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审判员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10月29日9:30,顺义法院审理“公司经营发生困难 诉至法院要求解散”案
  • [审判员 王琬萱]: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公司经营发生困难 诉至法院要求解散”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被告公司成立后,内部矛盾不断,公司从未召开过股东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无经营,无收入。现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原告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予以解散。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44:53]
  • [书记员 许楠]: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47:18]
  • [审判员 王琬萱]: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09:47:31]
  • [双方]:
    听清了。
    [09:47:39]
  • [审判员 王琬萱]: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47:50]
  • [双方]:
    无异议。
    [09:48:03]
  • [审判员 王琬萱]:
    到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第三人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王琬萱独任审判,书记员许楠担任法庭记录。因第三人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双方听清了吗?
    [10:22:49]
  • [双方]:
    听清了。
    [10:27:25]
  • [审判员 王琬萱]:
    首先告知你们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及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对本法庭组成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10:27:34]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0:27:54]
  • [审判员 王琬萱]: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28:04]
  • [原告]:
    被告公司成立后,内部矛盾不断,公司从未召开过股东会议,未形成有效决议,无经营,无收入。现公司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原告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公司予以解散。 事实与理由无变化。
    [10:28:12]
  • [审判员 王琬萱]:
    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进行答辩。
    [10:28:27]
  • [被告]:
    原告所述的事实确实符合事实,公司从注册至今未开展过经营活动,股东之间纠纷不断,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公司也同意解散。
    [10:28:38]
  • [审判员 王琬萱]:
    第三人的书面陈述意见给你们双方出示一下。
    [10:28:57]
  • [原告]:
    收到。我方已经将公司解散的相关材料邮寄到第三人的住所地了。
    [10:29:08]
  • [被告]:
    收到。
    [10:29:19]
  • [审判员 王琬萱]: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
    [10:29:24]
  • [原告]:
    提交证据。证据名称与证明目的同证据材料清单。
    [10:31:36]
  • [审判员 王琬萱]:
    被告方质证。
    [10:32:00]
  • [被告]:
    (阅证据原件)对证据的真实性与证明目的均予以认可。
    [10:32:14]
  • [审判员 王琬萱]:
    原告还有其他证据吗?
    [10:32:26]
  • [原告]:
    没有了。
    [10:32:33]
  • [审判员 王琬萱]:
    被告有证据提交法庭吗?
    [10:32:42]
  • [被告]:
    没有。
    [10:32:51]
  • [审判员 王琬萱]:
    下面开始法庭询问,被告公司原告与第三人各担任什么职务,是否召开过股东会?
    [10:32:57]
  • [原告]:
    原告担任执行董事,第三人担任监事职务,公司没有召开过股东会。
    [10:33:11]
  • [审判员 王琬萱]:
    被告是否实际进行过经营?
    [10:33:21]
  • [原告]:
    没有实际经营过,实际经营地也已经不存在了。
    [10:33:28]
  • [审判员 王琬萱]:
    公司如果继续进行经营,对股东造成什么损失?
    [10:33:35]
  • [原告]:
    两个股东都未进行实际出资,认缴出资也是有期限的,通过其他途径两个股东都无法进行调解,两个股东也没有再沟通过了。
    [10:33:43]
  • [被告]:
    属实,两个股东已经无法再进行决议了,公司没有资金开展经营活动了,公司已经无法经营,无法进行管理,继续存在会对两个股东造成损失。
    [10:33:58]
  • [原告]:
    公司实际上也没有员工。
    [10:34:08]
  • [审判员 王琬萱]:
    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其他补充吗?
    [10:34:14]
  • [双方]:
    没有了。
    [10:34:22]
  • [审判员 王琬萱]: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10:34:28]
  • [原告]:
    被告已经同意解散公司。公司股东不和,管理陷入僵局。第三人对原告常年诉讼,使双方失去了人和,原告已经不可能与第三人继续经营公司。从公司成立至起诉之日公司没有召开过股东会,没有形成过有效的决策,决策机制失灵。原告通过发邮件及解散公司的诉讼,多次与第三人协商,已经穷尽了各种方式都未果,所以才向法院提起诉讼。
    [10:34:38]
  • [被告]:
    坚持我方的答辩意见。
    [10:35:03]
  • [审判员 王琬萱]: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10:35:09]
  • [双方]:
    申请庭外和解,希望法院给我们一些时间进行和解。
    [10:35:20]
  • [审判员 王琬萱]:
    根据法律的规定,庭外和解的时间不计入审限,你们双方什么意见?
    [10:35:33]
  • [双方]:
    听清了,同意。
    [10:35:41]
  • [审判员 王琬萱]:
    自你们向法院申请庭外和解之日,本院将依法扣除审限。若你们能够达成调解协议,需要及时告知本院,若你们无法达成调解协议,需要书面告知本院,本院将自收到你们的书面告知书后恢复本案的审理,在此期间不计算审限。听清了吗?
    [10:35:49]
  • [双方]:
    听清了,同意。
    [10:35:59]
  • [审判员 王琬萱]:
    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无误签字。
    [10:36:05]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36:18]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