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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王宇新。[16:39:00]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某旅游公司诉称:被告王女士于2016年5月入职旅游公司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自2017年2月开始,旅游公司出现业绩大幅度下滑以及员工陆续离职等现象,王女士以客户拒接、邀约到场率低等理由解释。2017年11月,王女士离职旅游公司后与他人合作经营同类型业务,而且聘用员工为旅游公司离职员工。后旅游公司发现,王女士在职期间就开始筹备公司,还鼓动员工减少邀约并参与组建新公司,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旅游公司遂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0万元。[16:39:25]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孙颖独任审判,书记员多美琪担任法庭记录。[16:39:44]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6:40:34]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人的身份:
原告北京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陈婉君,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王某,女,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委托代理人唐芳芳,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16:41:49]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45:26] - [审判员]: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北京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孙颖独任审判,书记员多美琪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16:46:4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16:47:2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16:47:34]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16:48: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被告王女士于2016年5月入职旅游公司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自2017年2月开始,旅游公司出现业绩大幅度下滑以及员工陆续离职等现象,王女士以客户拒接、邀约到场率低等理由解释。2017年11月,王女士离职旅游公司后与他人合作经营同类型业务,而且聘用员工为旅游公司离职员工。后旅游公司发现,王女士在职期间就开始筹备公司,还鼓动员工减少邀约并参与组建新公司,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旅游公司遂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0万元。[16:48:41]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方进行答辩。[16:50:2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被告王女士并非法律意义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且被告是按照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的指示对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进行召集解散的,原告公司的亏损是由于范某个人经营同业务工作室而导致的。[16:50:42]
- [审判员]:双方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6:53:5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我方共出示三组证据,共12份:
证据1、被告入职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
证据2、
证据3、原告公司的工商档案信息
证据4、原告公司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与离职申请
证据5、原告公司社保减员资料
证据6、被告筹建旅游公司的工商档案信息
证据7、被告与原告公司法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证据8、原告公司前员工与公司的劳动仲裁裁定书
证据9、原告公司前员工马某的证人证言
证据10、原告公司的业务合同
证据11、被告筹建旅游公司的业务合同
证据12、被告家庭保姆入职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16:57:05]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进行质证。[17:05:0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被告的工作岗位是总经理,原告有权对被告的工作岗位、薪酬等进行合理调整,该份劳动合同证明被告是原告公司的普通劳动者,并非高级管理人员。
对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被告非原告公司股东,原告同意给被告团队利润分红,但前提是保证利润在40万元以上,被告只是销售团队的负责人。
对证据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17:09:1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4、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5、真实性无法核实,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6、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7、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2017年4月,原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裁员23人,5月原告裁员29人,原告公司存在业绩下滑是由于原告裁员所致。
对证据8、不认可。
对证据9、真实性不认可,该证据无法证明马某是从原告公司离职的员工,而且其陈述内容我方也不认可。
对证据10、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认购合同没有付款凭证,无法证明合同的签署及实际履行。
对证据11、不认可,不能证明被告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7:23:0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2、不认可。原告提供的合同无法证明该劳动者是被告的家庭保姆。[17:24:34]
- [审判员]:被告方进行举证,并说明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17:25: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证据1、原告公司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证据2、被告与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范某的微信聊天记录
证据3、原告公司股东群的微信群聊聊天记录以及原告公司法人担任法人和股东的其他两家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17:27:09] -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进行质证。[17:30:4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对证据2、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被告作为原告公司高管主管销售业务,从2017年2月开始消极怠工,导致成本提升造成公司损失。原告公司部分员工在离职后,先后入职被告新筹建的某旅游发展公司。
对证据3、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2017年5月被告作为实际控制人组建某旅游公司,原告法定代表人是否与股东之间存在分歧与本案无关。[17:42:15] - [审判员]: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赔偿的10万元损失具体指的是什么损失?[17:51: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2017年4月、5月期间,原告公司的经营损失及支付给离职员工的工资。[18:01:0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被告入职期间一直尽职尽责,帮助原告公司做善后及员工的安抚工作。原告主动裁员,却将损失归责于被告,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18:04:25]
- [审判员]:说一下原告公司员工的离职情况。[18:06:5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2017年2月公司有80万元左右的业绩,开始下滑时有40名以上的员工。4月开始,大部分员工提交离职申请,个别是我公司主动辞退的,而且这些员工离职后基本全部入职被告新组建的旅游公司。[18:09:58]
- [审判员]:被告在原告公司的职务、离职时间及离职原因是什么?[18:17:2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被告任职原告公司总经理,离职原因是公司业绩下滑、无法继续经营,2017年5月离职。[18:17:4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被告是在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安排下离职的,剩余大部分员工是在被告的协调及劝说下离职的,被告是做好善后工作之后才离职的。[18:29:28]
- [审判员]:被告是某旅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吗?[18:30:4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被告与该公司毫无关系,被告在离职原告公司后一直没有就业。[18:30:58]
- [审判员]:结束法庭询问,下面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辩论。[18:32:1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18:32:4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8:32:59]
- [审判员]:下面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18:33:1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18:33:3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8:33:47]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8:44:0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多美琪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8:48:03]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8:4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