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审判长

书记员及庭审现场

原告委托代理人

被告委托代理人

法庭全景
10月22日14:30,密云法院审理“塔吊拆卸过程中倾覆被救援 租赁方诉法院要求承租方承担抢险费”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王方晴,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
    今天我院审理的是“塔吊拆卸过程中倾覆被救援 租赁方诉法院要求承租方承担抢险费”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35:11]
  • [主持人]:
    下面我介绍一下案情。
    定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称,其与北京某建筑机械租赁公司分别签订两份《北京市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合同》,定州公司租赁北京公司的两台塔吊用于北京市密云区李各庄农民住宅小区的工地施工,合同约定每台塔吊的台班费为20000元每月,每台塔吊的进出场费为22000元。2016年经双方确认,两台塔吊分别在2016年7月10日及7月14日报停,双方认可塔吊的租赁费为16万元。2016年7月26日,其中一台塔吊在拆卸过程中发生倾覆事故,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救援抢险大队受邀参与现场救援抢险,后北京公司将该台塔吊的材料运出施工场地。二公司因事故责任承担及抢险、拆卸等费用的负担产生纠纷,故定州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原告垫付的抢险费18万元、塔吊拆卸费12500元,共计192500元及利息。
    [14:36:10]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略)。
    [14:51:12]
  • [审判长]:
    宣布法庭纪律(略)。
    [14:51:22]
  • [原告]:
    定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52:35]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司某,北京君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某(未到庭),北京君宪律师事务所律师。
    [14:52:44]
  • [被告]:
    北京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14:53:36]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冯某,北京市鑫宝律师事务所律师。
    [14:53:52]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人员身份信息有无异议?
    [14:54:06]
  • [主持人]:
    双方均答:无异议。
    [14:54:15]
  • [审判长]:
    经核对,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均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开庭。密云区人民法院今天在第二十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定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本案因案件里需要,合议庭成员变更为由审判员吕书义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郝继霞、李学芹,书记员龚满园担任法庭记录,唐汉玲为法官助理。原告定州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司某,北京某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之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某到庭参加诉讼。
    [14:54:27]
  • [审判长]:
    告知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尽的诉讼义务(略)。
    [14:57:57]
  • [审判长]:
    原、被告对法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4:58:19]
  • [主持人]:
    双方均答:不申请。
    [14:58:3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5:12:29]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92500元及利息,其中18万元自2016年11月16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12500元自2016年10月12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之日止;2、诉讼请求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北京市建筑施工设备服务合同》由被告为原告提供两台塔吊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被告的塔吊于2016年7月26日发生倾覆事故,为了及时救助相关人员,经密云区建委安监局协调,原告与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救援抢险大队签订《07.26,塔式起重机倾覆事故抢险协议》,由原告垫付抢险费用18万元。
    [15:12:47]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此外,被告在施工结束后拒绝将其设备撤离施工现场,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原告只能另行委托拆卸九思将被告的塔吊进行拆卸,并支付拆卸费12500元。原告认为因被告的过错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故起诉至法院。
    [15:13:09]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15:13:40]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答辩状以2018年1月24日、2018年1月31日的为准,我公司不以2016年10月31日提交的答辩准为准。一、被答辩人擅自拆除涉案塔吊并与第三方签订抢险协议,应当承担支付抢险的费用义务。被答辩人在未经答辩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与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救援抢险大队鉴定抢险协议并支付抢先费用18万元行为不是垫付行为,而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给付义务的行为,因为本协议的签订主体系被答辩人与应急抢险久救援大队,被答辩人应当基于合同约定履行果腹抢险费的义务,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承担该笔抢险费于法无据。
    [15:13:50]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二、本次事故不是发生在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而是由于被答辩人擅自拆除涉案塔吊导致安全事故,原告不应以租赁合同为大有提起诉讼,应一侵权类案由另行起诉。塔吊倾覆事故发生在被答辩人擅自组织的拆卸过程中而不是发生在施工过程中,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履行无关,是由于被答辩人擅自拆除涉案塔吊导致的安全事故,组委组织者,提议者被答辩人应当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答辩人既不是本次拆卸行为的柴玉者也不是本次拆卸行为的提议者,对本次拆卸过程不知情,不应当对本次倾覆事故承担责任。
    [15:14:16]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三被答辩人不应当要求答辩人给付塔吊拆卸费12500元,被答辩人未经答辩人准许,未经形成审批程序,未履行塔吊拆除审批手续,在未经答辩人的允许下的情况下之擅自违规拆除答辩人所属的塔吊,该塔吊拆除后是否损害,是否完整,防御放于何处,答辩人全然不知,塔吊拆卸需要严格操作规程,制定拆卸方案,塔吊拆卸是从拆卸工地运往新的工地或者存放地点,只需一次拆卸费用,而由于被答辩人的擅自拆卸导致后续工作仍需在增加一次费用,即形成重复收费,对于重复收费的结果是被答辩人造成的,被答辩人应当对自己扩大的损失行为承担责任。
