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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9时,通州法院审理“挂靠合同签订后拒验证 司机起诉要求车辆出户” 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挂靠合同签订后拒验证 司机起诉要求车辆出户”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04:01]
- [主持人]: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09:06:59]
-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10:43] - [审判员]: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李某,男,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
被告:北京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负责人:李某1,经理。
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09:12:33]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辉与被告北京众福永顺商贸有限公司分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智耀军独任审理,书记员秦运瑞担任本案的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原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7、有权请求回避,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对于以上诉讼权利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审判员或书记员回避?[09:14:15] - [原告]: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09:15:50]
- [审判员]: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应当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对于诉讼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09:17:10] - [原告]:听清楚了。[09:18:29]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38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原告是否听清?首先由原告方陈述提起本案诉讼的事实、理由、请求。[09:20:48]
- [原告]: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3月14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原告每年缴纳服务费3500元,2018年8月被告通知原告营运证不给检验,无营运证车辆无法正常运营,故员工啊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被告一拖再拖不配合办理出户手续,原告认为该车辆所有权为原告所有,被告无权禁止出户,且双方签订合同已经到期,故原告诉至法院。
具体诉讼请求变更如下:
1.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2.将京A某解放牌货车所有权变更登记至李某名下;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09:23:15] - [审判员]: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当庭发表答辩意见的权利。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原告提交证据原件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09:26:44]
- [原告]:证据一、车辆行驶本、营运证,证明车辆是原告所有。
证据二、协议书;证明我方将车辆挂靠在被告公司。
证据三、处罚决定书、车辆检测记录,证明按照北京的政策,车辆已经不能进五环行驶。[09:28:37] - [审判员]: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其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下面进行法庭询问,什么时候开始在被告处挂靠的?车辆在什么地方?[09:30:11]
- [原告]:2015年,开始合同是三年的,去年到期我们要求出户,但被告不同意,要求我方续签合同。
在我方处。[09:31:45] - [审判员]:续签合同的时候缴费多少?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车辆信息?[09:32:12]
- [原告]:一万多元,说缴纳的是保险费和管理费。被告和我协商过回收车辆,但是价格太低,我们想过户后将车报废。京A某解放牌货车。[09:33:40]
- [审判员]:双方是否协商过?[09:34:12]
- [原告]:协商过,但是被告不同意。[09:35:31]
- [原告]:无[09:36:18]
- [审判员]:当事人对本案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09:36:55]
- [审判员]:对于原告提交的证据本院对于真实性予以确认,是否确认以最终判决为准。证据原件退还当事人,法庭留存复印件。法庭调查结束,因本案被告未到庭,法庭不再组织双方进行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原告对本案进行最后陈述。[09:37:42]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09:39:09]
- [审判员]:今天开庭到此,本案延期宣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5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现在休庭。[09:41:32]
- [主持人]: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09:44:00]
- [声明]: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09: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