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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9时,石景山法院审理“预存款退还引争议 孵化器公司诉至法院”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今天我们将共同关注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直播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00:14]
- [主持人]:依法公开审理的“预存款退还引争议 孵化器公司诉至法院”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担任吴朝辉独任审判,书记员于冰担任法庭记录。[09:01:09]
- [主持人]: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3月15日签订《“诚信网站”认证协议》,内容为被告授权原告成为“诚信网站”认证服务中心。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纳预存服务费、保证金、预存款共计11.5万。协议到期后,被告无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原告欲终止与被告的合作,要求被告退还预存款项及保证金。
现在,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09:03:09]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因工作需要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断提示);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09:11:13] - [审判员]: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09:12:30]
- [原告]:太原某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段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剑栋,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玄,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09:13:52] - [被告]:北京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法定代表人:章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男,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法务高级主管。[09:15:00]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15:21]
- [双方当事人]:无异议。[09:15:48]
- [审判员]:法庭对上述各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核对完毕,报告内容与开庭前在本院办理的身份证明和诉讼代理手续内容相符,其出庭资格合法,准予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太原某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吴朝辉独任审判,由本院书记员于冰担任法庭记录。[09:16:21]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五)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各方都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09:17:25] - [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不申请。[09:18:15]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事实,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09:18:55]
- [原告 张剑栋]: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依法退还收取原告的预存款服务费98050元、保证金5000元,共计103050元;2、判令被告依法承担自2017年1月1日至返还原告款项之日止,因迟延返还原告款项而产生的利息。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4.75%计算,暂计至2018年12月31日为9789.75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2016年3月15日,北京某信用技术有限公司(现北京某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即本案被告)与太原某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本案原告)签订《“诚信网络”人证协议》,协议内容为甲方(被告)授权乙方(原告)成为“诚信网络”人证服务中心,授权期限为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同时,协议第八条第9款约定预存款无时间期限,若乙方符合条件双方合同每年12月1日续签。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缴纳了预存服务费10万元及保证金5千元,后期又向被告缴纳预存款1万元,共计11万5千元。协议到期后,原告完全符合续签要求,被告本应无条件续签合同。然而因被告无理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向原告提出了苛刻条件,原告难以接受。