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牟文洁。[09:04:56]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付某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底商内,在未取得彩票经营资质和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受雇于他人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经北京某鉴定所鉴定,2018年5月4日至6月4日间,总销售额为22万余元人民币,其中非法获利人民币96360元。2018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付某在上述地址向他人销售彩票时被民警查获,并当场被扣押彩票机两台及现金人民币17472元。[09:05:32] - [主持人]:本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清根、许艳玲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智渊担任法庭记录。[09:05:59]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09:06:52]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09:07:03] - [审判长]: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
受审被告人付某,男,汉族,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09:14:55]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受过审判或法律处分?[09:15:41]
- [被告人]:无。[09:15:57]
- [审判长]:被告人,何时何地参加过什么党派团体及所任职务?[09:16:08]
- [被告人]:无。[09:16:28]
- [审判长]:羁押时间是什么时候?[09:17:02]
- [被告人]:2018年6月7日。[09:17:10]
- [审判长]:逮捕时间是什么时候?由于何种原因被逮捕?[09:17:29]
- [被告人]:2018年6月22日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09:17:36]
- [审判长]: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的时间是什么时候?[09:18:19]
- [被告人]:2018年10月29日。[09:18:35]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付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一案。本案由审判员双玉娥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清根、许艳玲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张智渊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黑黎、张海霞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宸轩律师事务所于英男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09:19:25]
-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09:20:04]
- [公诉人]:被告人付某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间,在北京市昌平区某村底商内,在未取得彩票经营资质和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受雇于他人非法发行、销售彩票。经北京某鉴定所鉴定,2018年5月4日至6月4日间,总销售额为22万余元人民币,其中非法获利人民币96360元。2018年6月5日21时许,被告人付某在上述地址向他人销售彩票时被民警查获,并当场被扣押彩票机两台及现金人民币17472元。[09:20:21]
-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听清楚了吗?[09:21:17]
- [被告人]:听清楚了。[09:21:29]
- [辩护人]:听清楚了。[09:21:44]
- [审判长]:被告人,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09:21:52]
- [被告人]:一致。[09:22:16]
-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适用法律有什么意见?[09:22:30]
- [被告人]:内容属实,没有意见。[09:22:44]
- [辩护人]:没有意见。[09:23:02]
-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自愿认罪?[09:23:13]
- [被告人]:认罪。[09:23:47]
- [审判长]: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09:23:58]
- [被告人]:2018年3月底,我开始在彩票店工作,工作了一个多月,然后我又到某村底商的彩票店工作,卖彩票。[09:24:19]
-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09:26:10]
- [公诉人]:被告人,陈述一下彩票店的位置。[09:26:27]
- [被告人]:沙河镇某村底商。[09:27:00]
- [公诉人]:彩票站日常如何运营?[09:27:53]
- [被告人]:我负责在店里日常销售。店里的工作人员总共三个,他们两个负责打彩票,就是在彩票机上把纸质的彩票打出来给顾客。我们有两种玩法,第一种是即开即兑的,三分钟开奖。店里的流水每天有多少,我记不清了。买彩票的钱是先放在我这里,老板定期会来收钱,每次给老板的钱,多少不一定,老板会放些钱。老板是董某。我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由董某支付。[09:28:21]
- [公诉人]:彩票机积分是什么意思?[09:30:05]
- [被告人]:彩票机上的积分,是指每销售10元,就是累积10个积分。[09:30:24]
- [公诉人]:你被民警抓获时,彩票站是什么情况?[09:30:58]
- [被告人]:我被抓的时候,店里有7到8个人买彩票,有没有兑奖我没注意。[09:31:31]
- [审判长]:现在由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提问。[09:31:45]
- [辩护人]:被告人,你除了固定工资之外,有别的收入吗?[09:32:07]
