正餐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赔偿11760元,并十倍赔偿117600元。
    [09:13:49]
  • [主持人]:
    本次庭审即将开始。
    [09:14:43]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未经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诉讼期间双方不得发生纠纷。
    携带通讯设备者,须关机。
    旁听人员不得作证。
    [09:16:50]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09:17:00]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各方出庭人员身份。
    [09:17:31]
  • [原告]:
    原告田某某,男,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朝阳区。
    [09:20:23]
  • [被告一代理人]:
    被告北京严肃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陈某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学波,北京轩至律师事务所律师。
    [09:21:25]
  • [被告二代理人]:
    被告大连天正河鲀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店,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茜,北京市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09:22:10]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于今天开庭是否有异议?
    [09:23:36]
  • [原、被告各方]:
    无异议。
    [09:23:49]
  • [审判员]:
    现在开庭。今天本院依法对原告田某某与被告北京严肃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天正河鲀餐饮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分店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佳琪独任审理,书记员张茹敏担任法庭记录。
    [09:24:10]
  • [原告]:
    双方当事人具有如下诉讼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提出反诉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有如下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接受合法传唤,按时出庭应诉;如实陈述事实。
    [09:24:43]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09:25:20]
  • [原、被告各方]: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26:05]
  • [原告]:
    现在开庭。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原告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与起诉书有无补充和变更?
    [09:26:26]
  • [原告]:
    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二天正河鲀返还餐费11760元,被告一严肃科技承担连带责任;2、要求被告二天正河鲀支付餐费款十倍价款的赔偿金117600元,被告一严肃科技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500元。
    事实理由如下:2016年3月至4月份,我在严肃公司经营的ENIOY手机网络平台软件下蛋购买了“天正河豚超值双方餐”15份,该菜单中的菜品有河豚皮、河豚鱼刺参、红烧菊黄豚等,共花费11760元,并在天正公司店内消费完毕。天正公司是餐品的实际经营提供者,严肃公司既是餐品信息的广告发布者,也是网络平台的经营者,餐品信息广告由严肃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餐品信息中有如下广告信息:河豚中最美味的珍稀菊黄豚 ,春天正是吃河豚的时节,作为河豚中最正宗、最好吃的一种,菊黄豚体深黄色、腹面白色、胸鳍附近体侧有一菊花状边缘的横长黑斑,因而得名。此次双方餐即包含这道ENJOY独享菜品-红烧菊黄豚,以红烧方式完善呈现菊黄豚的鲜嫩质感。国内唯一一家河豚料理专门店……亦是唯一一家获得国家正式许可正式经营的河豚日料店。但实际上在原告购买消费阶段,因河豚鱼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国家命令禁止经营河豚鱼餐品,也没有特许任何一家餐饮店经营河豚鱼。二被告明知河豚鱼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然后虚构国家特许其为国家唯一的河豚鱼餐品经营的事实,诱使原告消费河豚鱼,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给包括原告在内的消费者带来了巨大食用安全风险,事实上在消费过程中原告也出现过轻微的河豚中毒症状。
    [09:32:37]
  • [被告一代理人]:
    被告答辩意见是否有补充?
    [09:33:57]
  • [被告一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一,我公司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我公司没有收取任何服务费用;第二,我公司已经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且天正河魨公司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第三,我公司作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不应该承担责任,作为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销售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才承担责任,发生纠纷后我公司第一时间告知了原告销售者的真实名称等;第四,原告不是正常的消费者,实为牟利,原告曾多次大量购买河豚的套餐,其为恶意打假人士,不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第五,原告的请求不具备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已经将所购商品消费,不具备退货的条件且原告食用“天正河鲀超值三人餐”后并未出现任何不适。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09:34:16]
  • [被告二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第一,被告是取得合法经营权的经营者,河豚套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第二,原告所购买的套餐已经进行消费,不具备退换货的条件;第三,原告请求10倍赔偿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其食用产品后有人身损害;第四,原告是职业诉讼者,原告在法院有与本案诉讼的食品诉讼或侵权案件,原告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诉讼者,不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最后,原告主张的侵权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09:34:44]
  • [审判员]:
    下面法庭就案件事实向双方询问一些问题,请双方如实陈述。
    就诉讼时效,原告发表意见。
    [09:35:01]
  • [原告]: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3年,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09:35:49]
  • [被告二代理人]:
    认可原告对于诉讼的陈述,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09:36:01]
  • [审判员]:
    最后一笔消费时间?
