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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现在为您直播嘉定法院审理的一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 原告诉称,2015年3月9日,原告和案外人上海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约定原告出资购买东风牌汽车一辆,付清款项后原告取得车辆所有权。2015年3月23日,原告和被告口头约定,原告将涉案车辆挂靠至被告名下。2018年4月,被告把原告车辆扣押,原告催要拒不归还,遂涉诉。
本网直播,敬请关注![15:50:32] - [书记员]:诉讼参与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得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诉讼参与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 可。
法庭纪律宣布完毕。[15:50:41] - [审判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15:51:00]
- [原告]:某公司,具体信息略。[15:51:12]
- [审判长]:现在开庭,嘉定区人民法院就原告与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未到庭,按缺席审理。有关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庭通过受理、应诉通知书已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这里就不再重复,当事人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15:53:18]
- [原告]:清楚[15:53:25]
- [审判长]: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认为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故不自行回避。根据法律规定,本案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可以申请本案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回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15:53:42]
- [原告]:不申请[15:53:51]
-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15:54:20]
- [原告]:诉请发生变更,撤回诉请[15:59:42]
- [审判长]:由于原告变更诉请,现休庭,择日重审。[15:59:54]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庭审直播到此结束,网络庭审直播记录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谢谢关注![16: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