- [被告人]:没有其他收入。[09:32:32]
- [审判长]:被告人,现在回答法庭提问。你在彩票店里具体干什么?[09:32:42]
- [被告人]:我负责日常彩票站开门关门,买水之类的事情,彩票站的钱放在我这里。[09:33:37]
- [审判长]:彩票站的另两个员工是谁招聘的?[09:35:06]
- [被告人]:苟某是我招聘进来的,另一个是别人招聘的。两个人的工资,是老板让我从盈利的钱里直接发给他们。[09:35:30]
- [审判长]:你和老板是什么关系?[09:36:55]
- [被告人]:我和老板是雇佣关系,2018年1月通过招聘认识的,是他招聘的我。[09:37:13]
- [审判长]:你去的时候,彩票站经营了吗?[09:37:59]
- [被告人]:我去的时候,当时彩票店还没经营。彩票机是老板提供的,时间是2018年3月份。彩票店开始经营业务,听老板说是从2017年12月下旬开始的。我去的时候,老板没在店里放彩票机,后来才放出来的。
这个店的营业执照,老板给我看过一次,是纸质的没有塑封,我就没在意,店里没有悬挂。上面就写了彩票店,地址我也没看清。彩票销售许可手续,我没看到过。[09:38:19] - [审判长]:你和老板签合同了吗?[09:40:02]
- [被告人]:我没和老板签订正式合同,工资是老板每个月15-25号之间现金发给我。另外两个员工的工资,也是现金,我给他们俩发。彩票站每天销售的金额,由我负责保管,每天经营流水,我看不到。有的时候是几百块钱,有的时候是几千。我的工资都日常花销了。[09:40:22]
- [审判长]: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举证,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质证。[09:41:14]
- [公诉人]:证据1、被告人付某的供述和辩解。[09:41:26]
- [公诉人]:证据2:证人证言。
(1)证人冯某的证言;
(2)证人苟某的证言;[09:42:46] - [审判长]:请公诉人一并出示被告人抓获当天的全部证人证言。[09:46:00]
- [公诉人]:下面出示被告人抓获当天全部证人证言。
(3)钱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朱某的证言的辨认笔录;冯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董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司某的证言;张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张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王某的证言和辨认笔录;周某的证言;冉某的证言。[09:46:22] - [公诉人]:(4)证人崔某的证言。[09:48:47]
-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对以上证据是否有异议?[09:49:34]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50:30]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0:47]
- [公诉人]:证据3:书证
(1)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
(2)接报案经过;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户籍查询信息;
(5)2018年6月6日昌平区福利彩票发行处出具证明一份;
(6)工作说明1份。[09:51:07] - [被告人]:没有异议。[09:55:15]
- [辩护人]:没有异议。[09:55:35]
- [公诉人]:证据4、北京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09:55:51]
- [公诉人]:证据5: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讯问犯罪嫌疑人录像光盘4张;
(2)抓捕录像光盘2张;
(3)辨认录像光盘2张;
(4)扣押录像光盘1张。[10:44:40] - [被告人]:没有异议。[10:47:27]
- [辩护人]:没有异议。[10:47:39]
- [审判长]:被告人和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10:47:53]
- [被告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10:48:29]
- [辩护人]:没有证据提供,不申请。[10:48:42]
-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10:49:15]
- [公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院提出公诉的被告人付某涉嫌非法经营一案的法庭审理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举证质证充分证实本院起诉书中指控的被告人付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当庭没有异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受到刑罚惩罚。本案的涉案金额是220万余元,情节严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认罪悔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49:33]
- [审判长]:被告人自行辩护。[10:54:47]
- [被告人]:没有。[10:55:01]
-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10:55:20]
- [辩护人]:第一、被告人自愿认罪;第二、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第三、被告人表示愿意积极交纳罚金,认罪悔罪;第四、被告人只是受雇于他人,非法获利不是全部给了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2:32:52]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最后陈述。[12:33:23]
- [被告人]:我受雇于彩票店,不知道工作是犯法的。请求法庭念在初犯的份上,给予我从轻判罚。[12:33:43]
- [审判长]:休庭,何时宣判另行公告,把被告人带出法庭。[12:34:39]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张智渊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2:38:11]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2:3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