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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09:56:38]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股权转让 被诉撤销”上诉一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09:56:57]
- [主持人]: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某银行诉称,银行与粮油公司及案外人制粉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粮油公司在完成对某公司的股权转让并收到全部转让款时立即将该款偿还银行偿付额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后粮油公司向甲公司无对价转让涉案股权的70%,甲公司作为受让人系主观恶意,且该股权转让未履行法律程序,涉案股权转让协议应予撤销,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粮油公司与甲公司签署的对外转让70%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甲公司向粮油公司返还受让70%股权,协助办理股权回转登记手续;甲公司赔偿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10万元律师费、5000元保全申请费,25万元保证金保险费用;案件诉讼费用由粮油公司和甲公司承担。。
粮油公司、甲公司辩称,银行不能依据工商登记主张撤销涉案股权转让协议,涉案股权转让合法合规,并非恶意逃避债务。制粉公司述称,其与本案无关。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涉案股权转让协议,甲公司协助向粮油公司返还涉案70%股份,粮油公司和甲公司分别支付银行17.5万元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粮油公司和甲公司不服,上诉至二中院。[09:57:52] - [主持人]: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0:00:35] - [书记员 赵越]:现在宣布法庭规则,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10:01:17]
- [书记员 赵越]: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10:01:56] - [审判长 孙盈]:下面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略)。[10:02:04]
- [审判长 孙盈]: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身份有异议吗?[10:02:41]
- [各方]:无异议。[10:03:28]
- [审判长 孙盈]:经法庭审查,双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
(敲击法槌)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上诉人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上诉人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审第三人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一案。本案是上诉人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上诉人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均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2民初15573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纠纷案件。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孙盈(也就是我本人)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石东(我右边这位,示意)、审判员周维(我左边这位,示意)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贾凯迪、书记员赵越担任法庭记录。各方听清楚了吗?[10:04:21] - [各方]:听清楚了。[10:06:11]
- [审判长 孙盈]:下面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
1、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如果认为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回避。
2、当事人有举证质证,进行辩论,最后陈述的权利。
3、上诉人可以放弃、变更或者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被上诉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4、当事人有自行和解、请求法院主持调解的权利。上诉人有申请撤诉的权利。
5、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6、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10:07:16] - [审判长 孙盈]:下面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的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虚假陈述。
4、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10:07:42] - [审判长 孙盈]: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各方听清楚了吗?[10:07:52]
- [各方]:听清了。[10:08:06]
- [审判长 孙盈]: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回避?[10:08:31]
- [各方]:不申请。[10:08:40]
- [审判长 孙盈]: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东方华垦公司陈述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10:09:00]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关于我方向奥合银行支付律师费5万元、保全担保费125000元的内容,改判驳回奥合银行该项诉讼请求,对一审判决其他内容无异议。事实和理由详见上诉状。[10:11:41]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被上诉人奥合银行答辩。[10:12:24]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答辩意见详见我方提交的答辩状。[10:12:35]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上诉人万邦正和公司答辩[10:13:05]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认可东方华垦公司的请求,但同时东方华垦公司应当对万邦正和公司承担违约责任。[10:13:31]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原审第三人张家港公司发表陈述意见。[10:14:36]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认可东方华垦公司的上诉请求。[10:14:44]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上诉人万邦正和公司陈述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10:15:25]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奥合银行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由被承担。事实与理由详见上诉状。[10:16:08]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被上诉人奥合银行答辩。[10:16:29]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一审判决。[10:16:51]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上诉人东方华垦公司答辩。[10:17:15]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坚持上诉意见,同时对万邦正和公司的上诉意见表示部分认可。[10:17:31]
- [审判长 孙盈]:下面由原审第三人张家港公司发表陈述意见。[10:17:59]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万邦正和公司的上诉请求。[10:18:06]
- [审判长 孙盈]:在本次开庭前,法庭曾组织双方进行了两次询问,对当事人提交的二审新证据进行质证以及对本案事实部分进行询问,两次询问笔录作为本次法庭调查的组成部分,各方是否有异议?[10:32:59]
- [各方]:无异议。[10:33:17]
- [审判长 孙盈]:各方当事人二审是否还有新的证据提交?[10:33:31]
- [各方]:没有。[10:33:48]
- [审判长 孙盈]:根据庭前询问当事人发表的诉讼意见,本庭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如下:1.在涉案股权转让时,被上诉人奥合银行对上诉人1东方华垦公司是否享有债权?2.上诉人1东方华垦公司向上诉人2万邦正和公司转让股权,是否为无偿转让?3.涉案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损坏了被上诉人奥合银行的债权?4.被上诉人奥合银行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是否超过除斥期间?5.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是否应由东方华垦公司和万邦正和公司承担?6.上诉人2万邦正和公司的上诉是否超过上诉期?7.上诉人2万邦正和公司申请本案中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以上争议焦点有无异议?[10:34:03]
- [各方]:无异议。[10:34:35]
- [审判长 孙盈]:因上述争议焦点既涉及事实争议,也涉及法律争议,下面本庭决定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请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就事实与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各方是否同意?[10:34:59]
