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13:30直播嘉定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 [主持人]:
    原、被告于2017年12月6日签订买卖合约书,原告向被告购买改装车一辆,被告于2018年3月8日向原告交付车辆,颜色为黑色。原告使用车辆后发现车辆颜色原本并非黑色,而是由白色喷涂为黑色的,黑漆已经开始爆裂和脱落,影响车辆外观和使用。被告隐瞒车辆颜色,属于恶意欺诈销售。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26万元,并要求被告三倍赔偿原告78万元,赔偿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上牌费,共计10731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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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6:59]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16:17:14]
  • [审判员]:
    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身份及到庭情况。
    [16:17:5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袁某。
    [16:18:0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朱某
    [16:18:12]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安亭人民法庭今天对原告沈家耀诉上海顺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张晓霞独任审判,法官助理苏婷参与审理,书记员陈雨倩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与本案双方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16:18: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申请。
    [16:18:3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申请。
    [16:18:44]
  • [审判员]:
    原告,本院发送你方的受理、举证通知书等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16:18:5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收到,清楚。
    [16:19:07]
  • [审判员]:
    被告,本院发送你方的应诉、举证通知书及诉状、证据副本等应诉材料是否收到,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16:19:1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收到,清楚。
    [16:19:29]
  • [审判员]: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16:19: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请求判令:1、判令解除原、被告就涉案车辆签订的《买卖合约书》;2、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购车款人民币260000元;3、判令被告按购车款的三倍赔偿原告人民币780000元;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购置税损失23600元,保险费损失8128.2元,车船税损失375元,上牌费损失1000元,四项诉请合计1073103.2元。
    [16:19:50]
  • [审判员]:
    原告向法庭明确一下,你方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
    [16:20:0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请求权基础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所以应当退一赔三。
    [16:20:15]
  • [审判员]:
    原告请向法庭明确一下具体的欺诈行为。
    [16:20: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所售车辆本身的颜色是白色,在被告二次喷涂之后,以黑色车辆的名义出卖给原告。
    [16:20:42]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答辩。
    [16:22: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驳回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1、案外人姚忠在2017年12月6日购买的一个车辆是白色的。但在2018年2月9日提车的时候说这个车档次太低了,要求退车,之后快要过年的时候协商未果,在3月初的时候进一步协商,原告应该看中了我方的一辆改装好的改装车,即涉案车辆,原来的车不要了。我方也同意,就是说把涉案的车辆卖给他;2、被告在销售车辆的过程中,并没有欺诈的一个行为。因为我方这个涉案的车辆车辆本身就是已经改装好,我们就是已经改好就放在那边了。就是车辆的外观。原告其实是完全清楚了。3、我们销售的一个车辆是具备改装资质的工厂。所生产的一个车辆,并有相应的一个合格证书在这个合格证书当中注明。是可以根据汽车行业也就是改装改装厂的一个就是需求或者说客户的一个需求。喷涂车身的颜色或者标识;4、被告将涉案车辆改装前及改装后的质量合格证。全部都是交给了原告。原告应当知晓车辆的一个就是完整信息。我们在整个销售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虚假或者隐瞒;5、我方出售的车辆是全新的改装车,所以说原告所主张并没有事实及相应的一个法律依据。
    [16:22:21]
  • [审判员]:
    什么叫改装车?
    [16:22:3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被告本身是汽车销售商,相关车辆由专门的汽车改造厂商进行改造,被告采购之后用于销售,但所购改装车均有合格证书,依法进行销售。改装车在目前法律上没有定义的概念,我方认为改装车就是都要经过国家工信部的许可,以最终产品在工信部的信息为准,对于涉案车辆改装的具体内容,在车辆合格证的备注栏中都有体现,涉案车辆系我方依法采购并用于销售。
    [16:22:44]
  • [审判员]:
    被告对于原告诉请中车漆颜色脱落后颜色为白色是何意见?
    [16:22:5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涉案车辆的确有这种情形,但我方所购改装车为全新车辆。系我方向改装公司南京客车制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采购的,车辆最初的生产厂家是上汽大通有限公司,根据我方向南京公司进行了解,该公司最初向大通公司采购的是毛坯车(毛坯车是只有车神外壳和发动机,内饰全无),原告所称的底色白色,是毛坯车本身的底基色,并非原告所称的将二手车辆重新喷漆后出售给原告。因为车辆本身的情况也取决于用户的使用情况,根据使用情况与环境,车漆也会脱落;原告就车漆脱落问题找我方协商过,我方也确认车漆喷涂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并愿意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但原告不同意。
    [16:23:40]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的答辩意见有何补充?
