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王焱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原告正在出示证据

被告正在发表质证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11月23日9:30,海淀法院审理“称股权转让未能实现 转让方被诉退款”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30:3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09:30:50]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称股权转让未能实现 转让方被诉退款”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31:09]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王焱。
    [09:31:26]
  • [主持人]:
    王焱,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审判员。
    [09:31:42]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09:32:04]
  • [主持人]:
    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称,2016年11月2日,原告与被告范先生就被告向原告转让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一事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其持有12%股权转让给原告,总价款为180万元,被告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如因被告原因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被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原告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12%/年的利率支付原告利息。合同签署后,原告在2016年11月8日向被告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180万元。但被告在收到前述股权转让款后,却一直未能为原告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也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投资收益。2017年9月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转让款支付利息,被告同意退还但至今仍支付。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以180万元为基数字,按年利率12%的标准,从实际投入之日即2016年11月8日起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318378.08元);2、被告赔偿原告就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万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09:32:24]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42:05]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09:42:49]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09:43:08]
  • [审判长]:
    请坐。现在核实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
    [09:43:56]
  • [原告]: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秀春,北京琨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淼,女,北京琨腾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09:44:23]
  • [被告]:
    范先生,1978年出生,汉族,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
    [09:45:16]
  • [审判长]:
    以上法庭对各方出庭人员进行了核对,报告的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有效,准予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范先生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王焱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马仲兰,宗亚荣共同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窦文冉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请求,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复制有关材料及法律文书。双方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出反诉。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以上权利义务当事人是否听清了?双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09:45:57]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47:18]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47:43]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09:47:51]
  • [原告]:
    2016年11月2日,原告与被告范先生就被告向原告转让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一事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将其持有12%股权转让给原告,总价款为180万元,被告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此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如因被告原因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能完成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被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原告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12%/年的利率支付原告利息。合同签署后,原告在2016年11月8日向被告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180万元。但被告在收到前述股权转让款后,却一直未能为原告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也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投资收益。2017年9月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转让款支付利息,被告同意退还但至今仍支付。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以180万元为基数字,按年利率12%的标准,从实际投入之日即2016年11月8日起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为318378.08元);2、被告赔偿原告就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万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09:48:09]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陈述答辩意见。
    [09:48:34]
  • [被告]:
    第一,一个公司要推动公司变更,必须有股权转让协议,我们在签订协议后,对方款项确实打过来了,到9月10日两份合同都是对方手里,我们在2017年10月10日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这是无法造成股权变更的重要原因。第二,在2016年我也通过微信向原告说明了,在2014年4月9日我们还在积极进行股权变更,2017年5月5日仍然在讨论此事,2017年6月份原告公章需要进行财务审计,同月我也向原告说清楚20天之后才可以变更股权,实际在2017年6月份还在积极推动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第三,我也确实存在困难,我也想将钱退给原告,
    [09:49:0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双方应就争议事实向法庭提举证据,举证时应说明证据的名称、内容及所要证明的事项。原告首先举证。
    [09:49:34]
  • [原告]:
    证据1、股权转让协议,证明原被告之间股权转让关系及约定的具体条款。证据2、电汇凭证(复印件)及回单,证明原告已经将股权转让款180万元于2016年11月8日支付给被告。证据3,原告法定代表人与被告之间的微信沟通记录,证明在2017年9月工商登记仍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我方明确告知被告退还转让款及支付利息。被告同意退还款项和支付利息,但是一直以没有钱作为借口。证据4,律师代理合同及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用10万元。
    [09:49:52]
  • [审判长]:
    被告质证。
    [10:11:36]
  • [被告]:
    对证据1-证据4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认可。
    [10:12:00]
  • [审判长]:
    被告举证。
    [10:12:22]
  • [被告]:
    证据1、2017年10月10日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明在2017年10月10日之前两份股权转让合同原件全部在原告手中,工商局需要原告进行股权转让变更。证据2、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到2017年9月10日之前双方一直在推动股权转让事宜。截止到2017年9月10日之前原告一直是公司的股东,应该和公司一同承担权利义务。
    [10:12:39]
  • [审判长]:
    原告进行质证。
    [10:13:24]
  • [原告]:
    对证据1真实性认可,不认可其证明目的。被告的微信记录无法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到9月10日仍在原告手中,在9月18日微信记录被告仍然要求原告邮寄合同,原告已经说了见面的时候已经给了,当时已经在被告手中,不存在被告所说的两份原件都在我方手中。对证据2的真实性认可,恰恰可以证明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原告积极配合被告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10:13:53]
  • [审判长]:
    举证质证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你方要求被告返还转让款及支付利息的依据?
    [10:14:10]
  • [原告]:
    合同第9.2条。
    [10:33:53]
  • [被告]:
    我不同意,我提供的证据可以显示。在2017年10月10日之前两个协议的原件都在原告手中,在9月18日我是确认法律关系。双方的对话记录可以证明原告一直同意进行股权变更,2016年的约定已经失去法律效力。
    [10:34:37]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34:52]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5:11]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35:29]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0:35:44]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6:03]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36:18]
  • [审判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庭进行调解,现就本案纠纷双方是否请求法庭主持调解?
    [10:36:33]
  • [原告]:
    同意。支付180万元,这个月底支付一半,另外一半下个月底支付。
    [10:36:57]
  • [被告]:
    我方只同意拿出部分股权给原告。
    [10:37:48]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工作。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0:38:18]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0:38:3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0:41:04]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0:41:14]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高萌萌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四庭的大力支持。
    [10:41:29]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0:41:47]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4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