    [09:36:13]
  • [原告]:
    是2016年4月17日。
    [09:36:26]
  • [被告一代理人]:
    最后一笔消费时间2016年4月17日。
    [09:41:46]
  • [被告二代理人]:
    认可严肃科技。
    [09:41:59]
  • [审判员]:
    涉案主张的套餐?
    [09:42:09]
  • [被告一代理人]:
    28份。
    [09:42:25]
  • [审判员]:
    28份的价格?
    [09:42:36]
  • [原告]:
    单价380每份。
    [09:42:53]
  • [审判员]:
    套餐是否同一类型,套餐单价?
    [09:43:13]
  • [原告]:
    是同一类型,单价是380元,平台可能会给一些优惠。
    [09:43:31]
  • [被告一代理人]:
    是同一类型套餐,单价是一样的,平台没有给优惠。
    [09:43:43]
  • [被告二代理人]:
    认可严肃科技所述。
    [09:43:54]
  • [审判员]:
    食用河豚后身体是否出现不适?
    [09:46:14]
  • [原告]:
    我还赠送了亲朋好友,其他人没有跟我说出现不适。
    [09:46:27]
  • [审判员]:
    原告消费套餐后有无不良反应或者就医记录?
    [09:46:39]
  • [原告]:
    当时就是嘴麻。自己专门了解了下,如果是轻微的,只需要观察,没有其他办法。
    [09:46:52]
  • [审判员]:
    ENJOY平台的经营方是谁?
    [09:47:23]
  • [被告一代理人]:
    是我们。
    [09:47:50]
  • [原告]:
    认可。
    [09:48:01]
  • [被告二代理人]:
    认可。根据平台购买的消费券,只要购买了消费券,我们就要提供料理。
    [09:48:13]
  • [审判员]:
    河鲀料理的提供方是谁?
    [09:48:51]
  • [被告二代理人]:
    是我们。
    [09:49:09]
  • [原告]:
    认可。
    [09:49:19]
  • [被告一代理人]:
    认可。
    [09:49:27]
  • [审判员]:
    平台什么时候开始销售河豚?
    [09:49:40]
  • [被告一代理人]:
    2016年3月开始销售,因为有像原告这样的事情,例如原告认识的刘某也在进行诉讼,所以2016年4月就停止销售了。
    [09:49:54]
  • [被告二代理人]:
    现在店内继续生产销售河豚,2000年之前取得的销售许可。
    [09:50:59]
  • [审判员]:
    原告和刘某的关系?