    [16:24:0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方并非说被告出售二手车,而是被告在隐瞒车身颜色的情况下将车辆重新喷漆后出售我方,并未告知我方,我方认为被告的这种行为存在欺诈。
    [16:24:14]
  • [审判员]:
    原告请确认你方购买的是改装车吗?你方认为改装车是什么?
    [16:24:2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确认。我方当时购买改装车就是想买一辆与市场上普通的大通由更个性化一点的车,即内饰更豪华一点,我方不认可被告所说的白色为毛坯车的底基色,我方认为只要在改装过程中对车辆重新进行的二次喷涂,并未向我方告知,就属于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16:24:47]
  • [审判员]:
    由原告举证。
    [16:29:4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详见我方起诉时提交的证据目录。另补充提交情况说明一份,证明涉案买卖合约书签约主体姚忠已将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转让至原告沈家耀。
    [16:30:50]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提交?
    [16:31:0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6:31:14]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6:31:4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对第一组证据三性认可,但是说明一下原告最后所收取的并非诉状中所称的大通长轴中顶AMT改装车,而是雨花牌NJK5032XSW5黑色大通;第二组证据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原告所称存在欺诈,严重影响车辆的外观及使用 ,我方认可涉案车辆的车漆存在瑕疵,也愿意承担维修,之前经协商已经向原告补偿10000元的喷漆费用;第三组证据的三性认可,确认原告支出了相关保险费用;对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说明三性认可,确认姚忠与沈家耀之间权利义务的转让行为。
    [16:34:21]
  • [审判员]:
    原告你方确认被告向你方支付了10000元的喷漆费用吗?
    [16:34:3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认可。
    [16:34:46]
  • [审判员]:
    被告确认是向谁支付的?什么时候?
    [16:34:5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在2018年3月底左右,我与姚忠的大舅协商之后,取了10000元的现金,在嘉定区城中路路口姚忠大舅的一家烟酒商店处付给了姚忠的大舅,当时没有出具收条。
    [16:35:11]
  • [审判员]:
    原告是否需要庭下核实?
    [16:35: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需要。不清楚是否存在姚忠的大舅这个人,对被告所述不认可。
    [16:35:45]
  • [审判员]:
    就相关的这些事实,相关事实举证责任在于你方,若有补强证据,庭后补交,否则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16:36: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清楚。
    [16:36:14]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进行提交?被告进行举证。
    [16:36:2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有,补充提交涉案车辆的产品合格证,该合格证是随车的原件目前在车管所,证明涉案车辆的合格证的备注栏中队改装的情形均有体现原告应该知晓;现场提车的照片,证明原告对当时车辆的情况是完全知晓的,代理人对于照片中的人是姚忠或者沈家耀不确认,照片中的女性是我公司销售人员,是提车当日所拍摄的照片;原告在2017年12月6日购买的白色车辆的交强险及保单的批注,证明我方当时并不是没有白色的车辆交给原告,而是原告由于自身的原因进行退车。
    [16:36:43]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16:37:0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针对合格证我方对其真实性认可,对被告强调的备注栏中的内车辆的颜色,我方没有同意将白色的车辆改成黑色;对照片的真实性不认可,照片中的男性肯定不是沈家耀,是否是姚忠需要庭后核实,辆是同款,但是无法确认是否是当时购买的车辆;对保单的真实性认可,但是保单上无法看出涉及的车辆是白色,不认可被告的证明目的。
    [16:37:14]
  • [审判员]:
    原告请陈述一下为什么当时购买白色车辆最后换成了黑色车辆?
    [16:37:2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据当事人陈述本来是白色的,被告陈述白色的车辆无货,后来向我方推荐了黑色车辆。
    [16:37:54]
  • [审判员]:
    买卖合同中的“V80改装”是什么意思?
    [16:38:1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本案中姚忠最初购买的是定制车,即根据他的要求在对大通的“V80”基本款进行相应的改装,详细的改装要求在姚忠与我方业务员详细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有体现。
    [16:38:23]
  • [审判员]:
    后来双方最终确认购买黑色车辆之后是否就合同内容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或者确定?
    [16:38:3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仅口头上的约定,在被告的展厅内对车辆的外观、颜色以及确定是新车确认之后,就进行购买了。
    [16:39:05]
  • [审判员]:
    原、被告什么时候确认涉案车辆由沈家耀承接车辆的权利义务?
    [16:39:4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在2018年3月初。
    [16:40:26]
  • [审判员]:
    沈家耀与姚忠是什么关系?
    [16:40: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是朋友关系。在2018年3月8日提车之前,沈家耀参与进合同当中,之后保险及车辆登记均在沈家耀名下,所以原、被告双方均确认了沈家耀的合同主体地位。涉案车辆的沟通细节也是由沈家耀和被告进行的。
    [16:40:49]
  • [审判员]:
    被告涉案车辆的生产厂家是不是都是南京客车制造厂家有限责任公司?
