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法院

承办法官

原告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11月9日14时,昌平法院审理“称所购保时捷非新车 车主诉索百万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牟文洁。
    [14:14:26]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陆女士诉称:2017年9月,陆女士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花费582645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汽车,缴纳车辆购置税49799元。2018年7月,该车显示屏出现黑屏,陆女士便去4S店维修。4S店工作人员称该车维修过,PCM(发动机控制模块)侧面机身封条和硬盘封条已经被撕掉,按照规定无法保修,这才知道该车在购买时并非新车。陆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三倍赔偿购车款1747935元,退还购车款及车辆购置税共计632444元,并撤销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14:17:56]
  • [主持人]:
    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朱晋华独任审判,书记员刘晓爽担任法庭记录。
    [14:18:22]
  • [主持人]:
    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
    [14:18:46]
  • [审判员]:
    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陆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付立伟,北京汇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1:某(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董某,职务总经理。
    被告2:董某,男。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1:高登成,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2:刘某,男,汉族,被告1公司经理。
    [14:58:3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01:00]
  • [审判员]:
    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陆某诉被告某(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董某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朱晋华独任审判,书记员刘晓爽担任法庭记录。现在告知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
    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
    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5:01:0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不申请。
    [15:02:17]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听清了,不申请。
    [15:03:12]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方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5:03: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2017年9月,陆女士从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花费582645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汽车,缴纳车辆购置税49799元。2018年7月,该车显示屏出现黑屏,陆女士便去4S店维修。4S店工作人员称该车维修过,PCM(发动机控制模块)侧面机身封条和硬盘封条已经被撕掉,按照规定无法保修,这才知道该车在购买时并非新车。陆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三倍赔偿购车款1747935元,退还购车款及车辆购置税共计632444元,并解除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
    [15:04:00]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方答辩。
    [15:04:15]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对原告的诉请均不认可,我方认为我方销售给原告的是新车,原告主张的硬盘封条已经被撕毁的事实,发生在汽车销售之后,我们有检测清单,也有向原告交付时候的销售清单,所以对于原告的诉请不予认可。
    [15:04:33]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双方对于前述程序中举证及质证是否有补充?
    [15:05: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补充。
    [15:05:16]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有补充,对原告证据3/4的维修记录和维修单证据中,载明的出厂检测,翻译时将“检测”翻译为“维修”。
    [15:05:31]
  • [审判员]:
    被告,明确一下是显示为车辆信息的这份证据吗?
    [15:07:22]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是的。
    [15:07:44]
  • [审判员]:
    被告,你方的意思是本应该是检测,翻译为维修是吗?
    [15:07:55]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是的,本应是检测,翻译为维修。
    [15:08:28]
  • [审判员]:
    被告,明确你方所指的维修记录记载是在哪里?
    [15:08:47]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是原告提供的证据2中的,写的是“维修”实际是“检测”。
    [15:09:05]
  • [审判员]:
    因双方对于车辆信息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于2018.9.13 到海淀保时捷中心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将现场调查制作的调查笔录向双方宣读。现场调取了车辆信息,上边有签字确认,现在双方对于该车辆信息进行质证。
    [15:09: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认可,可以证明被告销售的车辆是二手车辆,在销售给原告之前曾销售给他人,并且车辆被维修过,对此被告一直隐瞒。
    [15:11:20]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认可,但这份证据不能证明车辆曾经维修过,也不能证明车辆曾经销售过。
    [15:12:14]
  • [审判员]:
    被告,请你方说明该车辆信息显示新车保修的日期,为何与原被告签订合同日期不符?
    [15:12:36]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车辆是6月28日销售给我们的,出库的所有的车都是要开启保修的,和卖给别人没有关系。该质保期的起算期为出库时间。
    [15:13:19]
  • [审判员]:
    该车辆出库时间与该车辆信息显示的发票日期,有近两个月的时间差距,请说明。
    [15:14:03]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应该是车辆的运输时间。这个发票和销售的发票是两件事情,不是厂家直接卖给客户。
    [15:14:54]
  • [审判员]:
    被告,法庭向你释明,当事人对于自己的陈述的事实要负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的后果。鉴于你方的申请,本庭再给你方10天的举证时间,听清楚了吗?
    [15:15:15]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听清楚了。
    [15:15:58]
  • [审判员]:
    原告,你方要求被告2承担连带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5:16:1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被告公司将销售款项打入了董某的账户内,所以我方认为董某应该承担责任。
    [15:37:16]
  • [审判员]:
    你方主张撤销双方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15:40:5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因为被告行为构成了欺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我方要求撤销合同。
    [15:41:38]
  • [审判员]:
    原告,你方诉请中要求撤销合同及退还购车款,对于涉案车辆,你方是什么意见?
    [15:42:0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要求三倍赔偿,退还购车款。
    [15:42:32]
  • [审判员]:
    你方是否同意退还被告方涉案相关车辆?
    [15:42:4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同意。
    [15:43:00]
  • [审判员]:
    原告,你方主张将款项打入董某的个人账户,是否有证据提交?
    [15:43:1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有,之前提交了,我方直接支付给董某个人账户的款项是582645元。
    [15:43:45]
  • [审判员]:
    被告,对于原告说的是否认可?
    [15:44:14]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收款方是董某个人账户,金额需要核实。
    [15:44:31]
  • [审判员]:
    被告,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法庭你方对于事实的书面意见,听清楚了吗?
    [15:46:34]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听清了。
    [15:47:09]
  • [审判员]:
    被告,解释一下涉案车款收取款的账户为何是董某的个人账户?
    [15:47:25]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因为原告要4s店的发票,并且车辆交付是分期付款,如果钱款打入我们公司账户,公司就要开具发票。
    [15:47:57]
  • [审判员]:
    关于本案事实的部分,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补充?
    [15:53:4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5:54:04]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没有。
    [15:54:1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5:54:2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隐瞒该车维修过和使用过的事实,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被告应该返还三倍赔偿款及购车款,被告董某将款项混入个人账户,所以董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15:54:39]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5:55:19]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原告在购车一年后提起诉讼,并主张被告构成欺诈,对于其主张应该负完全的举证责任。原告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我方构成欺诈。原告主张涉案车辆有销售过的行为,我方会要求4s店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发票并不是代表第一次销售时开具的发票,我方认为原告属于认知错误。原告认为我们质保期的启动有二次销售的行为,是错误的,质保期的启动是4s店向二次经销商销售的。
    [15:55:4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方补充一点,通过法庭调查的证据显示,车辆历史记录维修时间是6月15日。
    [15:59:17]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认可作业记录,该作业记录是pdi检测,pdi是4s店进行的。
    [16:01:00]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16:01:4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6:01:56]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没有。
    [16:02:08]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本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16:04:0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同意。
    [16:04:27]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不同意。
    [16:04:42]
  • [审判员]:
    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本庭不再予以调解,现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6:04: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16:05:12]
  • [被告 二被告代理人1]:
    坚持答辩意见。
    [16:05:26]
  • [审判员]:
    休庭,看笔录签字。
    [16:05:3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刘晓爽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
    [16:05:49]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6:0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