    [09:51:21]
  • [原告]:
    我们是同事。刘某在被告的消费情况我不清楚。
    [09:51:40]
  • [审判员]:
    双方举证质证。原告举证 。
    [09:58:47]
  • [原告]:
    1、工商处罚决定书网页查询打印件,原件在被告处,证明二被告虚构天正河鲀虚假宣传。
    [09:59:00]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09:59:15]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09:59:39]
  • [原告]:
    2、工商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原件在被告处,证明涉案产品是国际明令禁止销售食用的产品。
    [09:59:52]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0:06]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2真实性不认可,河豚符合食品安全。
    [10:00:17]
  • [原告]:
    3、订单打印件,证明原告通过严肃科技平台购买了天正河鲀产品情况,以及二被告对涉案产品的宣传。我只提交的一份订单,其他14份都和该订单内容一致。
    [10:00:30]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3真实性不认可,以我方提交的为准。
    [10:00:53]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3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以严肃科技提交的证据为准。
    [10:01:05]
  • [原告]:
    4、食用河豚的症状及处理。
    [10:01:18]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4真实性不认可,并未经过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应以医院官方回复为准,证明目的不认可,原告没有提交就医的证据,原告食用河豚28份,第一次和最后食用时隔1个月,如果出现不适,就不会在适用且没有就医记录。
    [10:01:40]
  • [被告二代理人]:
    质证意见同严肃科技。
    [10:02:04]
  • [原告]:
    5、新闻报道两份,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
    [10:02:34]
  • [被告一代理人]:
    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没有经过第三方公证。
    [10:02:46]
  • [被告二代理人]:
    质证意见同严肃科技。
    [10:02:57]
  • [审判员]:
    被告举证。
    [10:04:33]
  • [被告一代理人]:
    提交证据目录,证据名称和证明目的同证据目录。
    证据1合作协议,证明被告作为第三方平台与被告二建立合作,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1条规定,第三方平台承担责任的前提是不能提供入网销售者和服务者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等。
    [10:04:48]
  • [原告]:
    证据1没有原件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5:04]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1真实性认可。
    [10:05:17]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2审核结果的通知、资格证书。
    [10:05:29]
  • [原告]:
    证据2没有原件,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河豚不符合食品安全不允许销售。资格证书与本案无关。
    [10:05:46]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2真实性认可。
    [10:06:00]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3订单明细。
    [10:06:11]
  • [原告]:
    证据3真实性不发表意见。
    [10:06:27]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10:06:41]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4法律文书。
    [10:06:55]
  • [原告]:
    证据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7:11]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10:07:24]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5、判决书。
    [10:07:37]
  • [原告]:
    证据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7:53]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10:08:07]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6公告。
    [10:08:19]
  • [原告]:
    证据6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8:34]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6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10:08:48]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7、某号判决书。
    [10:09:09]
  • [原告]:
    证据7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9:32]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7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09:40]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8检验报告。
    [10:09:52]
  • [原告]:
    证据8没有原件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0:10:10]
  • [被告二代理人]:
    证据8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认可。
    [10:10:25]
  • [审判员]:
    另一被告举证。
    [10:10:32]
  • [被告二代理人]:
    提交证据目录,证据名称和证明目的同证据目录。
    除了证据11、12有原件,其他没有原件。
    [10:11:56]
  • [原告]:
    证据1第一份通知,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其他真实性不认可。
    证据2真实性、证明目的不认可。
    证据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证据4没有原件,真实性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证据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证据6同严肃公司意见。
    证据7真实性不认可。
    证据8真实性、证明目的均不认可。
    证据9真实性、证明目的均不认可。
    证据10、11、12、13、14真实性、证明目的均不认可。
    证据15同严肃科技质证意见。
    [10:12:15]
  • [被告一代理人]:
    证据1到15真实性、证明目的均认可。
    [10:12:31]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无其他事实和证据提交 ?
    [10:12:47]
  • [原、被告各方]:
    没有了。
    [10:12:56]
  • [审判员]:
    关于诉讼时效,各方发表意见。
    [10:13:13]
  • [原告]:
    像平台主张过,通过电话方式,至少打了一次,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对于诉讼时效没有证据提交。
    [10:13:35]
  • [被告一代理人]:
    对于原告是否主张过权利不清楚。诉讼时效以天正河鲀的意见为准。产品责任法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1年,现在已经超过1年。
    [10:14:3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举证期限截止,双方再提交证据本院不再收取,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0:14:49]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15:26]
  • [二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15:37]
  • [审判员]:
    各方是否能在法庭的主持下调解?
    [10:15:50]
  • [原告]:
    双方差距过大,不同意调解。
    [10:16:09]
  • [审判员]:
    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本院不再主持调解,最后陈述意见。
    [10:16:29]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16:43]
  • [二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16:55]
  • [审判员]:
    休庭,各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0:17:0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技术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贾岐颖本次直播记录。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10:17:32]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