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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下车后被电动车撞伤 起诉两位司机索赔损失”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2018年8月某日19时许,在朝阳区机场辅路某公交站约25米处,原告乘坐的被告公交司机驾驶的公交车停车,司乘人员让原告下车,原告下车后被骑两轮电动车的被告骑车人撞到导致受伤。交通队未定责。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4:37:43] - [书记员 章峰]: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14:39:12] - [审判员 李永芝]: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14:39:29]
- [双方]:听清了。[14:39:37]
- [审判员 李永芝]:(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39:43] - [双方]:无异议。[14:39:58]
- [审判员 李永芝]:各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出庭手续均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公交司机、被告骑车人、被告公交公司、被告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由审判员李永芝独任审判,由书记员章峰担任庭审记录。被告公交司机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原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7、有权请求回避,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应当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二、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
三、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四、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或书记员回避?[15:22:52] - [双方]: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15:23:55]
- [审判员 李永芝]: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提起本案诉讼的事实、理由、请求。[15:24:44]
- [原告]:2018年8月某日19时许,在朝阳区机场辅路某公交站约25米处,原告乘坐的被告公交司机驾驶的公交车停车,司乘人员让原告下车,原告下车后被骑两轮电动车的被告骑车人撞到导致受伤。交通队未定责。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
要求公交公司及骑车人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因为交通队未确定责任,不足部分由公交和骑车人由法院确定责任份额。[15:24:55] - [审判员 李永芝]:现在由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15:25:56]
- [被告 保险公司]:认可事故事实,不认可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责任。事故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5万元。根据责任认定书原告是在下车过程中与骑车人发生碰撞,根据保险行业协会示范条款第四条,载明正在上下车的人员属于车上人员而非第三者。因此本案原告是车上人员不适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15:26:07]
- [被告 公交公司]:不认可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是在下车后与骑车人驾驶电动车相撞,才导致伤情。我方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15:26:21]
- [被告 骑车人]:当时我骑车因为道路窄我跑的也不快,正好他下车在我的前轮跟前,正好我的车歪了把他砸了,我的车的支架把他腿划了口。因为堵车,公交车没有靠边停车,不然不会发生交通事故。我正好到公交车门,原告正好下车时撞了。具体的赔偿责任我不懂,由法院依法处理。[15:26:31]
- [审判员 李永芝]:下面就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举证。[15:27:04]
- [原告]:当时原告乘坐公交车,因为堵车,没有到达站点时要求原告下车。原告是第二个下车的,正在下车过程中骑车人正好骑车过来把我撞上了。我们认为我们是没有责任的。骑车人车速比较快,没有注意路况,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公交公司的车辆还没有到站,存在过错。提交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一张。交通队未认定事故责任。[15:27:13]
- [被告 全体]:不看了,认可事故事实。[15:27:30]
- [被告 公交公司]:事发后我们报警了,未划分责任是因为交警来了说没办法划分责任。我们已经完成给乘客送到站的义务,正常出站后,被他们拦下来了。[15:27:37]
- [被告 保险公司]:属于下车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属于车上人员。[15:27:54]
- [审判员 李永芝]:关于事故事实,原告及保险公司、骑车人都认为是下车过程中,公交认为是下车之后发生事故,有无证据提交。[15:28:49]
- [被告 公交公司]:没有证据。[15:28:57]
- [审判员 李永芝]:关于责任划分被告方有无补充陈述及证据提交。[15:29:04]
- [被告 公交公司]:我们坚持认为我们没有责任。没有到站是不允许下车的,我们已经到站了,而且是在下车之后发生的事故。根据道交法57、58条,骑车人驾驶的电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应当由骑车人承担责任。[15:29:13]
- [被告 骑车人]:当时堵车我的车骑得不快,而且公交车没有到站乘客就下车了,不然我也过不去。提交照片打印件。是事发时的现场照片。证明公交车没有到站就开始下人了,还没有进站。[15:29:24]
- [原告]:我们认可骑车人的陈述和证据。[15:29:40]
- [被告 公交公司]:照片没有办法证明我们没有到站,从图上看我们已经是靠边停车了,原告应当是躺在人行横道。[15:29:49]
- [审判员 李永芝]:事发时,公交站牌是在车的后面还是前面。[15:29:58]
- [被告 公交公司]:应该是在车的后面,因为我们已经出站了。事发路段很多站牌丢了,这个站得站牌有没有我们也不知道。[15:30:05]
- [被告 保险公司]:不看了,我们没有出现场。[15:30:12]
- [审判员 李永芝]:关于事发道路中间有一个分界线,道路具体情况如何。[15:30:21]
- [原告]:双向车道。[15:30:28]
- [审判员 李永芝]:双方本部分是否还有其他补充意见?[15:30:35]
- [原告]:原告提交视频记录可以还原事实。[15:30:43]
