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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4:13:55]
- [主持人]:今天为您直播的是:“购时容易付款难 活动看台谁买单”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某体育公司诉称:2017年12月25日,原告某体育公司与被告某家具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某家具公司向原告某体育公司采购活动看台,合同价款15956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某体育公司依约向被告提供并安装了活动看台,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某家具公司最迟应在2018年6月27日前付清货款。但,被告某家具公司至今尚欠66万多元货款尚未给付,原告某体育公司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家具公司交付未支付的66万余元的货款。[14:15:09]
- [主持人]: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文利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孙彤担任法庭记录。[14:15:43]
-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14:16:11]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14:17:53]
-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14:19:43]
-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江苏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14:20:55]
- [原告]:原告:江苏某体育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某街道。
法定代表人:李某飞,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某华,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14:22:53] - [被告]:被告:某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王某泉,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鹏,男,1978年9月出生,某家具有限公司员工。[14:24:25]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4:27:10]
- [原告]:没有异议。[14:27:45]
- [被告]:没有异议。[14:28:12]
- [审判员]:原告、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文利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孙彤担任法庭记录。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14:28:55]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14:29:54]
- [被告]:听清了。不申请。[14:30:18]
- [审判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0条、第111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第144条的规定,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14:30:43] - [原告]:听清了。[14:31:13]
- [被告]:听清了。[14:31:31]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14:31:47]
- [原告]:2017年12月25日,原告某体育公司与被告某家具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某家具公司向原告某体育公司采购活动看台,合同价款15956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某体育公司依约向被告提供并安装了活动看台,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某家具公司最迟应在2018年6月27日前付清货款。但,被告某家具公司至今尚欠66万多元货款尚未给付,原告某体育公司多次向被告催要货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661133元,并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1161133元*0.1%/天*自2018年6月2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之间的天数);2、诉讼费用、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双方于2017年签订购销合同,购入活动看台,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供货并完成安装。合同总价款1 161 133元,安装后被告有661 133元货款未付清,故诉至本院。[14:32:10]
- [审判员]:诉讼费请明确?[14:33:11]
- [原告]:有交通费、律师费、还有诉讼费和诉讼保全费、保全保险费。[14:33:39]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14:33:53]
- [被告]:事实与理由认可,价款都确认过,还款我们可以商量。[14:34:09]
-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14:34:22]
- [原告]:听清了。[14:34:33]
- [被告]:听清了。[14:34:40]
-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14:34:51]
- [原告]:出示证据一、购销合同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证据二、木地板工程费用确认单,证明我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据三、确认单两份,证明我方按照合同履行供货并安装。证据四、委托律师合同、律师费发票、保全保险费发票,证明,证明该案中发生的诉讼费用,交通费缺少今天返程的车票,因为还没回去,不能提供返程车票。[14:35:02]
- [审判员]:被告质证。[14:35:19]
- [被告]:认可,证明目的认可,我都看过了。[14:35:31]
- [审判员]:原告请再确认一下合同价款?[14:35:41]
- [原告]:最终结算单很明确,我方先要求被告支付欠款1161133元,在该工程中被告已付款50万元。这个中间合同有变更,我们有确认单297 968元。法官看一下最终结算单。我方单方制作的结算表。[14:35:52]
- [审判员]:单价是合同的单价,数量是验收数量?[14:36:06]
- [原告]:是的,加上一个1500,一个1800,这两个没有证据,现场安装了,我们双方核对过。[14:36:17]
- [审判员]:被告意见?[14:36:30]
- [被告]:我们双方都核对过,没问题。[14:36:42]
- [审判员]:原告方继续提供证据。[14:36:54]
- [原告]:没有证据了[14:37:10]
- [审判员]: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供?[14:37:24]
- [被告]:没有了[14:37:39]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此案进行调解吗?[14:38:09]
- [原告]:我们双方可以调解[14:38:38]
- [审判员]:被告发表最后意见。[14:38:57]
- [被告]:同意调解。[14:39:12]
- [审判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休庭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14:39:24]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孙彤和王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4:39:42]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4:4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