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原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

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

庭审全景
9月13日9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所租房屋被认违章 要求拆除索要赔偿”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3:45]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 “所租房屋被认违章 要求拆除索要赔偿”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房某诉称:2017年6月,原告房某(承租方)与被告周某(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被告周某位于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某处住房及院落34年,并约定如因被告周某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居住,周某需赔偿原告的全部经济损失。后被告周某所出租的房屋及院落因手续不全被镇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限定2018年11月30日之前拆除,如不拆除,政府将组织强拆。被告周某在接到通知后,未告知原告,原告在不知情情况下,继续投入了房屋及院落改造装修费用。后原告房某在门缝里收到政府下发的文件,才得知此事。对于政府补贴的拆除费、搬家费、拆除奖励,被告周某也未向原告告知。自承租房屋院落至改造装修原告房某共投资四十余万元。原告房某了解到此情况后多次与被告周某协商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周某辩称:因房屋拆迁所得收益是自身应得的,与原告房某无关,故不同意原告房某的诉讼请求。
    [09:04:25]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单宾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孔德嘉担任法庭记录。
    [09:05:03]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05:31]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06:15]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06:31]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王平村法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房某诉被告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09:07:42]
  • [原告]:
    原告:房某,男,1978年3月出生,回族,某电影制职工,住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
    [09:08:40]
  • [被告]:
    被告:周某,男,1947年6月出生,汉族,某集团退休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飞,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某佳,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09:09:14]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10:06]
  • [原告]:
    没有。
    [09:10:12]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10:26]
  • [被告]:
    没有。
    [09:10:33]
  • [审判员]:
    原被告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单宾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孔德嘉担任法庭记录。
    原告、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被告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11:00]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12:31]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09:12:46]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09:13:16]
  • [原告]:
    2017年6月,原告房某(承租方)与被告周某(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被告周某位于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某处住房及院落34年,并约定如因被告周某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居住,周某需赔偿原告的全部经济损失。后被告周某所出租的房屋及院落因手续不全被镇政府认定为违章建筑,限定2018年11月30日之前拆除,如不拆除,政府将组织强拆。被告周某在接到通知后,未告知原告,原告在不知情情况下,继续投入了房屋及院落改造装修费用。后原告房某在门缝里收到政府下发的文件,才得知此事。对于政府补贴的拆除费、搬家费、拆除奖励,被告周某也未向原告告知。自承租房屋院落至改造装修原告房某共投资四十余万元。原告房某了解到此情况后多次与被告周某协商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但无法正常居住期间的房屋租金12500元;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装修损失费,具体数额以法院评估结论为准;4、判令被告承担原告需支付的搬家费和拆除费;5、判令被告承担原告搬家期间另外租赁房屋院落以供居住和存放物品的三个月房屋,具体数额以原告与新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6、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7、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为其垫付的电话费800余元,并预付给原告剩余时限应缴的电话,因此免费获赠的OPPO手机一部归原告所有;8、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5万元;9、判决该非法出租房屋的自行拆除奖励款、搬迁款、拆除款十余万元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原告,以冲抵原告的部分经济损失,不足部分再由被告以银行汇款或其他形式支付给原告。
    [09:13:51]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09:14:58]
  • [被告]:
    2001年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审查,我承包的北京市 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的30亩荒地,至今17年了。承包期间我没有收到过任何通知。我跟原告签订租赁合同,在签合同之前,我将承包山地及房屋的情况交付给被告看过,他应该完全了解山地、房屋的详细情况及可能的存在风险。2017年6月到7月之间,妙峰山镇政府量过房屋,当时说的是等通知,后来被告仍然继续投入资金。8月15日,妙峰山镇政府又量房子,限期10月30日之前自行拆除荒山上的建筑物。而且,当初我承包这荒地的时候,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的文件中有一些注意事项,其中荒山使用不允许当居住房。被告在合同里表示承包到2050年这是最长期限,他装修的规模没有经过我商量,也不会采取我的意见。按政府通知的时间要求之前我拆除荒地上的建筑物,政府有关部门及村委会能给一部分补偿,所以,我准备按照相关的文件进行拆除,也可以由法庭进行裁决,按照双方投入的比例分配政府的补偿。政府给予补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就是10月30日前拆除,如果拆除了政府才能兑现,否则不能兑现补偿。具体答辩意见参见答辩状。
    [09:30:14]
  • [审判员]:
    被告方,你方是否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09:40:59]
  • [被告]:
    我方同意。
    [09:41:25]
  • [审判员]:
    原告方是否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09:41:44]
  • [原告]:
    如果被告给我赔偿,我就同意解除,否则如果现在解除了合同,我就没地方住了。
    [09:42:37]
  • [审判员]: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09:43:23]
  • [原告]:
    听清了。
    [09:43:37]
  • [被告]:
    听清了。
    [09:43:43]
  • [审判员]:
    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09:44:22]
  • [原告]:
    出示证据:1、 拆除告知书;2、租赁合同;3、致承包(租)户的一封信。4、锁,测量时被告说把房屋撬锁量的房屋。
    [09:48:27]
  • [审判员]:
    现在将锁退回,下次提交照片。
    [09:48:45]
  • [原告]:
    好的。签订合同时被告是确保地的合法性。
    [09:49:13]
  • [审判员]:
    被告有补充证据提交吗?
