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1月16日9:30,顺义法院审理“称员工旷工故辞退 诉求无需支付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员工旷工故辞退 诉求无需支付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公司诉称:被告于1995年入职原告处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18年被告连续旷工20余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后被告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原告支付被告各项金额共计16万余元。原告认为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系合法解除,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0:35:18]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37:14]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0:37:26]
  • [双方]:
    听清了。
    [10:37:33]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37:41]
  • [双方]:
    无异议。
    [10:37:54]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陈婉龙、王淑蚕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孙亚卿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14:06:28]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4:07:27]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14:07:38]
  • [原告]:
    被告于1995年入职原告处工作,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2018年被告连续旷工20余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原告通知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后被告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原告支付被告各项金额共计16万余元。原告认为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合同系合法解除,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未休带薪年假工资等共计16万余元。
    诉讼请求无变化。
    [14:08:19]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方发表答辩意见。
    [14:08:36]
  • [被告]:
    不同意原告所有诉讼请求,认可仲裁结果。
    [14:08:53]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质证。
    [14:09:22]
  • [原告]:
    提交仲裁裁决书和劳动合同书。
    [14:09:30]
  • [被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
    [14:09:58]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质证。
    [14:10:14]
  • [被告]:
    出示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被告上岗证、被告工资卡银行流水记录、收据、原告《关于组织机构调整通知》等,证据明细及证明目的详见证据目录。
    [14:10:21]
  • [原告]:
    提交质证意见。
    [14:11:15]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交?
    [14:11:32]
  • [双方]:
    没有了。
    [14:11:40]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在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14:11:46]
  • [双方]:
    没有了。
    [14:11:53]
  • [审判长 李秀文]: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4:12:00]
  • [双方]:
    同庭审意见。
    [14:12:08]
  • [审判长 李秀文]: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4:12:15]
  • [双方]:
    不同意。
    [14:13:44]
  • [审判长 李秀文]:
    鉴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4:13:5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4:13:57]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4:14:04]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4:14:1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4:14:17]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4: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