- [各方]:同意。[10:35:06]
- [审判长 孙盈]:第一个焦点,关于在涉案股权转让时,被上诉人奥合银行对上诉人东方华垦公司是否享有债权?各方意见?[10:35:30]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2015年5月13日前,东方华垦公司拖欠被的债权数额为20823.3万元,为此被提交了相应证据材料。[10:35:46]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对这个数额没有异议,但在2015年5月13日这些债权没有到期。[10:36:50]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不认可这个数额,是单方做出的,被没有提交对这些债权充分的证据进行支撑,数额应以四中院审理的案件判决认定,并且四中院的这个判决还没有生效,因此数额现在并不确定。[10:37:06]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东方华垦公司的债权没有到期意见,金额应以四中院的判决为准。[10:37:30]
- [审判长 孙盈]:第二个焦点,上诉人东方华垦公司向上诉人万邦正和公司转让股权,是否为无偿转让?各方意见?[10:38:22]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转让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不是无偿转让。[10:38:45]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不是无偿转让,万邦正和公司已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虽然采用偿债式,加入了德方公司,但有股权转让协议和支付转让款为证。[10:39:01]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是无偿转让。东方华垦公司与德方公司存在6000万元借款事实;基础交易写的是大豆贸易货款而非借款,所以并非是张家港公司代东方华垦公司还款6000万元;涉案股权转让是以抵债式而非正常转让。[10:39:35]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不是无偿转让。[10:42:51]
- [审判长 孙盈]:关于原审第三人张家港公司对上诉人东方华垦公司是否享有债权,各方陈述理由?[10:43:34]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6000万元的债权客观存在。[10:44:33]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6000万元的债权客观存在。有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证;有6000万元的真实资金来往路径。[10:44:51]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对于万邦正和公司所说的6000万元货款是为了规避银行这种说法,首先银行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并且在一审庭审时万邦正和公司并没有主张现在的说法。[10:45:18]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享有债权。[10:46:07]
- [审判长 孙盈]:第三个焦点,涉案股权转让行为是否损害了被上诉人奥合银行的债权?各方意见?[10:46:15]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不损害。因为债权没有到期;存在质押物;优先偿还并不是必须偿还;27号是银行格式性文件。[10:46:47]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不损害。在2015年5月13日这个股权转让时间点,被的债权存在等额质押且质押物完整,债权具有足够保障,同时质押物在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如果质押物灭失,被的债权具有充分保障。[10:46:55]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受损了。不管认定哪个时间为股权转让的时间点,被对上1都享有将近两个亿的债权;债权从2014年4月开始持续存在,一直没有减少,截止本案债权是四中院作出的判决认定的数额。[10:47:16]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没有损害。没有到期;存在质押物。[10:47:28]
- [审判长 孙盈]:第四个焦点,被上诉人奥合银行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是否超过除斥期间?各方意见?[11:00:46]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没有超出除斥期间。本案起诉时间是2016年6月3日,而我方是在2016年6月2日查询工商档案时才发现的涉案股权转让。[11:01:01]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同意万邦正和公司的意见。[11:01:33]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已超过。被最初于2014年12月29日在签补充协议时就应当知晓涉案股权转让,退一步讲,最迟在2015年5月28日也应当知晓。[11:01:51]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班邦正和公司的意见。[11:02:08]
- [审判长 孙盈]:第五个焦点,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是否应由东方华垦公司和万邦正和公司承担?[11:02:23]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坚持上诉意见。[11:02:43]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不应该,我方主张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的规定。[11:02:58]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同意一审法院所作的该项判决。[11:03:16]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东方华垦公司的意见。[11:03:36]
- [主持人]:第六个焦点,上诉人万邦正和公司的上诉是否超过上诉期?各方意见?[11:07:24]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没有超过上诉期。收到一审法院判决后在15天内上诉。[11:07:35]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超过。万邦正和公司在一审时已签署了送达地址确认书,既然一审法院已邮寄且万邦正和公司已签收,所以该送达生效。[11:07:53]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同意东方华垦公司的意见。[11:08:20]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东方华垦公司的意见。[11:08:42]
- [审判长 孙盈]:第七个焦点,上诉人万邦正和公司申请本案中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各方意见?[11:09:10]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同意万邦正和公司的意见。[11:10:35]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符合法律规定。四中院的案件与本案有关联,被的债权是否存在及数额有待于四中院的判决进行认定;虽然四中院的一审判决已作出,但没有生效,所以本案应当中止审理。[11:11:01]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四中院的判决我方不会上诉,本周应该就到上诉期结束日期了。[11:11:14]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万邦正和公司的意见。[11:11:29]
- [审判长 孙盈]:各方事实是否有补充?[11:11:50]
- [各方]:没有。[11:12:08]
- [审判长 孙盈]:各方辩论意见是否有补充?[11:12:18]
- [各方]:没有。[11:12:34]
- [审判长 孙盈]: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均结束。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由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是否有具体的调解方案?[11:12:52]
- [各方]:同意。[11:13:06]
- [审判长 孙盈]:庭后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合议庭对本案合议之后择日宣判。下面进行最后陈述。[11:13:26]
- [上诉人 东方华垦(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坚持上诉请求。[11:13:37]
- [上诉人 万邦正和(北京)粮油有限公司]:坚持上诉请求。[11:13:44]
- [被上诉人 奥地利奥和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坚持答辩意见。[11:14:20]
- [张家港保税区东方华垦仓储有限公司]:同意两个上诉人的意见。[11:14:32]
- [审判长 孙盈]:合议庭对本案合议之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各方当事人阅读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开庭程序到此结束,现在闭庭(敲击法槌)。[11:14:45]
- [书记员 赵越]: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审判长、审判员退庭)[11:15:45] - [书记员 赵越]:请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11:16:03]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四庭贾凯迪 ,研究室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1:16:38]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1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