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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9:30,海淀法院审理“称投资‘中华文化’基金受阻 ‘欧美同学基金会’被诉履约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38:13]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09:38:29]
- [主持人]: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称投资‘中华文化’基金受阻 ‘欧美同学基金会’被诉履约赔偿”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38:42]
- [主持人]: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高增播。[09:38:59]
- [主持人]:高增播,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09:39:16]
- [主持人]: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09:39:32]
- [主持人]:原告董先生诉称,2015年11月16日,原告和被告欧美同学基金会签订《发起“中华文化”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原告投入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设立中华文化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有关中华文化各个领域及相关产业的公益活动,原告随后投入人力、物力开始运营工作。《协议》中被告承诺负责协调中央电视台,确保影视作品的顺利播出。2016年2月1日,被告内部管理出现问题,人为原因对工作不作为,因此民政部多次要求被告整改。因被告违约,原告众多捐款协议不能签订,也不能开具合格票据,造成原告的项目无法进行,也造成工作人员工资、房租、运营等费用的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继续履行《发起“中华文化”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2、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73万元人民币;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09:39:47]
- [主持人]: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40:12]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09:40:26]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09:48:57]
- [审判长]:请坐。现在核实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09:54:07]
- [原告]:董先生,1973年出生,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09:54:39]
- [被告]:欧美同学基金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吴华。[09:55:17]
- [审判长]:以上法庭对各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对,报告的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予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董先生与被告欧美同学基金会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本院法官高增播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孙焕云、王燕杰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方天雯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本院在开庭前已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审理本案审判员、书记员名单。原告、被告,是否收到了本院发送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双方对本案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09:56:32]
- [原告]:收到了。不申请回避。[09:58:22]
- [被告]:收到了。不申请回避。[09:58:52]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可以宣读起诉书。[09:59:00]
- [原告]:2015年11月16日,原告和被告签订《发起“中华文化”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原告投入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设立中华文化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开展有关中华文化各个领域及相关产业的公益活动,原告随后投入人力、物力开始运营工作。《协议》中被告承诺负责协调中央电视台,确保影视作品的顺利播出。2016年2月1日,被告内部管理出现问题,人为原因对工作不作为,因此民政部多次要求被告整改。因被告违约,原告众多捐款协议不能签订,也不能开具合格票据,造成原告的项目无法进行,也造成员工人员工资、房租、运营等费用的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继续履行《发起“中华文化”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2、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73万元人民币;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09:59:42]
- [审判长]:被告陈述答辩意见。[10:00:13]
-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的273万元是他与欧美基金会签署的合同,我本人不清楚,当时我并不是公司法人,后来我才得知此事。[10:00:35]
- [审判长]: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应就争议事实向法庭提举证据,举证时应说明证据的名称、内容及所要证明的事项。原告首先举证。[10:02:13]
- [原告]:证据1、捐赠发票两张。证据2、欧美同学基金会“关于设立中华文化专项基金”决定。证据3、欧美同学基金会网络募捐授权。证据4、欧美同学基金会网络募捐授权说明书。证据5、欧美同学基金会年间责令整改通知书。证据6、关于欧美同学基金会合作终止的回复函。证据7、民政部行政处罚告知书。证据8、欧美同学基金会会议决议。证据9、原告与被告签订《发起“中华文化”专项基金的合作协议》。证据10、委托开发电子募捐箱三方委托协议。证据11、委托付款协议两张。证据1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欧美同学基金会的通报。证据13、通过原告开发的软件募款测试截屏。[10:46:35]
-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0:48:27]
- [被告]:对基金会处罚的文件真实性认可,关于协议原告诉称的273万元是做APP的费用,在这个期间我并不在这个公司,真实性无法认可。对委托书两张关于开发电子募捐箱三方协议和发票的事实情况不清楚,真实性不认可。[10:49:06]
- [审判长]:被告出示证据。[11:02:05]
- [被告]:出示证据《欧美基金会的工作会议纪要》。证明2016年我本人并不在被告处工作。[11:02:30]
-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11:03:20]
- [原告]:真实性认可。但是吴女士是公司的法人,我起诉的是欧美同学基金会。[11:03:53]
- [审判长]: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11:04:43]
- [审判长]:原告,你与被告的签订合同中约定的500万元是否交付?[11:05:04]
- [原告]:2015年12月底之前分三次交齐的。[11:05:51]
- [审判长]:原告,你与被告之间的协议履行了哪几项?[11:06:06]
- [原告]:没有履行。被告帮助我协调了一个电视台员工,但是没有协调成功。[11:07:52]
- [审判长]:被告,原告交付的500万元现在是什么情况?[11:08:12]
- [被告]:2016年已经退还了450万元。[11:08:29]
- [审判长]:原告,你所主张的273万元是如何构成的?[11:08:55]
- [原告]:用于做公众号和APP。2016年做成的,2017年升级完毕的。2017年后公众号和APP就不能用了,因为欧美同学基金会内部管理混乱所以已经停止了。[11:17:08]
- [审判长]:原告,你方制作公众号和app的原因?[11:19:07]
- [原告]:出于帮助被告的原因,还想要这个大数据。[11:32:26]
- [审判长]:被告,欧美同学基金会使用过原告开发的公众号和APP吗?[11:32:49]
- [被告]:回去核实一下。[11:33:36]
- [审判长]:鉴于本案还有证据需要核实,今日开庭到此。现在宣布休庭。[11:34:15]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11:35:34]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1:36:04]
- [主持人]: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11:36:22]
- [主持人]: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张健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大力支持。[11:36:45]
-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1:38:08]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