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下午好![14:12:32]
-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以及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旁听人员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5、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
6、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7、请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寻呼机。
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14:12:40] - [审判员]: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金融庭现在开庭,今天对原告张某诉被告某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进行公开审理,现在先核对本案的当事人。[14:12:54]
- [原告代理人]:张某,男。委托代理人:古锐,上海市协力(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14:36:14]
- [原告代理人]:某某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徐某某,总经理。(未到)。委托代理人:陈某某,系公司员工,特别授权。[14:36:26]
- [审判员]: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魏嘉依法独任审理,夏梦担任书记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44条之规定,原、被告如果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回避。[14:36:36]
- [审判员]:是否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申请回避?[14:37:05]
- [原告代理人]:不申请。[14:37:10]
- [被告代理人]:不申请。[14:37:20]
- [审判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50条、第51条之规定,诉讼当事人享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以及查阅、复制本案相关材料和法律文书,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提起反诉的权利。当事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在举证期间内提供证据,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14:37:25]
- [审判员]:以上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14:37:35]
- [原告代理人]:听清楚了。[14:37:44]
- [被告代理人]:听清楚了。[14:37:53]
- [审判员]:若本案无法在简易程序内审结,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延长简易程序适用期间3个月?[14:38:01]
- [原告代理人]:同意。[14:38:08]
- [被告代理人]:同意。[14:38:20]
- [审判员]:原告请陈述诉讼请求。[14:38:29]
- [原告代理人]:1、要求被告赔付原告意外残疾保险8万元;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司法鉴定费1050元;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以8万元为本金按照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计算的自2018年3月14日期至判决日生效之日的逾期理赔的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为1044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补充:原告垫付第二次司法鉴定费1650元(事实与理由部分同起诉状一致)。[14:38:40]
- [审判员]:要求利息的给付依据是什么?[14:38:52]
- [原告代理人]:按照保险法规定。[14:39:01]
- [审判员]:原告举证?[14:39:10]
- [原告代理人]:(详见证据清单)1、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2、保险合同,证明保险关系;3、保险付款发票,证明保险时效;4、病例记录,证明意外受伤的事实;5、病例发票,证明理赔费用;6、伤残定鉴定书,证明伤残等级;7、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并未赔付原告伤残赔偿金。[14:55:05]
- [审判员]:被告质证?[14:55:10]
- [被告代理人]:原告的鉴定标准不符合约定的人身伤残鉴定标准,原告无法构成十级伤残。第二部分责任条款意外伤残保险金钟明确了上述鉴定标准。利息部分不予以接受。[14:56:03]
- [审判员]:原告意见?[14:56:15]
- [原告代理人]:1、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为行业标准,而我方依据的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的国家标准,应优先适用国家标准。且保险行业标准也是参照了这一国家标准(证据第23页第3段);2、根据国家标准认定的原告受伤情况也是保险条款7.5款(原告证据第31页)的情形。[14:56:41]
- [审判员]:关于鉴定意见是否有异议?[14:56:53]
- [原告代理人]:没有。[14:57:03]
- [被告代理人]:没有。[14:57:12]
- [审判员]:鉴定人员出庭。鉴定人员须如实陈述,若有虚假,则自行承担不利后果。鉴定人员是否清楚?[15:09:04]
- [鉴定人]:清楚。[15:09:57]
- [审判员]:鉴定人员陈述身份。[15:10:24]
- [鉴定人]:陈某,主检法医师。陈某某,助理研究员/副主任法医师。[15:10:56]
- [审判员]:先由原告发问。[15:11:07]
- [原告代理人]:能否重复一下鉴定过程?[15:11:18]
- [鉴定人]:我方根据送鉴材料,根据人身伤残鉴定标准,做出的鉴定意见。[15:11:46]
- [原告代理人]:是否有对原告本人做伤残鉴定?[15:11:57]
- [鉴定人]:根据病史材料,其右侧踝关节未见明显骨折,张某脚趾损伤基础未累积到踝关节。[15:12:08]
- [原告代理人]:我方认为虽脚趾受伤,但因此也会对到踝关节造成影响。[15:12:20]
- [鉴定人]:我方对张某的鉴定是具有针对性的,张某脚趾损伤基础未累积到踝关节。[15:12:53]
- [审判员]:被告有无问题向鉴定人提问?[15:12:59]
- [被告代理人]:没有。[15:13:29]
- [审判员]:双方对本案事实有无补充?[15:13:39]
- [原告代理人]:没有。[15:13:52]
- [被告代理人]:没有。[15:14:07]
- [审判员]:法庭事实调查结束,现由双方进行法庭辩论。本案争议焦点为是否构成伤残[15:14:15]
- [原告代理人]:同庭审意见。[15:14:30]
- [被告代理人]:同庭审意见。[15:14:40]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各方作最后陈述。[15:14:45]
-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请。[15:14:56]
- [被告代理人]:依法判决。[15:15:07]
- [审判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原、被告是否愿意调解?[15:15:18]
- [原告代理人]:同意。[15:15:36]
- [被告代理人]:不同意。[15:15:56]
- [审判员]: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双方调解。本案将择日作出判决。当事人阅笔录无异议后签字。
宣布休庭。[15:16:12]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退庭。[15:16:32]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您的关注!
声明,本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