且被告方公司管理不善、人员变动频繁,原告虽然尽了很大努力,依然难以快速、有效地和被告进行沟通。此事即一直被拖延。在与被告多次寻求协商无果后,原告已对被告失去信心,欲终止与被告的合作,要求被告退还原告预存款项及保证金。然而,如上所述,因被告经营不善,原告竟无法与被告进行有效沟通,使原告一直难以取回其存在被告处的预存款和保证金。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原告再一次与被告寻求有效沟通未果后,2018年11月28日,被告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无理由转移原告预存款余额9万余元,试图以转移预存款的方式否认拖欠原告预存款之事实。因被告以上种种作为已对原告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不得不将被告诉至法院。[09:25:00]
- [审判员]:被告针对原告所述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10:06:08]
- [被告]:双方于2016年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效力均不持异议,应该得到履行。一、预存款项表示第3条约定(宣读)第8条第9款约定(宣读),对这个理解不同,第10条第6款的合同我方有最终解释权,预存款不应时间的推延性质不发生变化,协议终止后乙方缴纳的预存款不予退款,第8条第9款约定乙方无严重违约行为,原告公司没有任何信用问题……(宣读),上述约定包含一下几个含义:1、时效为签约后的一年,条件是乙方无违规信用问题,程序是需要主动提交年审,并年审过关,需在2016年12月1日前,上述续签合同要件中没有履行第3、4两项义务,不满足续签条件的义务;二、合同有效期的延展是权利义务不发生变化,仅仅是合同有效期的向后展期,而续签合同是双方的义务,不是一方的。原告与被告经过数月的沟通,原告法定代表人拒绝与我方签订合同,有聊天记录佐证。三、主体变更协议,2017年11月20日原告法定代表人作为二个公司的授权代表签订原主体变更协议,2017年1月1日签订的合作协议,其中管理帐号中的预存款、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二条约定原协议变更为乙方,其他内容不变,本协议的乙方继承…(宣读)。原告公司将上述协议交到我公司备案,将权利义务转移给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对本协议认可。原告公司不再是与我公司签订的主体,也不能成为本案的原告诉讼主体。协议明确载明太原孵化器2017年1月1日续签了网站合作协议,即续签协议早在2017年1月1日签订,原告不光无主体,还有恶意诉讼。需依法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具体内容以答辩状为准,原告提交书面答辩意见)[10:06:24]
- [审判员]:权利义务的主体变更,原告解释一下。[10:07:45]
- [原告 张剑栋]:需要看一下证据。[10:08:42]
- [被告]:(提交)[10:08:54]
- [审判员]:2017年1月1日之后你方与科技公司是否有事实上的服务关系?[10:09:09]
- [被告]:不清楚。这个是备份给我们的,这个是原告方的变更协议。[10:09:39]
- [审判员]:原告就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进行举证。[10:09:47]
- [原告 张剑栋]:(提交)证据1、“诚信网站”人证协议复印件,证明原、被告存在合同关系;证据2、兴业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证明原告向被告支付10万元预付款与5千元的保证金;证据3、民生银行电子回单,证明原告曾以其法庭代表人段某的帐户向被告追加原告预付款10000元;证据4、收据,证明原告向被告支付5000元的保证金;证据5、认证网站网页截图,证明(1)原告共向被告汇款预存款110000元,保证金5000元。(2)2018年11月28日,被告在原告未进行操作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告剩余预存款扣除90175元。[10:09:58]
- [审判员]:证据5转帐时间为?[10:10:15]
- [原告 孙玄]:网站是我方与被告存在合作关系,由被告方提供的类似于业务的网站,我们进入后可以进入后台管理业务和资金。根据网站显示收支记录M0012243,被告以合同类终止的备注无理由扣款90175元。与下方正常业务来往有区别。[10:11:35]
- [审判员]:M0012243这笔钱是谁转走的?为什么转走?[10:11:54]
- [被告]:我公司财务主管。这个是收支记录,预存款还在我公司,但这个钱是不退还的。[10:12:19]
-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10:12:33]
- [被告]:(阅)对证据1、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认可;对证据2—4认可;证据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预存款不退还,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而且原告已经拒绝签合同了。[10:12:47]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向法庭出示?[10:12:57]
- [被告]:(提交)证据1、微信截图,证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拒绝与我方签订合同;证据2、原协议主体变更协议,证明原告起诉主体错误及其与我司续签合同的事实;证据3、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证明原告企业名称变更。[10:13:09]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出示的证据来源、证据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有无异议?[10:13:25]