    [09:49:30]
  • [被告]:
    提交荒山租赁请示原件,申请表原件,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会议记录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收据复印件,该村规划局请示原件,证明我租赁该村的土地,租赁期限2001年5月1日到2071年5月1日,后来改成到2051年7月1日。
    [09:50:27]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09:53:40]
  • [原告]:
    没有异议。
    [09:53:47]
  • [审判员]:
    被告方继续提供证据。
    [09:54:31]
  • [被告]:
    我方手机里有微信记录的照片,下次提交照片。提交前后房屋照片打印件两张,证明房屋前后的对比。提交照片打印件五张,证明我方承租土地用于山地造林。
    [09:54:45]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09:55:15]
  • [原告]:
    没有异议。
    [09:55:23]
  • [审判员]:
    原告交了几年租金?
    [09:55:49]
  • [原告]:
    两年三万元。
    [09:56:04]
  • [被告]:
    是交了3万元。
    [09:56:15]
  • [审判员]:
    租赁期限是2019年6月3日?
    [09:56:24]
  • [原告]:
    是的。
    [09:56:36]
  • [被告]:
    是的。
    [09:56:44]
  • [审判员]:
    房屋谁建的?
    [09:56:54]
  • [被告]:
    2001年10月份我给村委会钱建的,2002年4月份完工。
    [09:57:10]
  • [审判员]:
    原告,你装修房屋出资多少?
    [09:57:21]
  • [原告]:
    2017年8月份到2018年5月份。全部装修花了五十多万元,单纯装修房屋是四十多万。装修完了我一家两口在此居住,土地种植果树。
    [09:57:32]
  • [审判员]:
    你主张电话费是什么?
    [09:57:48]
  • [原告]:
    我这有个赠送的电话,被告说他用,后来他没有交费,但这是没有交100元的,我就给交了。
    [09:58:10]
  • [被告]:
    座机加宽带费是一起的,交一个费用座机跟宽带免费送号。关于电话费用,我们双方可以协商,我可以按照相关单据把电话费给原告。
    [09:58:23]
  • [审判员]:
    被告,你之前陈述拆除房屋政府是否有补贴?
    [10:03:02]
  • [被告]:
    建筑费没平方米800元,规定10月30日之前拆才给材料费。
    [10:04:23]
  • [审判员]:
    原告明确你的诉讼请求数额?
    [10:04:36]
  • [原告]:
    今年5、6月份居住使用的,之前房子无法居住。
    [10:04:52]
  • [审判员]:
    原告,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10:05:13]
  • [原告]:
    我是记者。
    [10:05:32]
  • [审判员]:
    原告你主张的装修费是依据什么?
    [10:05:42]
  • [原告]:
    依据的合同第一条,我们可以装修和改造,被告要确保房屋有合法性,但现在房屋不合法,被告违约后要支付我所有装修费用。还有第七条、第八条。我们租赁是不知道房屋有这么多问题,当时只知道土地和房屋有合法性,被告给我看的土地的,没有给我看房屋的,当时是收拾房屋时从垃圾里翻出来的,前几天我才找到发给被告。
    [10:05:57]
  • [被告]:
    我给原告的所有材料费复印件,我当时没有数。对于申请材料原件我忘记给没给他了,我这里还有三份。
    [10:06:14]
  • [原告]:
    我这里是找到三份。拆除时被告没有通知我,我收到通知书后已经超期十五天了。
    [10:06:28]
  • [审判员]:
    原告方庭前向法庭申请对房屋的装修费进行评估?
    [10:06:39]
  • [原告]:
    是的。房屋拆除后土地的事情可以跟被告在商量,
    [10:06:52]
  • [被告]:
    不同意再继续履行合同。
    [10:07:03]
  • [审判员]:
    鉴于原告申请对房屋装修费进行评估,本院还需要核实情况,今天庭审就到这里,双方看笔录签字。
    [10:07:22]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孔德嘉和霍桐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0:07:47]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