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洪汛

嘉宾和主持人交流

四十年改革创新、砥砺前行

知识产权保护的“泸州模式”

“1+4”工作思路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1+2”模式助力家事审判多元化解机制

多管齐下 有效预防化解家事纠纷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汛访谈
  • [导播]:
    40年时光荏苒,40年沧海桑田,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人民法院紧跟时代的步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同样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法院网特别推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院长访谈》系列节目。
    [14:30:4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做客院长访谈的嘉宾是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汛,他将为大家介绍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泸州法院在审判机制方面改革的情况。吴院长您好!
    [14:31:43]
  • [吴洪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我是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汛,很高兴能够来到中国法院网和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14:32:26]
  • [主持人]:
    吴院长,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特殊日子里,欢迎您做客中国法院网。40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伴随着国家的前进步伐和节奏,40年来,人民法院各项事业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作为一位老法院人,您感触最深的是什么?
    [14:33:43]
  • [吴洪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风雨同舟、披荆斩棘,春风化雨、春华秋实,干出了一片新天地。
    [14:34:06]
  • [吴洪汛]:
    我在法院工作31年了,切身感到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的数十载风雨历程。我感触最深的,是一个重要的观念“改革创新、砥砺前行”。
    [14:34:59]
  • [主持人]:
    好的,伴随时代大潮,我想泸州法院在这四十年中想必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还想请吴院长具体谈谈泸州中院40年的发展历程。
    [14:35:35]
  • [吴洪汛]:
    泸州中院于1983年建院,下辖7个基层法院、52个人民法庭。
    [14:36:10]
  • [吴洪汛]:
    伴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泸州法院在40年的改革开放中,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春天。
    [14:36:53]
  • [吴洪汛]:
    尤其近几年来,人民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装备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我们从20世纪80年代在大云路租住房到21世纪初龙透关庄严审判庭,到即将建成的新审判大楼,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的分立,法庭从简陋的小桌方凳变成了宽敞庄严的法台法椅,书记员从耳听笔记到电脑速记,案卷也被电脑归档,档案借、调、还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们加快了计算机网络软硬件建设的步伐。全市法院已建成了56个科技法庭,基本结束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的手书模式,实现了案件流程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的智能化;办公现代化的建设,为各项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成为推动全院迈上新台阶的直接动力。
    [14:37:53]
  • [吴洪汛]:
    40年来,泸州两级法院坚持深化司法改革、践行司法为民,深入破解执行难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执结各类案件80余万件,为泸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4:38:41]
  • [吴洪汛]:
    近几年,泸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综合考核中,一直走在前列。中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两次,获嘉奖两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示范单位。
    [14:39:59]
  • [主持人]:
    成绩来之不易,也确实令人振奋。众所周知,泸州享有“中国酒城”美名。据了解,泸州法院在酒业知识产权审判方面形成颇具特色的“泸州模式”,请您介绍一下。
    [14:40:34]
  • [吴洪汛]:
    泸州是世界级白酒产业基地,有历史悠久的酒文化,盛产国家名酒泸州老窖和郎酒,有包括“泸州老窖”、“郎”等驰名商标在内的注册商标1200多件。近年来,泸州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坚持高点站位,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推进泸州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与保护名优酒知识产权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商标民事侵权的惩罚力度,强化对泸酒等传统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同时,我们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不断丰富司法服务举措,形成了知识产权保护“泸州模式”。
    [14:41:32]
  • [吴洪汛]:
    关于“泸州模式”,《人民法院报》先后两次专门报道。这一模式有四大核心。
    [14:42:12]
  • [吴洪汛]:
    一是审判体系专门化:组建了由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法官组成的专业审判团队,专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14:42:51]
  • [吴洪汛]:
    二是案件管辖集中化:将我市辖区内所有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行政案件指定江阳区法院审理,实现了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
