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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09:08:19]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邵某在QQ通信软件上编造虚假身份与被害人叶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邵某虚构去国外打工、开分公司、母亲生病住院治疗等理由骗取叶某的信任,后叶某在昌平区某镇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多次向被告人邵某转款共计人民币93300元。另,被告人邵某在QQ上编造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谢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间,被告人邵某虚构在工作中受伤等理由骗取谢某信任,后谢某向被告人邵某多次转款共计人民币30900元。[09:08:35] - [主持人]:本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刘晓燕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赵惠云、门朝慧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若雨担任法庭记录。[09:09:14]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11:58]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12:10] -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
受审被告人邵某,男,汉族,户籍所在地为安徽省。[09:12:24]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09:12:53]
- [被告人]: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于2011年10月被山东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2年1月刑满释放。[09:13:01]
- [审判长]: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09:14:01]
- [被告人]:没有。[09:14:07]
- [审判长]:羁押时间是什么时候?[09:14:28]
- [被告人]:2018年4月12日。[09:14:45]
- [审判长]:逮捕时间是什么时候?由于何种原因被逮捕?[09:15:01]
- [被告人]:逮捕时间是2018年5月18日,因为涉嫌诈骗罪被逮捕。[09:15:43]
- [审判长]: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是什么时候?[09:16:12]
- [被告人]:2018年9月28日。[09:16:23]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邵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刘晓燕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赵惠云、门朝慧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王若雨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邵艳艳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伟文接受指派担任被告人的指定辩护人。[09:16:38]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18:04]
- [公诉人]:被告人邵某在QQ通信软件上编造虚假身份与被害人叶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邵某虚构去国外打工、开分公司、母亲生病住院治疗等理由骗取叶某的信任,后叶某在昌平区某镇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多次向被告人邵某转款共计人民币93300元。另,被告人邵某在QQ上编造虚假身份与被害人谢某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间,被告人邵某虚构在工作中受伤等理由骗取谢某信任,后谢某向被告人邵某多次转款共计人民币30900元。
被告人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啊,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09:18:57] -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有什么意见?[09:33:11]
- [被告人]:第一起叶某的事实认可,第二起谢某不认可。我没有跟谢某聊过天也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她给我打款。[09:39:41]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09:43:18]
- [公诉人]:你和叶某是怎么认识的?[09:43:27]
- [被告人]:是通过QQ认识的,我骗叶某我叫孟某,这个名字是我编造的。我没有给叶某发过照片,我也不知道我QQ号里面的照片是谁,这个QQ号是别人给我的。
由于我和叶某工作性质相同,聊天很投缘,后来发展成为网恋关系。当时我经济困难,我才开始陆续向她要钱。[09:44:56] - [公诉人]:你向叶某要的钱,都花费在哪里了?[09:51:49]
- [被告人]:用于生活开支,以及和朋友出去吃喝。[09:52:54]
-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发问。[09:53:49]
- [辩护人]:没有问题。[09:53:59]
- [审判长]:下面被告人回答法庭提问,你是否还过叶某钱?[09:54:10]
- [被告人]:没有。[09:55:16]
- [审判长]:谢某给你打款的事情,你是否清楚?[09:55:47]
- [被告人]:我不知道谢某给我打钱,我认为这笔钱是我卖废钢材的钱。[09:56:31]
- [审判长]:被告人平时是做什么工作的?[09:57:43]
- [被告人]:主要做户外工程,为路边的广告牌、桥梁安装灯光、钢结构。平时收入是每月四千元左右,卖废钢材时我都是卖给一个收废品的人,他开车把钢材拉走后会给我打钱。[09:58:04]
- [审判长]: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质证。[10:00:39]
- [公诉人]:证据1、被告人邵某的供述
证据2、证人代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
证据3、被害人叶某的陈述和辨认笔录
证据4、被害人谢某的陈述[10:02:00] - [被告人]:对证据1—2、认可,没有异议。
对证据3、我没有拿叶某那么多钱,我认可指控的9万余元,都是通过转账,没有现金。
对证据4、不认可,谢某所说的事情我不清楚。[10:04:13] - [辩护人]:对证据1—4、没有异议。[10:10:36]
- [公诉人]:下面出示一组书证:
证据5.1、悔过书
证据5.2、照片
证据5.3、QQ聊天截屏
证据5.4、银行卡转账记录
证据5.5、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
证据5.6、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证据5.7、110接处警记录
证据5.8、破案报告、接报案经过、到案经过[10:11:29] - [被告人]:对证据5、和叶某的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我都认可。我不认识谢某,我的确收到了30900元的转账,我认为这是卖废钢材的钱。[10:15:04]
- [辩护人]:对证据5、没有异议。[10:16:48]
- [公诉人]:证据6、搜查笔录,扣押笔录及清单,调取证据清单
证据7、司法鉴定意见书[10:17:02] - [被告人]:对证据6、没有异议
对证据7、我没有用手机登录过QQ,是在公安机关提审时登录的。[10:18:28] - [辩护人]:对证据6—7、没有异议。[10:19:54]
-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10:26:36]
- [被告人]:没有,不申请。[10:26:46]
- [辩护人]:没有,不申请。[10:27:0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10:27:21]
- [公诉人]: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举证质证环节充分证实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邵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邵长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受到刑事惩罚,希望法庭依法惩处。被告人邵某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10:28:55]
-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人自行辩护。[10:29:47]
- [被告人]:我只骗了叶某9万余元,并没有骗谢某钱,我不认识谢某。[10:30:04]
- [审判长]: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0:30:45]
- [辩护人]:第一,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良好;
第二,被告人被逮捕时没有逃跑意向,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构成坦白;
第三,被告人主观恶意较轻,并且积极悔改,希望法庭从轻处理。[10:31:00]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做最后陈述。[10:32:56]
- [被告人]:我认罪认罚,认罪悔罪,请求法庭给我宽大处理。[10:53:13]
- [审判长]:现在休庭,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10:53:56]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王若雨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0:54:12]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5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