    [16:41:2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我公司销售车辆包括基本款和改装款。基本款都是向大通公司进行购买,改装车(包括定制车)都是向南京公司购买。本案涉及的两辆车均是向南京公司购买。
    [16:41:42]
  • [审判员]:
    被告是不是所有的车辆底色都是白色?
    [16:42:0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这个我方也不清楚,是我方时候向南京公司询问被告知的。
    [16:42:23]
  • [审判员]:
    那以前你们从南京公司购买的车辆由出现过车漆脱落的现象吗?
    [16:42: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这种车本来就是销售群体有限,销量也不多,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16:43:19]
  • [审判员]:
    原告现在涉案车辆是什么状态?
    [16:43:3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方坚持认为现在脱落后的颜色,不是原来毛坯车的底基色,对于被告所谓的底基色白色,我方不认可,若有必须可以申请进行专业的司法鉴定。涉案车辆并未进行维护或者重新喷漆,仍然保持原状。
    [16:43:55]
  • [审判员]:
    原告车辆出厂的合格证上已经明确是黑色,那你方认为二次喷漆是发生在什么时候?
    [16:44:2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方认为有可能是被告对合格证进行了改动。
    [16:44:31]
  • [审判员]:
    被告意见?
    [16:44:4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原告所提到的合格证篡改意见是可以进行核实的,改装车辆去上牌是需要提供两张合格证的,一张大通公司提供的合格证,另一张是南京公司提供的,目前两张合格证都是在车管所。
    [16:44: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方没有见过两张合格证,我方也想知道大通提供的合格证上车辆颜色是什么。
    [16:45:13]
  • [审判员]:
    被告大通公司的合格证上是什么颜色?
    [16:45:2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据我方了解应该是银白色的,涉案车辆还有一个名称是大通黑骑士,所以南京公司有权将该车改成黑色,改装厂也没有义务需要告知我方;原告说我方篡改合格证,我方不认可,南京公司已经如实将产品的状态告诉我方,且南京公司在原本银白色的底基色上喷涂黑色也是正规的改装流程。
    [16:45:36]
  • [审判员]:
    原告你方购买的改装车价格与基本款价格差异大吗?
    [16:45:4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应该差不多,当时就是因为被告白色车辆没有货,看中了被告展厅中的黑色车辆,就买了黑色的涉案车辆。
    [16:45:5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价格差异很大,大通基本款大约在163800元左右,涉案改装车辆的售价在260000元左右。
    [16:46:10]
  • [审判员]:
    原、被告对案件事实有无补充?
    [16:46:3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6:46:4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6:46:59]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庭审过程中需要双方补充提交的证据,以及需要核实的情况,庭后十日内双方补充核实后向法庭提交,逾期法律后果自行承担。下面进行法庭辩论。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6:47:2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焦点1、涉案车辆是否进行过重新喷漆;2、被告是否对消费者进行告知义务,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时候,买的是一辆全新车,车辆的车漆应该是原厂漆,而不是重新喷漆的,此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脱落或者爆裂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为大家都知道汽车是一个耐用消费品,车漆作为保护车辆外面金属外壳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般来说一辆车的车漆可以十几年都不发生脱落。而我们在购买了车辆短短半年以内。就出现了这种暴力和脱落。所以我们认为被告是存在着恶意欺诈的,所谓要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追究其责任。
    [16:47:4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焦点1、被告本身有无欺诈行为,从庭审情况可以得知,被告销售的是改装车,原告购买时就是改装好的,并不是根据原告的需要进行改装的,我方提供的合格证中车辆的颜色与车辆实际车身颜色是一致的;2、被告所销售的车辆是具有改装资质的工厂进货的;3、从车辆合格证中已经明确告知了被告车辆改装后的情况,原告购买该车车款是那么大的一个金额,他自己完全有核实的义务。所以说原告基于被告有欺诈行为,来要求被告支付相应的赔偿,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
    [16:47:56]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下面由原、被告作最后陈述。
    [16:48: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请请求。
    [16:48:4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驳回原告诉请。
    [16:48:57]
  • [审判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原、被告是否愿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16:49:1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可以
    [16:49:3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愿意
    [16:49:43]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差距较大,法庭就不再当庭进行调解。庭后再进一步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今天庭审到此,双方当事人阅看笔录,如有差错或遗漏可以申请补正,然后签字,休庭。
    [16:50:04]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庭审直播到此结束,网络庭审直播记录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谢谢关注!
    [16:5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