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庭审全景
1月17日10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提供建材被欠货款 讨要未果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08:13]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提供建材被欠货款 讨要未果诉至法院”案,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陈某诉称:2014年,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承接某部队1标、4标和5标土建施工工程。自同年7月起,原告陈某向被告某建设集团提供砌块建材,建材总价款为21万余元。现被告某建设集团已付8万6千元,还剩13万元未给付,但经原告陈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建设集团给付剩余货款13万元并以13万元为基数,给付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计算的利息31200元,以上共计161200元。
    [10:08:32]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吕彤儒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吕璐璠担任法庭记录。
    [10:09:09]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0:09:48]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0:10:01]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0:10:13]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陈某诉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10:11:04]
  • [原告]:
    原告:陈某,男,1988年2月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某村。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某,北京天某建材有限公司(推荐),男,1974年7月出生,住住河南省某村。
    [10:11:34]
  • [被告]:
    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
    法定代表人:韩某,董事长。(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某,被告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10:12:16]
  • [审判员]:
    原告方,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10:12:55]
  • [原告]:
    没有异议。
    [10:13:05]
  • [审判员]:
    被告方,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10:13:14]
  • [被告]:
    没有异议。
    [10:13:59]
  • [审判员]: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陈述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委托书记载内容一致,法庭确认双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吕彤儒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吕璐璠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如下诉讼权利义务:
    诉讼权利:1、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略);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6、申请执行、查阅并复制本院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4、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上述权利义务在庭前已经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是否清楚?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10:14:32]
  • [原告]:
    听清了,不申请。
    [10:16:43]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10:16:54]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起诉书。
    [10:17:05]
  • [原告]:
    2014年,被告北京某建设集团承接某部队1标、4标和5标土建施工工程。自同年7月起,原告陈某向被告某建设集团提供砌块建材,建材总价款为21万余元。现被告某建设集团已付8万6千元,还剩13万元未给付,但经原告陈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欠款13万元,支付2014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6日之前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即31200元。合计:16120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10:17:27]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简要发表答辩意见。
    [10:17:45]
  • [被告]:
    除了主体不适格以外,对方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不因为诉讼时效的抗辩认可与对方存在合同关系
    [10:26:09]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举证应当简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质证时应当首先说明对证据有无异议,有异议的应说明理由,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与辩驳。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供证据。
    [10:26:25]
  • [原告]:
    证据一、三份书面证人证言,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证据二,视频及照片光盘,证明2016年、2017年我们向对方主张过债权;证据三、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10:26:43]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10:26:55]
  • [被告]:
    证据一,真实性、合法性不认可,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不符合证据规则;证据二、待庭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10:27:06]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10:27:19]
  • [原告]:
    举证完毕。
    [10:27:27]
  • [审判员]:
    被告进行举证。
    [10:27:37]
  • [被告]:
    证据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两份(1标段和4标段),证明当时建设施工过程中没有和原告有合同关系;
    [10:27:50]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10:28:04]
  • [原告]:
    证据一,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1标段的合同包含起诉状中的合同。
    [10:36:15]
  • [审判员]:
    被告继续举证。
    [10:36:26]
  • [被告]:
    举证完毕。
    [10:36:35]
  • [审判员]:
    传证人王某杰出庭作证。
    [10:36:44]
  • [证人]:
    我2014年8月在陈某处干活,贴墙砖,我认识董某磊,但不确定他一定就是被告公司的,但是我干活的钱是被告公司给我的。
    [10:37:04]
  • [审判员]:
    原告有无问题?
    [10:37:44]
  • [原告]:
    你认识董某磊吗?他住哪儿?董某磊是被告公司的吗?
    [10:37:57]
  • [证人]:
    认识,董某磊住项目部。
    [10:39:05]
  • [审判员]:
    被告有无问题?
    [10:39:31]
  • [被告]:
    没有
    [10:39:40]
  • [审判员]:
    证人王某杰退庭,传证人王某雷(音)出庭作证。
    [10:39:57]
  • [证人]:
    我与陈某系朋友关系,我们是河南的,我经常在他那儿干活。我在山西大同的部队工地,认识的董某磊,当时是做贴外墙砖。我的工资是被告集体结的,我是受聘于陈某。董某磊当时是被告公司的材料员,他住在被告公司项目部上,所以认为他是被告公司人员。
    [10:40:24]
  • [审判员]:
    双方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10:52:02]
  • [原告]:
    认可证人证言,证明董某磊系被告公司人员。
    [10:52:14]
  • [被告]:
    不认可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不能确定董某磊就是被告公司人员。
    [10:52:29]
  • [审判员]:
    下面询问几个问题,被告,你们与董某磊是什么关系?
    [10:52:50]
  • [被告]:
    没有关系,不清楚为什么他在现场。
    [10:53:02]
  • [审判员]:
    当时项目部的经理是谁?
    [10:53:13]
  • [被告]:
    之前是周某涛,后来换成郭某利。
    [10:53:22]
  • [审判员]:
    你们向谁发包?
    [10:53:39]
  • [被告]:
    具体不清楚。
    [10:53:57]
  • [审判员]:
    原告,协商过程中,找的是谁洽商?为何买卖合同没签?
    [10:54:08]
  • [原告]:
    我与周某涛、董某磊洽商,当时工地都是这样,李某是司机,山西某公司是出材料的厂家,他们负责发货,我从山西某公司送货到工地,当时发货的中的客户名称载明情况我们也不懂,没有这个法律风险意识。
    [10:54:21]
  • [审判员]:
    被告,李某、董某风是谁?
    [10:54:56]
  • [被告]:
    二人与我公司都没有关系,也不是我公司委托的人,且司机有司机的名字。
    [10:55:09]
  • [审判员]:
    如果查明二人是与公司有关系的,相应法律风险需要你方承担,你方是否清楚?
    [10:55:30]
  • [被告]:
    清楚了。
    [10:55:51]
  • [审判员]:
    原告,告知你方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在部队处的相关证据材料,但是部队没有法律义务配合法院调查,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你方自己承担,是否清楚了?
    [11:01:48]
  • [原告]:
    清楚了。
    [11:02:01]
  • [审判员]:
    关于诉讼时效?
    [11:02:11]
  • [原告]:
    我们每年都要,2017年年底是最后一次向对方的李某伟经理主张过。
    [11:02:25]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11:02:40]
  • [原告]:
    没有。
    [11:02:51]
  • [被告]:
    劳务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董某磊非我公司员工,且对方证人证明效力不足。
    [11:03:01]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11:04:14]
  • [原告]:
    没有。
    [11:04:23]
  • [被告]:
    没有。
    [11:04:33]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要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1:04:4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没有新的辩论意见。
    [11:05:13]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1:05:22]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1:05:32]
  • [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
    [11:05:44]
  • [被告]:
    我们考虑一下
    [11:06:13]
  • [审判员]:
    鉴于一方需庭后考虑调解方案,法庭不再主持调解。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1:06:2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吕璐璠和李宗阳,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1:06:51]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