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1月14日9时,顺义法院审理“称不认可仲裁时意见 诉求确认无劳动关系”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不认可仲裁时意见 诉求确认无劳动关系”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公司诉称:被告之妻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被告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被告之妻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在仲裁庭审时,原告的出庭人员并不知道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区别,也不知道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劳务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认可了与被告之妻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原告认为与被告之妻之间实际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之妻与原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1:18:22]
  • [书记员 张铁砾]: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3:09:03]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3:09:20]
  • [双方]:
    听清了。
    [13:09:31]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3:09:37]
  • [双方]:
    无异议。
    [13:09:52]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婉龙、王淑蚕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张铁砾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3:09:59]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3:16:51]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13:16:59]
  • [原告]:
    被告之妻因交通事故死亡后,被告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被告之妻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在仲裁庭审时,原告的出庭人员并不知道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区别,也不知道劳动关系、雇佣关系以及劳务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因此认可了与被告之妻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原告认为与被告之妻之间实际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之妻与原告不存在劳动关系。
    诉讼请求无变化。
    [13:17:06]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13:17:21]
  • [被告]:
    不同意原告所有诉讼请求,死者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其是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希望对方给予赔偿。
    [13:17:32]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能否协商?
    [13:18:54]
  • [双方]:
    同意协商。
    [13:19:03]
  • [审判长 李秀文]:
    那么法院先针对一些基本事实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被告方提交与死者的亲属关系相关证据。
    [13:19:09]
  • [被告]:
    提交户口本、结婚证复印。
    [13:19:22]
  • [原告]:
    关于亲属关系,还有继承人信息,由法院核实。
    [13:19:41]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说一下调解意见。
    [13:19:48]
  • [审判长 李秀文]:
    我方同意一次性给付四被告30余万元。
    [13:19:55]
  • [被告]:
    我们本来要求是70余万元,现在同意30余万元,但是如果原告逾期不给付,应当按照70余万元的标准向我方履行给付义务。
    [13:20:13]
  • [原告]:
    同意。我们对于死者交通事故一事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同情、慰问,但是不代表我们承认事故应由我们承担全部责任。死者是在上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且死者在事故中负全责。
    [13:20:30]
  • [审判长 李秀文]:
    死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3:20:49]
  • [原告]:
    2018年5月某日。
    [13:21:12]
  • [被告]:
    认可。现在提交鉴定意见书。
    [13:21:27]
  • [原告]:
    我们现在提交的证据2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对方出示的上述证据我们没有意见。
    [13:21:41]
  • [被告]:
    我们对于鉴定意见书真实性认可,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真实性认可,但是发生交通事故是有原因的,当时是原告法定代表人的亲属正在与死者通话。
    [13:22:04]
  • [审判长 李秀文]:
    如何支付?
    [13:22:21]
  • [原告]:
    打卡。
    [13:22:29]
  • [被告]:
    打入指定银行账户。
    [13:22:37]
  • [审判长 李秀文]:
    诉讼费谁负担?
    [13:22:53]
  • [原告]:
    既然我方已经缴纳,就我方负担吧,而且不再要求退还5元。
    [13:23:09]
  • [审判长 李秀文]:
    还有无其他补充?
    [13:23:16]
  • [原告]:
    双方签署协议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了,被告不能再向原告主张任何权利。
    [13:23:24]
  • [被告]:
    同意,希望原告能够尽早给付。另外,被告曾给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打了一个借条,说借款3万元处理死者的丧葬事宜,原告不能再向被告主张该借款,现在将借条提交。
    [13:23:31]
  • [原告]:
    好的,认可。我方也不再向被告主张上述借款。
    [13:23:59]
  • [审判长 李秀文]:
    在此次开庭前原告向被告支付过款项吗?
    [13:24:08]
  • [原告]:
    原告曾为死者购买过商业保险,我们现在提交的服务凭证和理赔通知书就是保险的相关信息,该保险已经理赔10万元,已经支付给被告。另外,除了刚才借条中说的3万元之外,原告大概还为交通事故向被告支付了1万元。
    [13:24:16]
  • [被告]:
    认可真实性,上述款项不应计算入原告应当向被告支付的30余万元中。
    [13:24:35]
  • [原告]:
    认可,我们现在同意给付的30余万元不包括之前支付的任何款项。
    [13:24:45]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方案:
    (陈述调解书内容)
    [13:24:58]
  • [双方]:
    同意。
    [13:25:27]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均同意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3:25:33]
  • [双方]:
    听清了,同意。
    [13:25:41]
  • [审判长 李秀文]:
    本案按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阅笔录无异议签字。
    [13:25:49]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3:25:56]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3: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