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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9:30,门头沟法院审理“同家公司起纠纷 谁来担责辩是非”案
-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39:34]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同家公司起纠纷 谁来担责辩是非”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分)诉称:2017年7月,被告一刘某驾驶其在被告二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分)投保的车辆在京哈高速上与原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分)承保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车辆严重受损。交警部门认定车主被告一刘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二被告刘某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分)未赔付修理费用,原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分)代位支付3.25万元保险费用于车辆的修理。现原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分)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将被告一刘某及被告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分)诉至法院代位索要赔偿3.25万元。[09:39:55]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岭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王倩担任法庭记录。[09:40:08]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9:40:32]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09:41:02]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09:41:14]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与被告刘某、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09:42:51]
- [原告]:原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住所地呼和浩特市。
负责人:王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某,内蒙古某律师事务所律师[09:43:27] - [被告]:被告:刘某,男,1980年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未到庭)
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负责人:郭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09:43:54]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45:00]
- [原告]:没有异议。[09:47:06]
- [被告]:没有异议。[09:47:24]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被告刘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本案依法缺席审理。现在开庭,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张岭独任审理,本院书记员王倩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47:49]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09:48:42]
-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09:48:53]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09:49:07]
- [原告]:宣读起诉书,2017年7月,被告刘某驾驶由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的京NON******号车与邢某驾驶的由原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承保的蒙A6****号轿车在京哈高速160km+805处相撞,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承保的车辆受损。根据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全责。事故发生后二被告均未赔付蒙A6****号轿车的损失32500元。原告依据《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先行向原告承保的车辆代位支付32500元,向二被告代位求偿该款项。故诉至法院,要求:1.判决被告刘某、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偿还代位赔偿款325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09:49:33]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09:50:46]
- [被告]:我方对原告取得代位求偿权存疑,要求依法审理。[10:03:58]
-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10:04:13]
- [原告]:听清了。[10:04:23]
- [被告]:听清了。[10:04:29]
-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10:04:42]
- [原告]:出示证据一,2017年7月,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唐山支队唐山大队做出的NO13.00*****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2017年7月30日,被告刘某驾驶由被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承保的京NO****号车与邢某驾驶的由原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承保的蒙A6****号轿车在京哈高速160km+805处相撞,交通事故真实发生且刘某全责;证据二,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证明邢某已获得赔偿金额32500元,将代位求偿权交付原告;证据三,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出具的计划书列表,证明2017年11月8日向邢某支付32500元,2017年12月4日向天津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修车款32500元;证据四,被追偿人刘某的信息页,证明刘某的驾驶证1101091980********;证据五,代位追偿公函,证明原告有权进行代位追偿;证据六证据七,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修车款32500元,施救费为1500元;证据八、定损单,证明修理厂和汽车修理费用的清单情况;证据九、流程图,证明定损和审批的事实。[10:04:55]
- [审判员]:提交证据原件?[10:06:30]
- [原告]:证据1-5有原件(提交法庭),证据6-9的原件刚刚邮寄,还没有收到,有传真件。[10:06:41]
- [审判员]:被告看一下证据(递过)发表质证意见?[10:06:57]
- [被告]:事故发生没有异议,付款情况不认可。对证据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我们认可,真实性我们认可。证据二、三我们不认可,不能看出原告的付款情况。证据四刘猛的身份我们认可。证据五不认可,他们这个证据和证据六存在冲突,发票金额显示36200元,但他们代位求偿的金额为32500元。[10:07:12]
- [审判员]:原告36200元的金额和求偿权不同?[10:08:23]
- [原告]:是不同,还有其他的费用,但是我们这次诉讼不要其他费用了,就要修车费32500。[10:08:33]
- [审判员]:原告有银行转账流水吗?[10:08:43]
- [原告]:没有。[10:08:51]
- [审判员]:被告,如果原告有发票原件,还要看流水吗?[10:09:03]
- [被告]:我们需要看流水。[10:09:13]
- [审判员]:原告,修车款是怎样支付的?[10:09:24]
- [原告]:应该是我们公司直接给的修理厂,什么方式我不清楚。我需要回去核实[10:09:37]
- [审判员]:原告方还有无证据提供?[10:09:47]
- [原告]:举证完毕。[10:09:57]
- [审判员]:被告方还有无证据提供?[10:10:06]
- [被告]:没有[10:10:12]
- [审判员]: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10:10:32]
- [原告]:没有。[10:10:45]
- [审判员]: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10:10:57]
- [被告]:请原告下次将事故车辆的保险抄单带来,其他没有了。[10:11:16]
- [原告]:没带。[10:11:30]
- [审判员]:被告,之前庭前调解不是说只需要核实发票原件?保单你们公司看不到?之前双方律师核实过吧?[10:11:57]
- [被告]:我也不清楚,现在依法要求核实。具体的可以庭后再问另一位律师。[10:12:10]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10:12:21]
- [原告]:没有。[10:12:29]
- [审判员]:请原告将保险抄单和相应的证据的原件在一周内交给法庭。[10:12:40]
- [原告]:好的。[10:12:51]
-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10:13:02]
- [被告]:没有。[10:13:08]
-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10:13:21]
- [原告]:没有。[10:13:28]
- [审判员]: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10:13:47]
- [被告]:没有。[10:13:58]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鉴于原告还需向法庭提交相应证据及证据原件,将在庭后发传票,下周开庭。现在休庭,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0:14:05]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王倩和李宗阳,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0:14:20]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0: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