    [14:43:38]
  • [吴洪汛]:
    三是诉讼程序集约化:建立了集约化和要素式审判工作机制,对受理的批量案件,采取分别送达、集中调解、合并审理的办理方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简案快审。
    [14:44:06]
  • [吴洪汛]:
    四是品牌保护优质化:坚持对市场主体平等保护的同时,加强横向协作,加大惩处力度,加大酒业、机械、化工等泸州重点行业、重点品牌的保护。
    [14:44:22]
  • [吴洪汛]:
    2016年至2018年9月,泸州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2件。严厉打击了一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制裁了一批知识产权民事侵权行为,强化了对泸酒、川酒等传统老字号品牌的保护,保障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4:45:10]
  • [主持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吴院长,据我们了解,泸州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长江经济带,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丰富。那么泸州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又取得哪些进展?
    [14:45:58]
  • [吴洪汛]:
    泸州是一座生态资源丰富的城市,先后获得过联合国改善人居环境最佳范例奖(迪拜奖)、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
    [14:46:41]
  • [吴洪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我们认真分析泸州区位和资源特点,坚持区域协同、流域互动,明确了“围绕一个目标、突出抓好四项工作”的“1+4”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思路,强力推进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14:47:19]
  • [主持人]:
    您所说的“1+4”模式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4:47:41]
  • [吴洪汛]:
    “1+4”模式的具体内容是:围绕一个目标:即:着力打造川滇黔渝结合部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中心、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14:48:28]
  • [吴洪汛]:
    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市、县两级法院先后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优选审判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环资审判庭,专职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各类案件。涉长江水产品环境资源类案件统一由龙马潭区法院集中管辖,已审结案件3件6人。
    [14:49:13]
  • [吴洪汛]:
    二是注重生态修复。我们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对刑事案件中补种复绿、恢复生态的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在古蔺县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合江县建立“生态复绿公益林”,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开展环保教育、生态修复。今年1-10月审结刑事案件22件36人,其中判令补栽补种案件3件,补栽补种面积74亩14000余株。
    [14:50:02]
  • [吴洪汛]:
    三是坚持协同保护。我们建立与公安、检察、林业、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实现环境执法与司法信息共享。合江县法院与当地人民检察院、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就环资刑事案件侦办形成会议纪要,规范刑事立案和量刑尺度;泸县法院与当地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签署《关于加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协作的实施意见》,共同护卫青山绿水。
    [14:50:55]
  • [吴洪汛]: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我们通过泸州中院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发布典型案例,我们发放环保法律知识宣传单、邀请学生进法庭参加环境保护法制课活动,我们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方式,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14:51:37]
  • [主持人]:
    吴院长,之前您谈到您作为法院人,在改革开放中感受最深的是“改革创新、砥砺前行”,那么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泸州法院在审判机制改革方面还有哪些改革创新呢?
    [14:52:12]
  • [吴洪汛]:
    2016年以来,泸州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实现以改革促审判、促发展、提公信。审判机制改革方面,我感受最深的是家事审判的改革和变化。
    [14:52:43]
  • [吴洪汛]:
    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重要基石。家事审判改革是维护家庭关系和谐、建设文明家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要求。在新的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好家事案件,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不是简单的实体法律适用问题,更涉及到审判理念、审判方式和具体诉讼程序制度机制的重大改革。
    [14:53:51]
  • [吴洪汛]:
    泸州法院坚持改革创新精神,聚焦瓶颈问题,合力构建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审判程序、符合家事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机制。主要采取案件审理+权益保护、情感修复的“1+2”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14:54:24]
  • [主持人]:
    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种新型家事审判模式。
    [14:55:01]
  • [吴洪汛]:
    我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为例。纳溪区法院是四川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该院江宁法庭是专门的家事审判法庭。家事审判改革以来,纳溪区法院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发现,传统家事案件审理简单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职权主义模式,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同时也忽视了弱势群体的保护。针对这种情况,及时转变家事案件审判理念,探索案件不公开审理、家事调查、设置婚姻冷静期等制度,引入心理辅导干预制度,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家事回访帮扶等制度。通过这样的方式,有利于修复当事人情感及减少家事纠纷对家庭的不良影响,加强了对家事案件中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
    [14:56:36]
  • [吴洪汛]:
    自2015年9月该院江宁家事法庭成立至今,受理家事案件1469件,结案1447件,调撤998件,服判息诉率99.8%,有效预防化解家事纠纷。
    [14:57:06]
  • [吴洪汛]:
    目前,家事审判“1+2”模式在全市法院推广,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14:57:43]
  • [主持人]:
    家事领域是“民转刑”恶性案件的高发区。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你们还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呢?
    [14:58:11]
  • [吴洪汛]:
    在有效遏制和预防减少“民转刑”恶性案件发生方面,纳溪法院以案件审判为中心,狠抓办案质量,主动作为。我们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机制。
    [14:58:54]
  • [吴洪汛]:
    一是构建三级家事调解网络,完善发现预警机制。在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设立调解网络的中心,覆盖全区15个镇(街),镇(街)设立“家事调解”站,站下各村(社区)设立“家事调解”点,采用“法官+ 妇联干部+志愿者(专家、社会爱心人士)”专兼职结合的模式开展工作,家事法庭的法官和法官助理分片区与下辖镇(街)调解工作站实行一一对接,并定期开展家事调解培训,将专业家事调解深入到社区、村社,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情感修复、回访帮扶等,逐步建立起理性化解家事纠纷、修复家庭关系的全覆盖体系,实现家事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从源头治理家庭纠纷,努力杜绝“民转刑”恶性命案发生,逐步形成家事纠纷化解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15:00:09]
  • [吴洪汛]:
    二是搭建多部门联动平台,构筑全面防控体系。我们与区妇联、公安、民政、司法、教育等部门联动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将反家暴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全区家庭暴力的及时有效制止和全面防控。纳溪区反家庭暴力中心及临时庇护站设在江宁法庭,中心作为反家暴案件的处理枢纽,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及时有效发现和制止家暴。临时庇护站为情况危急的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栖身场所并及时对其进行有效的人身保护和心理疏导,防止恶性事件发生。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临时庇护所已接收家暴受害者 11人,发出心理辅导通知书22份,对45人实施心理疏导辅导,发出人身保护令39份,开展反家暴联合行动43次。
    [15:01:15]
  • [吴洪汛]:
    我们还建立了反家暴分级预警机制。定期对受理家暴案件及投诉情况分析研究,将家暴投诉较多、后果较严重的情况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近期纳溪区白节镇一起社长家暴妻子的案例成功启动了联合行为,发出人身保护令,法院、镇政府、妇联、公安共同参加,政府相关领导对家暴者进行批评教育,部门联动机制已经建立。
    [15:02:01]
  • [主持人]:
    具体是什么样的一个案例,请您介绍一下。
    [15:02:39]
  • [吴洪汛]:
    今年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来临前夕,泸州市纳溪区男子范某某因多次对家人实施家庭暴力,被纳溪区法院家事法庭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对家人实施谩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
    [15:03:16]
  • [吴洪汛]:
    范某某原本是一位对家庭负责的好男人,但因一场意外事故留下残疾后性情大变。近年来,他长期用酒精麻醉自己,酒后便对家人肆无忌惮的谩骂、殴打,致使一家人苦不堪言。据派出所民警介绍:“每年接到范某某家报警次数多达五六次,最严重的一次是2017年11月5日,范某某酒后将女儿右小腿砍伤,被治安处罚。每次接警后,都会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调解,反复劝导,但每次过不了好久,范某某又会再犯。”可见其屡教不改。
    [15:04:19]
  • [吴洪汛]:
    2018年8月11日,范某某酒后与妻子发生口角再次出手殴打妻子,致妻子头部受伤住院。11月6日,范某某酒后再次污言秽语谩骂父母并无缘无故殴打年幼的儿子,范某某父亲实在忍无可忍再次向派出所报警,在当地妇联干部的指引帮助下,又到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15:05:12]
  • [吴洪汛]:
    纳溪法院家事法庭收到保护令申请后,立即到渠坝派出所和当地村社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后,依法向范某某发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保护令时,家事法庭联动公安、妇联一同到范某某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派出所向范某某出具了四川省首份由公安机关发出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范某某签收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暴力告诫书》后,承诺不会再有家庭暴力行为发生,“要和一家好好过日子”。
    [15:06:13]
  • [主持人]:
    非常感谢吴洪汛院长接受我们的采访,也祝愿泸州法院再创佳绩!
    [15:06:40]
  • [吴洪汛]:
    好的,谢谢主持人。我们泸州法院将不辱使命,进一步强化组织统筹,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15:07:33]
  • [主持人]:
    今天的访谈到这里,感谢收看,再见。
    [15: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