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2月20日9:15,顺义法院审理“称未缴社保未签合同 员工诉单位要求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未缴社保未签合同 员工诉单位要求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诉称:原告2017年10月21日起在被告单位处工作,在职期间被告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6月19日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现因不服仲裁委员裁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双方自2017年10月21日至2018年6月19日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4万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0:06:35]
  • [书记员 武帅]: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07:55]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0:08:08]
  • [双方]:
    听清了。
    [10:08:17]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08:23]
  • [双方]:
    无异议。
    [10:10:17]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刘泽伶、陈婉龙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武帅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0:30:21]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0:30:46]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10:30:54]
  • [原告]:
    原告2017年10月21日起在被告单位处工作,在职期间被告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6月19日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现因不服仲裁委员裁决,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双方自2017年10月21日至2018年6月19日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4万余元。
    诉讼请求无变化。
    [10:31:12]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0:31:32]
  • [被告]:
    原告不是我单位员工,与我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书,查询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我方认可。
    [10:31:40]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针对哪个仲裁裁决起诉的?
    [10:32:04]
  • [原告]:
    (陈述裁决书案号)
    [10:32:12]
  • [审判长 李秀文]:
    上述裁决书于2018.8.14作出,原告于2018.8.16签收,为什么没有在法定15日期限内起诉?
    [10:32:42]
  • [原告]:
    是想在15日内起诉,但是没有找到新的证据。原本针对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在再审阶段,立案不予受理,建议重新仲裁,重新申请仲裁,仲裁以一事不再理为由不予受理。
    [10:32:54]
  • [被告]:
    不知情,我方也没有提起诉讼。
    [10:33:26]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方,有无其他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10:33:33]
  • [原告]:
    没有。
    [10:33:40]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质证。
    [10:33:48]
  • [原告]:
    所有证据均同仲裁案件中提交的证据,证明目的也一样。另外原告本有一个证人可以到庭,但是证人家里有事因此来不了了。
    [10:33:58]
  • [审判长 李秀文]:
    向双方出示仲裁案件卷宗,双方发表意见。
    [10:34:21]
  • [原告]:
    认可。并且不再重复举证,以仲裁庭审提交的证据以及笔录为准。
    [10:34:38]
  • [被告]:
    同意不再重复举证,我方质证意见同仲裁庭审中的意见,不再重复质证。
    [10:34:48]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还有证据吗?
    [10:34:58]
  • [原告]:
    没有了。
    [10:35:10]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提交证据。
    [10:35:16]
  • [被告]:
    所有证据均同仲裁案件中提交的证据,证明目的也一样。不再重复举证。
    [10:35:28]
  • [原告]:
    同意不再重复举证,我方质证意见同仲裁庭审中的意见,不再重复质证。
    [10:35:43]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还有无证据提交?
    [10:36:45]
  • [被告]:
    没有。
    [10:37:14]
  • [审判长 李秀文]:
    在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10:37:20]
  • [双方]:
    没有了。
    [10:37:37]
  • [审判长 李秀文]:
    能否调解?
    [10:37:43]
  • [被告]:
    没有劳动关系,因此无法调解。
    [10:37:50]
  • [审判长 李秀文]: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进行当庭调解,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10:37:5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8:03]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38:28]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0:38:35]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8:4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38:51]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0:38:5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39:15]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3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