    [15:15:31]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四、答辩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支付抢险费用的义务。五、答辩人作为塔吊的出租房,有拆除塔吊的资格,答辩人已经前往建委备案,并提交保报审表,并履行了相关批准手续,事故塔吊原定于2017年7月28日拆除准许手续已经履行完毕,本次倾覆事故完全是被答辩人自行拆除所导致的,答辩人对本次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支付抢险费的义务,由于现其他责任过戳自无法确定,应待责任确定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15:16:00]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补充答辩意见一、总包单位(原告)应对塔吊倾覆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抢险费当然先由原告支付,待事故责任确定后,原告另行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次事故发生在原告负责的施工现场,原告作为总包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负安全总责,塔吊故发生后,原告组织抢险救援支付的所有费用,理应由原告字形支付,现双方的过错尚未确定,其他责任人的过错也没有确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支付抢险费,显然为时过早。
    [15:16:22]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二、监理单位应当对塔吊倾覆故承担过错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在事实过程发现存在安全隐隐患的,应当要求公单位整改或暂停公,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在发现安全隐患时,未积极履行监理职责,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5:16:43]
  • [审判长]:
    原告,明确一下诉讼请求?
    [15:17:00]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92500元及利息。18万元自2016年11月16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12500元自2016年10月12日开始计算至实际给之日止。
    [15:17:10]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什么意见?
    [15:17:51]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都不同意。
    [15:18:03]
  • [审判长]: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原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
    [15:18:19]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1、双方签订的两份塔吊租赁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塔吊租赁关系。2、塔吊的安全管理协议及拆卸安全协议,被告应当对他的拆卸负全部的责任,被告在拆卸过程中发生任何损害,这个责任由被告承担。3、起重机倾覆故抢险协议及原告向救援单位支付救援费的发票。证明原告在被告拆卸塔吊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实际支付的18万元的损失。4、原告向被告发出拆除塔吊的工作联系单复印件及原告与其他建筑单位签订的拆除协议。5、原告与村委会向密云区住建委更换拆装公司的申请书以及拆除公司开具的收取拆卸费用的收据。
    [15:18:36]
  • [审判长]:
    下面向被告方出示原告证据,并发表质证意见。
    [15:19:36]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对双方签订的两份租赁合同认可。对塔吊的安全管理协议及拆卸安全协议认可,对起重机倾覆事故抢险协议及原告向救援单位支付救援费的发票认可,是原告签订的抢险协议,发票的真实性认可。对原告找其他建筑公司拆卸塔吊不认可,我认为跟我们没有关系。对原告联系我们的工作联系单不认可,我没有收到过工作联系单。对原告方和村委会向密云区住建委更换拆装公司的申请书及拆除公司开局的收取拆卸费用的收据,我方认为跟我们没有关系,不发表意见。
    [15:19:53]
  • [审判长]:
    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
    [15:20:36]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拆装报审表,证明我公司的拆装拆装时间定于2016年7月28日,2016年7月26日的拆装行为系原告自行组织行为,跟我公司没有关系。
    [15:20:48]
  •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的证据有新的质证意见吗?
    [15:21:10]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可以进一步证明了被告内部管理混乱,证明被告不按规定办事的工作星月,被告本来备案的拆装时间是2016年7月28日,但是目前查明的事实,是被告人员于2016年7月26日对设备提前进行了拆除,拆除行为造成重大的事故,被告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15:21:26]
  • [审判长]:
    密云区住建委委托了北京市建设机械与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了事故调查,该鉴定公司出具了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结论为(内容略)。双方对鉴定报告什么意见?
    [15:21:46]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认可。
    [15:22:24]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认可。我方要求追加一个被告,提交一份追加被告申请,因为经鉴定报告,指出事故倾覆事故系塔吊质量问题,应由塔吊的生产商承担责任。
    [15:22:34]
  • [审判长]:
    原告对此什么意见?
    [15:23:04]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不同意追加。如果被告认为生产者有责任,可以去另行起诉。
    [15:23:20]
  • [审判长]:
    对被告申请追加生产商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的申请,本院认为该案是双方之间租赁合同纠纷,而塔吊的生产商与本案不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果被告认为生产商应当对其承担责任的话,系被告对生产商之间的纠纷,双方可另行解决,故本院对被告追加某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的申请不予准许,听清楚了吗?
    [15:23:30]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听清楚了。
    [15:24:28]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听清楚了。
    [15:24:41]
  • [审判长]:
    原告当时为什么要找其他单位另行拆卸塔吊?
    [15:24:49]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
    [15:25:01]
  • [审判长]:
    被告还有补充吗?
    [15:25:10]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鉴定报告中,明确指出了焊趾陈旧性裂纹,原告有对设备进行安全审查的义务,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被告进行汇报,要求其进行维修,所以我方认为原告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5:25:19]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15:25:41]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我们在法庭调查阶段,说的很明确了,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15:25:51]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5:26:05]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最后陈述意见。
    [15:26:15]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5:26:27]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5:26:36]
  • [审判长]:
    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5:26:47]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同意。
    [15:27:12]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同意。
    [15:27:21]
  • [审判长]:
    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本庭无需进行法庭调解,双方看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
    [15:27:31]
  • [主持人]:
    庭审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院案件的关注。
    [15:27: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