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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10时,昌平法院审理“称小区门禁阻碍通行 业主诉物业公司排除妨害”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昌平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昌平法院研究室黄乾雄。[10:19:09]
- [主持人]:在庭审开始之前,我先介绍一下这起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高先生诉称:2016年8月左右,原告取得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房屋的所有权,后与物业公司签订《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设置了门禁。为通行方便,原告将自家车辆在物业公司处进行登记,每次进出小区,门禁都会自动放行。2019年1月3日之后,原告多次驾车从外回家,门禁均未正常放行。原告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物业公司多次拒绝让原告进入小区,妨碍原告对房屋的使用权,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居住和生活。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公司排除对原告及其车辆的阻碍,保证原告顺利通行,同时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元。[10:19:22] - [主持人]:法庭正在核对原被告的身份。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宋玉希独任审判,书记员王婵娟担任法庭记录。[10:20:05]
- [主持人]:让我们走进本次网络直播。[10:23:08]
- [审判员]:核实诉讼当事人身份:
原告:高某,男,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
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耿钧,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第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10:32:21]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1、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
2、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 不得发言、提问;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5、 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请关机。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33:54] - [主持人]:今天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高某与被告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宋玉希独任审判,书记员王婵娟担任法庭记录。
告知当事人在开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权利:1、陈述事实和理由,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
2、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3、当事人如果认为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是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本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对上述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义务:1、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秩序。
当事人是否听清了上述权利和义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10:34:24] - [原告]:听清了,不申请。[10:35:0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听清了,不申请。[10:35:10]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10:35:23]
- [原告]:2016年8月左右,原告取得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房屋的所有权,后与物业公司签订《北京市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设置了门禁。为通行方便,原告将自家车辆在物业公司处进行登记,每次进出小区,门禁都会自动放行。2019年1月3日之后,原告多次驾车从外回家,门禁均未正常放行。原告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物业公司多次拒绝让原告进入小区,妨碍原告对房屋的使用权,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居住和生活。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公司排除对原告及其车辆的阻碍,保证原告顺利通行,同时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元。[10:35:37]
- [审判员]:被告答辩。[10:36:1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被告不存在影响原告出行,影响原告生活的情形。3月29日被告发现原告存在私自搭建行为,2018年原告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用。被告没有阻止原告通行。详见答辩状。[10:36:28]
- [审判员]:原告明确诉讼请求。[10:36:46]
- [原告]:要求物业公司对京XXXXXX等三辆车辆予以放行。[10:36:56]
- [审判员]: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10:37:19]
- [原告]:证据1、房产证、户口本,证明我是房屋所有权人。
证据2、物业管理合同,证明原被告之间的合同关系,被告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合同。
证据3、照片,证明物业没有让我通行。[11:15:25] - [审判员]:被告质证。[11:15:5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证据1、真实性、证明目的没有异议。
对证据2、真实性没有异议,我们与被告间有合同关系。
对证据3、当时贴出车号是向原告索要物业费用,当时让保安拦一下车索要物业费时原告与物业发生争执,原告车拦截其他车辆进小区。[11:16:04] - [审判员]:被告举证。[11:16:5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证据1、物业公约。
证据2、装修手册。
证据3、装修特殊情况申请表。
证据4、补充说明。
证据5、承诺书。
证据6、通知。
证据7、搭建建筑物示意图。
证据8、房屋设计图纸及搭建面积计算。
证据9、物业费发票。[11:17:13] - [审判员]:原告核实一下被告提交的证据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庭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11:18:19]
- [原告]:好的,被告提交的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一致。[11:18:36]
- [审判员]:原告十日内提交质证意见,逾期视为放弃质证权利。[11:18:48]
- [原告]:好的。[11:18:58]
- [审判员]: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原件由原、被告自行保存,法庭保留复印件,原、被告是否收到原件?[11:19:09]
- [原告]:收到原件。[11:19:2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收到原件。[11:19:34]
- [审判员]:原、被告是否有其他证据提交?[11:19:43]
- [原告]:没有。[11:19:5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11:19:59]
- [审判员]:法庭询问。原告,物业在什么时间妨碍你出行?[11:20:10]
- [原告]:1月3日开始,直到我交了物业费为止。我交物业费后物业让我进出了,我是春节前交了2018年和2019年的物业费。[11:20:21]
- [审判员]:在本次物业费缴纳前是否2018年整年物业费都没有交?[11:20:34]
- [原告]:是的。[11:20:45]
- [审判员]:缴费后是否妨碍你出行?[11:20:58]
- [原告]:没有。[11:21:06]
- [审判员]:物业及车辆进出是如何规定的?[11:21:15]
- [原告]:只有业主车辆可以进入小区,不收费用。[11:21:25]
- [审判员]:精神损失5000元的依据是什么?[11:21:41]
- [原告]:我车辆不能进入小区,被告每天罚我款200元。是物业扣的我车还让我交罚款。[11:21:59]
- [审判员]:罚款是否缴纳?[11:22:13]
- [原告]:没有。[11:22:23]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我们没有听过要原告交罚款,我们也不主张原告交罚款。[11:22:35]
- [原告]:我现在不主张精神损害费用了。[11:22:52]
- [审判员]:你步行是否可以直接进入小区?[11:23:02]
- [原告]:如果没有门禁卡我不能进小区。[11:23:2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原告步行进入小区我们不阻拦。[11:23:36]
- [原告]:我2020年以后的物业费用我可能以后还会不交,因为物业合同存在欺诈,2020年后可能还会存在阻拦我进小区的情况。[11:24:13]
- [审判员]:你要求物业排除妨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什么?[11:24:25]
- [原告]:基于物权关系。[11:24:34]
- [审判员]:你享有房屋所有权,你认为被告影响你什么物权的行使?你车位有产权吗?[11:24:43]
- [原告]:我有一个院子,院子里有停车位。[11:24:57]
- [审判员]:被告对于其他没有按时间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是否有阻碍通行行为?[11:25: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收物业费我们有专人上门,因原告我们找不到,才在门口出入处进行沟通的,院子不是原告的,院子的面积属于全体小区业主。[11:25:19]
- [审判员]:双方就本案事实部分,是否有补充?[11:25:33]
- [原告]:没有。[11:25:4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11:25:51]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双方陈述辩论意见。[11:26:06]
- [原告]:我没有不让物业人员到我们家来,我是要交物业费的,我认为物业费存在欺诈,我想见他们的负责人,但是负责人不见我。我想与物业沟通物业不见,提交物业合同补充协议,证明我一直要与物业谈,但是物业不和我谈,这是我自己起草的。他们门口保安阻拦我,派出所民警可以证明。[11:26:1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对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不认可。被告不存在原告诉称的事实,其他意见同答辩意见。[11:26:36]
- [审判员]:双方是否有其他辩论意见。[11:26:46]
- [原告]:没有。[11:26:5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没有。[11:27:02]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调解?[11:27:11]
- [原告]:同意。[11:27:22]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同意。[11:27:30]
- [审判员]:庭后调解,现在陈述最后意见。[11:27:39]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1:27:4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1:27:56]
- [审判员]:休庭,看笔录签字。[11:28:06]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梅玉兰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书记员王婵娟为此次直播所作的工作。本次直播到此结束,再见。[11:28:30]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1: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