- [被告 公交公司]:没有证据。[15:30:50]
- [审判员 李永芝]:公交司机和公司何关系?[15:30:57]
- [被告 公交公司]:雇佣关系,是职务行为。驾驶的车辆是我们公司的车辆,车辆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5万元。[15:31:16]
- [审判员 李永芝]:保险公司称原告为车上人员不予理赔有何证据。[15:31:25]
- [被告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协会示范条款第四条规定。原告属于车上人员。庭后提交保险示范条款打印件。[15:31:32]
- [审判员 李永芝]:对保险公司免责主张,其他当事人何意见。[15:31:44]
- [原告]:下车过程中是可以确定的,保险公司主张免责应当向投保人明示。[15:31:52]
- [被告 公交公司]:保险公司使用的是格式条款,增加我方义务,是无效条款。[15:31:59]
- [被告 骑车人]:我听不懂保险公司说的意见,但是我认为不属于我的责任。[15:32:08]
- [审判员 李永芝]:关于事故事实及责任有无补充?[15:32:15]
- [双方]:没有了。[15:32:43]
- [审判员 李永芝]:下面进行第一项:医疗费。[15:32:51]
- [原告]:原告受伤后在地坛医院,地坛没有收就去积水潭了,积水潭也没有收,最后去朝阳急救医院住院治疗了。出院后在该院复查。提交住院病历加盖红章一份、急诊病历原件一份、超声报告单一份、诊断证明书、费用明细四页、医疗费票粘贴好七张。还有增值税发票一张,是在社区医院换药产生。按照票面金额和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主张。[15:33:01]
- [被告 公交公司]:关于医疗费,票据真实性认可,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我方不承担责任,不予赔偿。[15:33:31]
- [被告 保险公司]:外购药无医嘱,不能证明与事故关联性。不认可。[15:33:38]
- [被告 骑车人]:不看了,不管责任怎样原告受伤了,我愿意支付一部分,但是不同意全部负担。[15:33:47]
- [审判员 李永芝]:第二项:住院伙食补助费。[15:34:05]
- [审判员 李永芝]:3天*100元/天,实际住院两天,事发当天也应当算上。[15:36:40]
- [被告 保险公司]:应当是2*100元/天。[15:37:03]
- [被告 公交公司]:2*50元/天。[15:37:51]
- [被告 骑车人]:数额高了,四五十一天左右。[15:38:03]
- [审判员 李永芝]:第三项:护理费。[15:38:14]
- [原告]:原告爱人护理的。原告爱人没有稳定工作,是估算的一个金额。具体金额法院可以调整。150元/天*30天。[15:38:22]
- [被告 保险公司]:30天认可,标准过高。[15:38:31]
- [被告 公交公司]:护理费不认可,护理人员都是后期手写上去的,不确定是不是真正医嘱。[15:38:40]
- [被告 骑车人]:不同意支付,是他家属自己护理的。[15:38:49]
- [审判员 李永芝]:第四项:误工费。[15:38:57]
- [原告]:从事发之日我们主张90天。90天*200元/天。收入没有相关证据。[15:39:05]
- [被告 保险公司]:期间认可,标准不认可。[15:39:23]
- [被告 公交公司]:原告应当提交收入减少证明,8.7医嘱上是全休一个月。[15:39:33]
- [被告 骑车人]:原告应当提交收入减少的相关证明,不同意赔偿。[15:39:41]
- [审判员 李永芝]:第五项:交通费。[15:39:55]
- [原告]:原告就医产生。以票面金额为准。[15:40:03]
- [被告 保险公司]:法院酌定,原告提交的票据同等距离差距较大。[15:40:09]
- [被告 公交公司]:首先同保险公司意见,原告很多票据是同一辆车,不太符合真实情况。[15:40:17]
- [被告 骑车人]:每次从家都医院的数额应当是固定的,合理部分我认可。[15:40:25]
- [原告]:38元那张票是因为那天先坐了公交车,后来才打车。我们因为身体不方便就近找车,那个车就是住原告附近。[15:40:33]
- [被告 公交公司]:不认可。[15:40:47]
- [被告 骑车人]:没必要坐公交车。[15:40:59]
- [审判员 李永芝]:原告诉讼请求有无补充?[15:41:08]
- [原告]:没有了。[15:41:17]
- [审判员 李永芝]:被告方是否有为原告垫付费用或先行赔付情况,有何主张?[15:41:23]
- [被告 公交公司]:没有。[15:42:18]
- [被告 保险公司]:没有。[15:42:25]
- [被告 骑车人]:垫付了4000元现金。还有当天转院的交通费,大约300元。[15:42:50]
- [原告]:认可收到4000元现金。被告方主张的交通费我们没有在本案主张。[15:42:59]
- [被告 骑车人]:我要求我垫付的4000元在本案中一并处理。[15:43:08]
- [审判员 李永芝]:关于骑车人主张的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因为原告方没有主张,且被告证据不全,本院不予处理。[15:43:14]
- [被告 骑车人]:没有了。[15:43:27]
- [审判员 李永芝]:双方就本案事实及证据部分还有无补充?[15:43:36]
- [双方]:没有了。[15:43:44]
- [审判员 李永芝]: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15:43:53]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原告是没有责任的。[15:44:14]
- [被告 公交公司]:公交是否在合适位置进站不能以位置是否与站牌位置齐平确定。本案中公交停靠在了适合的位置,不存在任何责任。根据道交法57、58条,电动车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骑车人当时车速30公里/小时是超速行驶,和我方无关。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原告未能证明我方的过错,应当驳回原告请求。[15:44:21]
- [被告 骑车人]:不认可保险公司说法,原告下车时,车辆还没有进站。[15:45:15]
- [审判员 李永芝]: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15:45:47]
- [双方]:没有了。[15:46:36]
- [审判员 李永芝]:法庭辩论终结,现在各方当事人对本案进行最后陈述。[15:46:45]
- [原告]:因为公司认可是职务行为,我们撤销对公交司机的起诉。[15:46:58]
- [被告 全体]:没意见。[15:47:05]
- [审判员 李永芝]:原告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口头裁定准许。[15:47:15]
- [原告]:好的。[15:47:22]
- [被告 全体]:坚持答辩意见。[15:47:28]
- [被告 骑车人]:原告方未到站下车,也存在一定责任。[15:47:37]
- [审判员 李永芝]:鉴于本案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调解一致,本院不再组织调解。今天庭审到此结束,请当事人阅读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15:48:4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5:49:36]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15:5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