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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09:21:26]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郭先生诉称:原告于2007年12月在被告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在被告处任钣金工。2018年5月31日,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离职手续。2018年6月,原告体检查出听力不正常,遂向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该机构告知原告需要被告提供职业病史用于职业病鉴定,但被告拒不提供,导致原告无法做职业病鉴定。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出具原告职业病史、返还其扣留原告的《焊工证》。[09:21:39]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开艳独任审判,书记员闫迎春担任法庭记录。[09:22:11]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22:33]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
原告郭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1郭某,男,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2杨某,男,该公司员工。[09:23:07]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25:32] - [审判员]:今天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十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郭某诉北京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开艳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闫迎春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09:25:44]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09:28: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听清了,不申请。[09:28:45]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09:28:56]
- [原告]:原告于2007年12月在被告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在被告处任钣金工。2018年5月31日,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并于当日办理了离职手续。2018年6月,原告体检查出听力不正常,遂向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该机构告知原告需要被告提供职业病史用于职业病鉴定,但被告拒不提供,导致原告无法做职业病鉴定。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出具原告职业病史、返还其扣留原告的《焊工证》。[09:29:22]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方进行答辩。[09:39:1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第一,原告离职时我公司已经为其进行体检,结果显示各项指标正常,公司没有义务再次为原告做职业病鉴定。
第二,我公司没有扣留原告的焊工证,焊工证的确在我方,原告随时可以过来领取。[09:52:34] - [审判员]: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09:54:52]
- [原告]:证据1、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证据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证据3、医院出具的听力学检查报告。
证据4、职业健康检查表。
证据5、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09:55:53]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进行质证。[10:10:2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对证据1、认可。
对证据2、认可。
对证据3、真实性不认可,检查报告上没有加盖医院的公章,而且检查日期是2018年4月,此时原告已经从我公司离职。
对证据4、真实性无法核实,这是原告离职后自行做的检查,与我公司无关。
对证据5、认可,从该体检报告可以看出原告耳科未见异常。[10:11:23] - [审判员]:被告方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0:12: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没有证据提交。[10:13:12]
- [审判员]: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说一下入职和离职的情况。[10:14:55]
- [原告]:2007年12月入职被告公司,2018年5月离职,任售后钣金工。工资是绩效工资,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绩效数额不定。[10:15:32]
- [审判员]:公司每年都会安排体检吗?[10:16:13]
- [原告]:2008年、2009年、2012年做过职业病检查,在2014年国家强制要求检查以后公司每年都安排检查。这四年的检查中体检报告显示正常,但大夫说有问题。2017年4月医生建议我复查,数值仍偏高,正常值是25,但是我每年都是超过25。[10:17:07]
- [审判员]:体检报告是是自己保存吗?[10:18:01]
- [原告]:不是,都是公司保存。只有今年的体检报告在我手里,是我自己去管医院要的。[10:19:5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2014年之后公司是每年都安排体检,体检报告单位有留存,员工个人应该也有。正常情况下是公司一份,个人一份。[10:20:40]
- [审判员]:原告,从体检报告能看出耳朵有问题吗?[10:21:08]
- [原告]:报告中结果显示正常,但是数值偏高。而且晚上安静时耳朵里经常响,这个症状已经有几年了,我在老家的医院检查过两次,大夫说是噪音造成的。[10:21:57]
- [审判员]:原告之前是申请做职业病鉴定了吗?[10:24:29]
- [原告]:社保局只认可北京某两家医院出具的报告,于是我去其中一家医院做体检,该医院要求原单位提交职业病史,以及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证明。[10:25:13]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0:27:35]
- [原告]:要求单位出具证明,配合我做职业病鉴定。[10:29:02]
- [审判员]:接下来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0:29:5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离职时原告体检报告显示正常,所以我们没有义务再给其做职业病鉴定。[10:30:09]
- [审判员]:鉴于本案为行为之诉,本庭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10:30:48]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0:31:1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1]:坚持答辩意见。[10:31:29]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10:31:49]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闫迎春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0:32:01]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3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