- [原告 张剑栋]:(阅)对证据1、真实性需要回去核实。截图上显示被告不续签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断的换人,售后服务方面存在严重的过错。在续签时说有任务段总也说一开始合作收钱时没有说有任务,庭后提交书面的意见;对证据2、要求被告提供原件。[10:13:34]
- [审判员]:被告,证据2的来源是?[10:13:52]
- [被告]:这个是原告公司给我方公司的备份,给我们时就没有原件。证据3的证据也是原告给我方的。[10:14:51]
- [原告 张剑栋]:对证据2、3回去我方核实,庭后提交书面的意见。[10:15:01]
- [审判员]:下面法庭进行询问,双方签订的认证协议,约定的期限为?[10:15:09]
- [原告 张剑栋]:2016年3月10至2016年12月31日。[10:15:18]
- [被告]:认可。[10:15:27]
- [审判员]:到期后双方是否又续签协议了?[10:15:36]
- [原告 张剑栋]:没有。[10:15:58]
- [被告]:没有与原告再签协议,但原告提交了一份原告与第三方的协议。第三方为:某空间科技有限公司。[10:16:09]
- [审判员]:变更主体协议是什么时候收到的?[10:16:21]
- [被告]:不清楚。回去核实。[10:16:30]
- [审判员]:依据这个协议记载,PXX0385的网站合作协议,这个协议在哪里?[10:16:41]
- [被告]:原告公司的。[10:16:55]
- [审判员]:合作协议是PXX0385,而不是本案中的这个协议编号,是否又与被告续签协议了?[10:17:03]
- [原告 张剑栋]:需要回去核实。[10:17:11]
- [审判员]:协议签订后,原告费用交了几笔?都是什么项目?[10:17:25]
- [原告 张剑栋]:共三笔,10万元的预付款,5000元的保证金,还有后期追加的1万元预付款。[10:17:33]
- [被告]:认可。[10:17:40]
- [审判员]:保证金如何约定的?[10:17:52]
- [原告 张剑栋]:协议第3条第3款,包括10万元的预备款,也是根据合同。[10:18:01]
- [审判员]:保证金的退还协议中是否有约定?[10:18:13]
- [原告 孙玄]:有约定,合同第4页第8条第8款。[10:18:20]
- [审判员]:被告,原告是否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0:18:29]
- [被告]:现在是原告不续签合同了,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已经终止了。[10:18:36]
- [审判员]:终止之前是否明确说了要终止合同?[10:19:01]
- [原告 张剑栋]:没有提前说终止合同。[10:19:08]
- [被告]:没有提前说终止合同。[10:19:14]
- [审判员]:原告方是否存在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0:19:25]
- [被告]:后来之否续签合同了需要原告方举证,还是诉讼主体的问题。还有合同再约的话还是继续合作的,保证金肯定是不予退还的。但经法庭查明后,如果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形,保证金是可以退的。[10:20:36]
- [审判员]:2017年之后,你方与和空间公司是否签订了书面合同?[10:20:52]
- [被告]:回去核实。[10:21:08]
- [审判员]:预存服务费98050元是怎么计算的?[10:21:16]
- [原告 孙玄]:根据显示的余额计算的,我方原本显示余额为98050元。后期因为对方无理由扣除了9万余元,现在帐户中还剩7000余元。[10:21:25]
- [审判员]:对于预存款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10:21:33]
- [原告 孙玄]:合同第3条。[10:21:41]
- [原告 张剑栋]:本协议说的预存款不退还我方认为是格式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10:21:50]
- [审判员]:2016年至今曾经就格式条款主张过权利吗?[10:21:58]
- [审判员]:最后是签了合同。[10:22:55]
- [审判员]:根据2018年的聊天记录,也没有主张过格式合同的问题?[10:23:19]
- [原告 孙玄]:是的。这个是法律问题,当事人可能并不了解。[10:23:34]
- [审判员]:2016年的双方签订的整个合同,原告什么意见?[10:23:44]
- [原告 张剑栋]:我方认为关于预存款的这一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他的都认可。[10:23:52]
- [原告 孙玄]:对于相关条款(第3条、第10条第3款)应该予以排除,其他均认可。我方回去提交书面意见。[10:23:59]
- [审判员]:合同签订后是否经过认定?[10:24:06]
- [原告 孙玄]:办过业务,也按照约定给了被告费用。[10:24:15]
- [审判员]:被告,原告在合同履行中是否有违约形成?[10:24:21]
- [被告]:不清楚。我回去询问业务人员。[10:24:33]
- [审判员]:因双方需要回去核实相关事实,法庭开庭到此,给双方10天的举证期限,双方应在10日内向法庭提交相应的证据并说明情况,如逾期提交法庭不再受理,法庭后果由双方自行承担。[10:24:45]
- [原告 张剑栋]:清楚。[10:25:24]
- [被告]:清楚。[10:29:35]
- [审判员]:法庭定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10法庭继续审理本案。[10:29:46]
- [原告 张剑栋]:没问题。清楚。[10:29:56]
- [被告]:没问题。清楚。[10:30:02]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读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10:30:11]
- [主持人]:本次庭审直播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次直播再见。[10:30:20]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