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本案合议庭成员

上诉人

本案审判长

被上诉人

庭审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
3月6日9:30,二中院审理“购买虫草养生酒认为不合格 起诉索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购买虫草养生酒认为不合格 起诉索赔偿”上诉一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09:37:44]
  • [主持人]:
    下面简要介绍今天这起案件的案情。
    2018年2月,李某在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购买了4盒天之方虫草养生酒,单价为299元,总计1196元。涉案商品的外包装显示,产品是选用多种天然原料,以优质白酒作为酒基精制而成的保健食品,经功能试验证实,补品具有延缓衰老和免疫调节的保健作用,可增强机体抵抗力。该产品出品企业为海口天方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单位为吉林佰生堂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8]第272号,执行标准Q/HTBJ0002S-2017;商品说明书中除标明配料表、食用方法及食用量、不适宜人群等外,在注意事项中还标明“本品不宜过量饮用,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后李某诉至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商品没有在产品说明书及标签中标注其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也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亦没有在标签中标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警示语。医药连锁四分店销售的涉案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故请求法院判令医药连锁四分店退还货款1196元。医药连锁四分店辩称,涉案商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中,对该保健食品的原料进行了标注,该标注与《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批准文件的内容相一致,涉案商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国家规定,公司提供的商品符合法律规定,故不同意李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后,李某不服,上诉至我院。
    [09:40:02]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继续关注本次直播进程。
    [10:06:02]
  • [主持人]: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10:06:16]
  • [书记员 燕晓鸥]:
    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10:06:35]
  • [书记员 燕晓鸥]: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10:07:07]
  • [审判长 潘伟]:
    下面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略)。
    [10:07:24]
  • [审判长 潘伟]:
    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身份有异议吗?
    [10:07:36]
  • [双方当事人]:
    无异议。
    [10:07:50]
  • [审判长 潘伟]:
    经法庭审查,今天到庭的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诉讼手续合法,准许参加本案诉讼。
    (敲法槌)。现在开庭。今天,本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这里公开审理上诉人李某与被上诉人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是李某不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8)京0111民初12677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纠纷案件。希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积极协助本庭审理案件。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名单。本庭由本院法官潘伟担任审判长,法官胡君、法官张君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燕晓鸥担任法庭记录。双方是否听清?
    [10:08:51]
  • [双方当事人]:
    听清了。
    [10:09:41]
  • [审判长 潘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申请审判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认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及合议庭成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2、当事人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当事人有提供证据 、进行辩论 、最后陈述、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4、上诉人有放弃、变更或补充上诉请求和理由、申请撤诉的权利。
    5、被上诉人有承认、反驳上诉人诉讼请求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7、经法庭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
    8、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9、当事人有提供证据并索取收据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10:11:01]
  • [双方当事人]:
    听清了。
    [10:11:19]
  • [审判长 潘伟]:
    是否申请回避?
    [10:11:39]
  • [双方当事人]:
    不申请。
    [10:11:46]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证人出庭或申请鉴定?
    [10:12:06]
  • [双方当事人]:
    不申请。
    [10:12:12]
  • [审判长 潘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2、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如故意扰乱诉讼秩序,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
    3、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4、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10:12:34]
  • [双方当事人]:
    听清了。
    [10:12:46]
  • [审判长 潘伟]:
    本次庭审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法庭调查,主要听取各方诉辩意见,有新证据的进行举证质证工作,合议庭总结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必要的法庭调查。
    第二阶段法庭辩论,各方要结合各自证据围绕法庭总结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第三阶段法庭调解。
    第四阶段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你方的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10:13:09]
  • [上诉人 李某]:
    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2.判令被上诉人退还货款1196元,判令被上诉人赔偿十倍货款11960元;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与书面上诉状一致。
    [10:13:46]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请求第二项要求十倍赔偿一审没有提,超出诉讼请求,是否放弃这项诉讼请求。
    [10:14:16]
  • [上诉人 李某]:
    放弃十倍赔偿。
    [10:14:34]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放弃十倍赔偿,听清了么。
    [10:14:47]
  • [上诉人 李某]:
    听清了。
    [10:14:53]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发表答辩意见。
    [10:15:13]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审查了涉案商品相关手续与内容,没有任何瑕疵,商品没有任何问题。
    [10:15:29]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对于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有无异议?
    [10:15:44]
  • [上诉人 李某]:
    事实没有异议。但认定了瑕疵为什么退货没有支持。
    [10:15:51]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没有异议。
    [10:17:30]
  • [审判长 潘伟]:
    被上诉人,标注问题认可么?
    [10:17:59]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认可。判决第六页第一段,批件内容继续有效,生产方不能擅自更改标签,标注不影响上诉人主张的食品安全。
    [10:18:18]
  • [审判长 潘伟]:
    批件哪年批的。
    [10:18:33]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1998年。
    [10:18:45]
  • [审判长 潘伟]:
    还在有效期么。
    [10:18:59]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还在有效期内。
    [10:19:06]
  • [审判长 潘伟]:
    现在外包装有变更么。
    [10:19:31]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批件下来之后有更改。
    [10:19:47]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涉案食品现在什么状态。
    [10:20:04]
  • [上诉人 李某]:
    有一瓶食用了,剩下在家里。
    [10:20:20]
  • [审判长 潘伟]:
    上诉人,主张不符合食品安全还是一审的理由么。
    [10:20:31]
  • [上诉人 李某]:
    又补充了一个文件。
    [10:20:48]
  • [审判长 潘伟]:
    双方有无新证据提交?
    [10:21:02]
  • [双方当事人]:
    没有。
    [10:21:09]
  • [审判长 潘伟]:
    对于本案事实还有补充吗?
    [10:21:24]
  • [双方当事人]:
    没有。
    [10:21:31]
  • [审判长 潘伟]: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10:21:49]
  • [上诉人 李某]:
    没有新的意见。
    [10:21:58]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没有新的意见。
    [10:22:14]
  • [审判长 潘伟]: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申请法庭主持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0:22:29]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不同意。
    [10:22:38]
  • [审判长 潘伟]:
    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当庭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
    [10:23:13]
  • [上诉人 李某]:
    坚持上诉请求。申请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地址详见我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10:23:26]
  • [被上诉人 北京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四分店]:
    坚持答辩意见。申请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地址详见我填写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10:23:39]
  • [审判长 潘伟]: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各方当事人阅读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如果认为开庭笔录有遗漏和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现在闭庭(敲法槌)。
    [10:23:50]
  • [书记员 燕晓鸥]: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请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10:24:18]
  • [主持人]:
    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民四刘婷,研究室王鑫刚的辛苦工作,感谢网友关注,再见。
    [10:24:39]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