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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

原告

被告

庭审全景
1月22日8:30,延庆法院审理“高空坠物车受损 被砸车主索赔偿”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您关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本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延庆法院通讯员谭志华。
    今天我们将在延庆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审理“高空坠物车受损 被砸车主索赔偿” 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本案的审判员。
    张翠先,延庆法院首批入额法官,审判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深厚。
    [08:51:26]
  • [主持人]:
    了解了本案审判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张某诉称:2018年9月30日晚上7时左右,原告张某的车停放在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某小区楼下的停车位上,顶楼被告仵某家外阳台上的秋千从楼上坠落砸到原告的车,当天仵某发现秋千掉下来以后,拨打122找到原告张某,原告张某儿子立即报警,警察把双方及该小区物业、居委会叫到停车现场进行调取证据及调解,并对双方做了笔录,但未就该事件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张某的车被拖送到4S店进行修理,修理费为31000元,拖车费为1250元。原告多次找仵某进行协商,但被告不同意支付原告相应费用,张某诉至法院,请求仵某赔偿其损失。案件亮点:本次直播旨在提醒业主要防止高空坠物,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而要承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09:16:08]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妨碍其他诉讼进行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者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像、录像;
    五、关闭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
    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予以口头警告、训诫;不停劝告的,经审判者决定,可以没收录音、摄像、录像设备并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17:15]
  • [审判员]: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仵某、陈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现在开庭。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张某,女,1964年5月2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鲁某(张某之子),男,1988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被告:仵某,女,196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被告:陈某,男,1985年1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某某(仵某之夫、陈某之父),男,1959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延庆区某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原告有撤销、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五)双方有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七)经本庭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09:17:46]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26:03]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26:43]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09:27:05]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我修车费31000元和拖车费1250元。
    事实和理由:我和被告同住一个小区,2018年9月30日,外面刮风,我的车停放在延庆区某小区1号楼楼下,被告家阳台上放的秋千从楼上坠落砸坏了我的车,给我的车造成了损坏,产生了相应损失,因与被告协商未果,因此,要求被告进行赔偿。
    [09:27:42]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
    [09:28:18]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只要原告有修车的发票原件,我就同意赔偿他的损失。
    [09:28:30]
  • [审判员]:
    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09:29:03]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证据一,发票,证明修车费用为31000元;证据二,修车明细,证明车辆损坏的具体情况;证据三,拖车费发票,证明花费拖车费用1250元;证据四,照片,证明被告秋千掉落砸坏了我的车的具体情况。
    [09:29:14]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09:29:40]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与证明目的均认可。
    [09:30:10]
  • [审判员]:
    被告有证据向法庭提交吗?
    [09:30:20]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没有。
    [09:30:39]
  • [审判员]:
    原告,这件事发生在什么时候,具体是什么情况?
    [09:30:57]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发生在2018年9月30日,当时风挺大的,我们收到通知是在晚上八点半左右,但秋千掉下来砸我的车应该是七点半。是交通部门给我母亲打的电话,我母亲又告诉我的。
    [09:31:35]
  • [审判员]:
    你被损坏的车辆是什么车辆?
    [09:31:47]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是迈腾,车牌号是京XXX。
    [09:32:03]
  • [审判员]:
    发生车辆被损坏的事情后与被告协商过吗?
    [09:32:30]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协商过,因为被告一直没有时间,没协商好。
    [09:32:47]
  • [审判员]:
    车辆都什么部位被砸坏了?
    [09:33:05]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车的右侧部位,车门、玻璃等。
    [09:33:19]
  • [审判员]:
    拖车费是从哪到哪的?
    [09:33:38]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从延庆到4s店。
    [09:33:54]
  • [审判员]:
    被告,我向原告核实的问题都属实吗?
    [09:34:20]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属实。
    [09:34:33]
  • [审判员]:
    被告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09:34:52]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没有。
    [09:35:11]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吗?
    [09:35:28]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愿意。
    [09:35:42]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愿意。
    [09:35:52]
  • [审判员]:
    原告所有的损失被告都同意赔偿吗?
    [09:36:12]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同意。
    [09:36:25]
  • [审判员]:
    被告什么时候能履行?
    [09:36:53]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过年之前。
    [09:37:08]
  • [审判员]: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仵某、陈某于2019年2月4日之前赔偿原告张某车辆维修费及拖车费共计32250元;二、被告仵某、陈某于2019年2月4日之前给付原告张某案件受理费303元。上述调解协议内容双方当事人有异议吗?
    [09:37:36]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没有。
    [09:38:26]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没有。
    [09:40:26]
  • [审判员]:
    上述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09:40:41]
  •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听清楚了。
    [09:43:14]
  •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听清楚了。
    [09:44:06]
  • [审判员]:
    闭庭。
    [09:44:2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此次直播得到了市高院老师的指导、帮助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延庆法院康雪峰提供技术支持,感谢曹倩担任直播记录。
    欢迎您继续关注延庆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庭审直播节目,感谢您的关注,再见!
    [10:35: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