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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员 宝山法院]: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成员入庭。[09:12:22] - [审判员 宝山法院]:审判员:简易程序审限届满,双方意见?
原、被告:申请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延长审限。
原告:鉴于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自愿承担赔偿责任,故申请变更被告为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撤销对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支公司的起诉。
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无异议,自愿承担赔偿责任。庭前已经收到起诉状、答辩状,同意今日开庭,不再要求补足举证期、答辩期。
审判员:原告申请变更被告意愿真实合法,本院口头裁定予以准许,不再出具书面法律文书。
原、被告:清楚了,无异议。
原告:某供应链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俊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1:上海某货运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缪全超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2: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惠晋生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审判员: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法庭,今天就原告某供应链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某 货运有限公司、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葛璐萍独任审理,书记员姜雨晴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放弃、变更、承认、反驳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但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
原告:听清了。
被告1、2:听清了。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审判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原告:不申请。
被告1、2:不申请。[09:12:59] - [审判员 宝山法院]: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员: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
原告:听清了。
被告1、2:听清了。
审判员: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车损费25172.2元、租车费9500元、律师费3500元。上述费用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被告1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事实和理由:详见诉状(略)2018年6月12日50分,被告1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沪****)及连接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沪***挂)与原告所有的重型普通客车(沪DI***)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车辆损坏。经交警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被告1负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09:24:09] - [审判员 宝山法院]: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1: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认定无异议。维修费总金额存疑,车损费的估价单位同时为修理单位,价格虚高,要求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且原告在未与本被告达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私自送修,故对原告单方委托的修理价格不予认可。
被告2: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认定无异议。肇事车辆在被告2处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1500,000元,含不计免赔)。事发在保险期间内,同意在交强险保险范围内按责承担赔偿责任。因被1驾驶员在事发时为实习期驾驶拖挂车,根据《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及《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不同意在商业险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余详见书面答辩状。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进行质证。
原告:提交:一、事故认定书、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证明事发经过及责任认定、主体资格、投保情况。
二、车辆修理费清单、支付凭证、发票,证明原告车辆因交通事故损坏产生的维修费。
被告2:真实性无异议,对医疗费票面认可。
三、原告车辆交通事故前后的用车登记,租车合同、租车公司记录及租车费发票、付款通知,证明原告车辆系班车,因交通事故不得不租用替代车辆产生的租车费。
四、聘请律师合同、律师费发票,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诉讼产生律师费支出。[09:36:46] - [审判员 宝山法院]:审判员:现在由被告进行举证,原告进行质证。
被告2:一、《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驾驶证,证明被告1驾驶员在事发时为实习期驾驶拖挂车,根据相关免责条款的规定,本公司不在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支付信息列表,证明2018年6月14日,大地保险公司支付强制保险财产损失2000元。
审判员:事发后双方有无垫付款项?
原告:认可,同意并入诉请,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原告:认可,同意并入诉请,在本案中一并处理。
被告1:同被告保险公司意见,律师费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事实及证据还有无补充?
原告:无补充。
被告2:无补充。
被告1:无补充。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坚持庭审意见。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1:坚持庭审意见。
被告2:坚持庭审意见。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询问各方当事人最后意见。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
被告2:希望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1:希望法院依法判决。
审判员:今日庭审结束,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阅看上述笔录,认为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无误后,请签名认可。退庭。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感谢各位网友关注![09:3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