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2月15日9:15,顺义法院审理“称已给员工休假未留凭据 诉求无需付未休年假工资”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已给员工休假未留凭据 诉求无需付未休年假工资”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公司诉称:被告入职原告单位后,任普通职工。被告在职期间,原告已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安排其休息了年假,但未要求其签署相关证明及单据。后,被告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向其支付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的未休年假工资,仲裁裁决支持了被告的请求。但原告认为被告利用原告工作疏忽,要求重复支付年假工资的请求不合法,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1:18:3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1:22:45]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1:23:00]
  • [双方]:
    听清了。
    [11:23:30]
  • [审判长 涂长江]:
    (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有无异议?
    [11:23:36]
  • [双方]:
    无异议。
    [11:24:13]
  • [审判长 涂长江]: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案,现在开庭。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审判员涂长江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李芳、孙长河依法组成合议庭,由书记员韩悦担任法庭记录。
    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当事人应尽的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进行诉讼的义务。
    对于前述告知内容,双方是否听清了?到庭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1:24:19]
  • [审判长 涂长江]: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1:25:05]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11:25:13]
  • [审判长 涂长江]:
    下面出示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被告的申诉请求作出的仲裁裁决。
    下面请被告答复本院是否就前述仲裁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11:26:40]
  • [被告]:
    认可仲裁裁决结果,未就仲裁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11:27:10]
  • [审判长 涂长江]:
    经庭前核对,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所列诉讼请求均针对前述仲裁裁决结果中涉及给付内容的部分,要求判决无需履行仲裁裁决结果中的全部给付内容,原告未就仲裁裁决结果第一项即关于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起止时间)提起诉讼。原告就法庭就你方诉讼请求作出的前述庭审总结有无异议?
    [11:27:18]
  • [原告]:
    没有异议。
    [11:27:54]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当事人就前述仲裁裁决结果第一项即关于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一节没有分歧,双方对于本院作出的前述庭审总结有无异议?
    [11:28:01]
  • [双方]:
    没有异议。
    [11:28:11]
  • [审判长 涂长江]:
    下面请劳动者针对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陈述答辩意见。
    [11:28:17]
  • [被告]:
    认可仲裁裁决结果,要求原告公司按照仲裁裁决结果履行,不同意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从未休过年假。
    [11:28:32]
  • [审判长 涂长江]:
    仲裁裁决查明并认定如下事实:被告于2015年10月5日入职原告公司,按自然月记录考勤。2018年2月2日,被告以工资太低、基本工资不按照国家规定涨为由,自愿与原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对前述仲裁裁决查明并认定的事实有无异议?
    [11:28:50]
  • [双方]:
    没有异议。
    [11:29:26]
  • [审判长 涂长江]:
    出示本院依职权调取的仲裁卷宗,双方对于仲裁裁决中显示的被告的申诉时间有无异议?
    [11:29:33]
  • [双方]:
    没有异议。
    [11:29:47]
  • [审判长 涂长江]:
    仲裁裁决裁定原告公司支付被告二〇一七年八月至二〇一七年十二月未休年假工资。
    原告公司在仲裁庭审答辩质证过程中以及在本案民事起诉状中均主张己方已经在前述争议时间段内安排被告休年假。原告公司就己方的前述主张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1:29:55]
  • [原告]:
    有考勤表的打印件。考勤表没有劳动者的签字。
    [11:31:06]
  • [被告]:
    真实性不认可,没有劳动者的签字,也没有显示出其属于年假。
    [11:31:13]
  • [审判长 涂长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常识,劳动者休息年假的具体时间需要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因此,按照基本生活常识,劳动者休息年假的具体时间应该存在双方相互协商确定的过程,并且,通常的协商过程体现为由劳动者提前提出休息年假的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安排劳动者休年假。
    原告公司就劳动者在前述争议时段内报请休息年假一节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1:31:19]
  • [原告]:
    只有考勤表,没有其他证据。
    [11:33:41]
  • [被告]:
    被告没有休过年假。
    [11:33:48]
  • [审判长 涂长江]:
    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公司通过何种途径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的工资结算周期?每月何时发放工资?
    [11:34:01]
  • [原告]:
    按照自然月结算,每月15日左右发上个自然月的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11:34:12]
  • [被告]:
    对方所述属实。
    [11:34:22]
  • [审判长 涂长江]:
    在仲裁庭审中,原告公司对被告主张的月平均工资数额不予认可。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劳动者有权查询本人的工资支付记录。
    根据前述法律明确规定,原告公司就如下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前两年内的工资支付记录以及作为核算工资依据的考勤记录等相关记录。
    原告公司就前述事项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1:34:28]
  • [原告]:
    提供劳动者工资明细。
    [11:35:32]
  • [被告]:
    认可单位提交的工资表。
    [11:35:50]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能否协商确认两位劳动者在争议时间内的月平均工资标准?
    [11:35:56]
  • [被告]:
    (陈述月工资标准)
    [11:36:06]
  • [原告]:
    同意对方所述的被告月工资标准。
    [11:36:37]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的争议焦点为是否应该发放争议时间内的劳动者年假工资,对于年假工资计算的标准按照前述协商的计算标准核算,双方是否有异议?
    [11:36:45]
  • [双方]:
    没有异议。
    [11:36:58]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对案件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11:37:06]
  • [双方]:
    没有补充。
    [11:37:14]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就案件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1:37:24]
  • [双方]:
    没有。
    [11:37:32]
  • [审判长 涂长江]: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双方有无辩论意见?
    [11:37:39]
  • [双方]:
    没有。
    [11:37:58]
  • [审判长 涂长江]: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能否协商解决,是否同意由法庭主持双方调解?
    [11:38:05]
  • [双方]:
    同意调解。
    [11:38:12]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有无调解方案?
    [11:38:20]
  • [被告]:
    (陈述调解方案)
    [11:38:28]
  • [原告]:
    同意对方所述调解方案。
    [11:38:42]
  • [审判长 涂长江]:
    经本院主持调解,就本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陈述调解协议内容)
    本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双方是否听清了?
    [11:38:53]
  • [双方]:
    听清了。
    [11:39:34]
  • [审判长 涂长江]:
    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1:39:4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1:39:5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