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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9时,石景山法院审理“健身房地址搬迁 会员退费引纠纷”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依法公开审理的“健身房地址搬迁 会员退费引纠纷”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沈霞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陈瑶担任法庭记录。
首先,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李某系被告北京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鲁谷路分公司的健身会员,后因被告地址搬迁,原告申请退会,被告受理申请后,同意3-6个月内退还会员费余款,但其间被告一再敷衍推诿,至今仍未退还,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14:52]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09:20:33] - [审判员]: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原告:李某(未到庭),男,1961年9月20日出生,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某(系李某之妻),女,1962年3月30日出生,住同上。
被告:北京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鲁谷路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负责人:金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北京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鲁谷路分公司职员。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46:05] - [双方当事人]:无异议。[10:49:34]
- [审判员]:法庭对上述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与被告北京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鲁谷路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沈霞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陈瑶担任法庭记录。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0:50:14] - [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不申请。[10:51:06]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10:52:0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会员费退款3095元;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3、赔偿原告精神及精力损失10000元。事实与理由:2008年,原告与被告签署服务合同,成为其健身会员,其后续多次续签合同,是其健身的老会员。2017年,因健身会馆地址搬迁(从远洋山水小区搬到台湾街),原告于2017年7月9日向被告提出退会申请。被告依据服务条款规定受理申请,办理了退款手续,并同意3-6个月内退还会员费余款(3095元)。期间被告一再敷衍推诿,拒不退款直到2018年3月。原告万般无奈情况下,求助北京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经12315平台协调,被告与原告于2018年3月23日签署《台湾街会员退费和解》(见附件),并承诺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会费余款退回给原告。承诺期限过后,原告多次到被告会所申请退费,按被告要求多次填写催款单,每次都了无音讯。被告对欠款一事既不否认,也不给任何承诺。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10:52:24]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10:54:2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欠款金额没有问题,我们认可,诉讼费用我们公司承担,我们愿意一个月之内退还到原告的账户,需要原告给我提供一个银行卡账号。[10:57:14]
- [审判员]: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是吗?[10:58:04]
- [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请求法庭出具调解书。[10:58:41]
- [主持人]:本案调解经过不再进行图文直播。[10:59:05]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1:00:38]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11:01:30]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