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

原告代理人

被告
2018年12月24日10:15直播黄浦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收看本次直播!
    [10:19:01]
  • [主持人]:
    案情简介:原告诉称,被告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和同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共计3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其中2016年4月20日借款20万元,被告承诺归还期为一年,但到期后,被告以哲无归还能力为由不予归还。原告多次向其催讨无果,甚至避而不见,联系不着。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欠款及利息共计31万余元。
    [10:22:13]
  • [书记员]:
    核对当事人:
    原告:周某,女,1963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某弄某号某室。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娜,上海市中炀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宇坚,上海市中炀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未到庭)
    被告:鲍某,男,1954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黄浦区吉安路某号。(未到庭)
    [10:44:25]
  • [书记员]: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审判员入庭。
    [10:51:56]
  • [审判长]:
    现在开庭,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周某与被告鲍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施慧萍、审判员胡克红、人民陪审员韩吉顺组成合议庭审理,审判员施慧萍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关蓓华担任记录。告知回避权;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权利: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法庭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当事人听清否?是否申请回避?
    [10:52:2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0:53:14]
  • [审判长]:
    当事人是否同意以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庭审?
    [10:53:3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同意。
    [10:53:43]
  • [审判长]:
    被告鲍某经本院合法传唤,今天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法缺席审理。
    [10:53: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知道。
    [10:54:03]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请及事实理由?
    [10:54:1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归还借款30万元,按年利率6%以10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4月21日起、以20万元为本金自2016年5月12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10:54:22]
  • [审判长]:
    原告,原来你只主张了20万元的利息,现在变更诉请?
    [10:54:3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来是只主张了20万元,还是按照原来的诉请:要求被告归还借款30万元,按年利率6%以20万元为本金自2017年4月21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10:54:49]
  • [审判长]:
    事实和理由?
    [10:54: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事实理由:被告分别于2016年4月20日和同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共计3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其中2016年4月20日借款20万元,被告承诺归还期为一年,但到期后,被告以无归还能力为由不予归还。原告多次向其催讨无果,被告甚至避而不见,联系不到。
    [10:55:06]
  • [审判长]:
    原告对主张的事实有何证据向法庭提供?
    [10:55: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提供证据:
    1、 借条(原件);
    2、 银行明细(原件),
    证明原告向被告借款的事实。
    [10:55:32]
  • [审判长]:
    现在法庭就本案的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原告,借款交付方式?
    [10:55: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都是现金交付,2016年4月1日和6日分别取了10万元,从银行取款20万元,于2016年4月20日现金交给被告。2016年5月11日原告从银行取款10万元,现金交给被告。
    [10:55:55]
  • [审判长]:
    现金的来源?
    [10:56:0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告手上有套房子卖掉了,手头有钱。
    [10:56:13]
  • [审判长]:
    原、被告的关系?
    [10:56:2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朋友。
    [10:56:30]
  • [审判长]:
    被告借款的用途?
    [10:56:3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用于开饭店借部队的房子。
    [10:56:46]
  • [审判长]:
    交付地址?
    [10:56:5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庭后核实。
    [10:57:03]
  • [审判长]:
    原告,对事实和证据还有何补充、提供?
    [10:57:1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0:57:20]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57:4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向原告借款未还,原告向被告催讨,被告电话不通、人也找不到,请求法庭支持原告诉请。
    [10:57:54]
  • [审判长]:
    原告有否补充辩论意见?
    [10:58:04]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0:58:1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当事人最后陈述?
    [10:58:1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0:58:25]
  • [审判长]:
    判决书的送达方式?
    [10:58:3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要求邮寄。
    [10:58:41]
  • [审判长]:
    原告,是否同意由败诉方直接向你支付你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
    [10:58:5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同意。
    [10:58:59]
  • [审判长]: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双方当事人阅笔录若无误签字,现在休庭。
    [10:59:08]
  • [主持人]:
    本期庭审网络直播到此,本直播内容非庭审笔录,不具法律效力。谢谢关注!
    [10: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