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直播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法官庭审中

庭审现场
3月8日10时,通州法院审理 “因违约使用他方天然气 被诉返还供气设施” 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因违约使用他方天然气 被诉返还供气设施”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02:07]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0:03:51]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06:20]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北京某燃气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
    法定代表人:孟某某,总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张某,男,北京某燃气公司法务。(代理权限同授权委托书)
    被告:北京某某装潢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
    法定代表人:肖某某,经理。(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某,女,汉族,北京装潢公司职员。(代理权限同授权委托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同授权委托书)
    各方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09:36]
  • [原告]:
    没有
    [10:10:19]
  • [被告]:
    没有
    [10:10:36]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某燃气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装潢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智耀军独任审理,书记员秦运瑞担任本案的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4、自行和解及请求调解的权利;
    5、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6、原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7、有权请求回避,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应当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听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4、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对于诉讼义务各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
    [10:13:03]
  • [原告]:
    听清楚了。
    [10:14:49]
  • [被告]:
    听清楚了。
    [10:15:0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38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首先由原告方陈述提起本案诉讼的事实、理由、请求。
    [10:16:30]
  • [原告]:
    宣读起诉书:
    事实与理由:2017年11月2日,原被告双方订立天然气购销合同,被告从原告处购买天然气,价格为8.2/标准立方米,合同期限自2017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11月1日,合同期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不得使用其他方的天然气,否则按甲方投资额双倍赔偿,合同中所使用的储蓄罐、控温气化撬费用35万元,全部由牙垢出资承担,设备产权归原告所有。合同签订后,原告为被告投资35万元购买了所需设备,但在合同期内,被告违反约定,私自使用他人的天然气,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设备,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被告无理拒绝,故原告诉至法院。
    具体诉讼请求变更如下:
    1.要求被告返还储蓄罐、控温气化撬等设备;
    2.要求被告支付70万元赔偿金;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0:20:35]
  • [审判员]:
    现在由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答辩,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10:22:09]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认为涉案的采暖地点是房山区,我方从案外公司接手,当时设备就在,故没有相关的义务。2017年11月我方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后,被告都是用卡购买天然气,我方没有使用原告以外的任何公司的天然气。但原告给我方造成损失,故提起反诉,反诉请求为:
    1、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2、返还设备押金10万元及利息;
    3、返还剩余气款6357元;
    4、反诉费由原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我方与房山区某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我方为居民楼供暖供热,但是原告不能按照约定保质保量进行供暖供气,导致居民拒绝缴纳燃气费,问题反复出现,村委会与我方终止了承包合同,故因原告的问题给我方造成损失。
    [10:26:37]
  • [审判员]:
    原告是否收到反诉状?是否可以当庭答辩?
    [10:27:09]
  • [原告]:
    收到。可以。答辩如下: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返还押金但是不同意支付利息,同意返还剩余气款,但不同意承担诉讼费用。被告所述没有事实依据,我们没有停止供暖。被告称不是从我方接手但是为什么支付我方押金是冲突的。
    [10:29:38]
  • [审判员]: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原告提交证据原件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
    [10:31:25]
  • [原告]:
    证据一、天然气购销合同原件;
    证据二、证明复印件,原件未带到法庭。
    [10:33:00]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10:34:19]
  • [被告]:
    (看后)对证据一,真实性无异议。原告没有证据证明交付我方的是新的设备,我方接手的时候现场就有设备。
    对证据二:真实性无异议。我方从案外公司接手的该设备,涉及到气款和租金是通过案外公司转给原告,故出具了说明。
    [10:36:41]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举证。被告提交证据原件并说明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以及需要证明的问题。
    [10:37:13]
  • [被告]:
    证据一、天然气购销合同
    证据二:承包合同书
    证据三:原告出具的购气单17张
    证据四:发票
    证据五:购气IC卡,是原告确认颁发给我方使用的。
    [10:40:43]
  • [审判员]:
    原告质证意见?
    [10:41:07]
  • [原告]:
    (看后)对证据的真实性均没有异议。原告提交的证据是2017年至2018年购气记录的,但我方主张的是2018年11月15日之后被告违约没有从我方处购气。
    [10:42:40]
  • [审判员]:
    针对反诉,是否有证据提交?
    [10:43:17]
  • [被告]:
    我方有新的证据。
    证据一:终止承包合同协议书
    证据二:被告法人与原告调度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
    证据三:流量计量表
    证据四:情况说明
    [10:46:47]
  • [审判员]:
    原告质证意见?
    [10:47:10]
  • [原告]:
    对证据一:不知道被告与村委会终止合同事宜,村委会单方出具的我方不予认可。
    对证据二:真实性有异议,我并未方停止供气。
    对证据三:无异议,3月21日停暖以后显示的剩余量,不代表2018年11月15日之后的情况。
    [10:50:45]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原告认为被告违约的依据是什么?
    [10:51:38]
  • [原告]:
    2018年11月15日之后被告未从原告处买气。
    [10:52:59]
  • [审判员]:
    被告与村委会终止合同是否与原告联系?合同解除的时候,设备如何处理的?
    [10:53:20]
  • [被告]:
    2018年11月初电话通知原告但是原告没有找我们,直接起诉至法院。是村委会单方提出不用我们了,我们也没有办法。没有处理,放在原址村委会也没有使用。
    [10:55:48]
  • [审判员]:
    案外公司如何交代的设备问题?
    [10:56:19]
  • [被告]:
    案外公司说无力运营,让我们尽快接手。
    [10:57:42]
  • [审判员]:
    原告要求返还的设备指的什么?
    [10:58:06]
  • [原告]:
    在与案外公司合作期间的设备转移给被告,我们没有重新提供设备。35万元的设备也指的此设备。
    [10:59:26]
  • [审判员]:
    被告提到和村委解除合同是原告的问题,除了微信记录,是否有书面的材料?合同是否约定气剩余量为多少原告尽快供气?购气的过程是什么?
    [11:00:03]
  • [被告]:
    没有。都是在微信里说的。我方到原告处购买,储存在卡里,原告往里面加气。即使我们在卡里交钱,罐里没有气我们也没有的用。
    [11:02:28]
  • [原告]:
    认可流程,合同第六条第二、三项约定了,被告应该在快没有气之前通知我们去充气,这是他们的责任。如果我们真的给被告造成损失,被告应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我方,而不是私下微信沟通。
    [11:03:10]
  • [被告]:
    我方是罐里有剩余气的时候通知原告的加的,不可能没有气了才和原告说。
    [11:04:03]
  • [审判员]:
    70万元赔偿金如何计算?
    [11:05:25]
  • [原告]:
    合同就违约方面约定,按照投资额35万元双倍计算。
    [11:06:47]
  • [审判员]:
    对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对于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部分,本院对于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于双方当事人不认可的部分,本院对真实性暂不予确认,是否确认以最终判决为准。证据原件退还双方当事人,法庭留存复印件。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1:08:1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及答辩意见。 不认可被告所述,被告违约应予以赔偿我方。
    [11:09:43]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及反诉请求。不同意原告的第二项诉讼请求。
    [11:10:09]
  • [审判员]:
    被告2018年没有使用你方供气给你方造成的损失是什么?
    [11:13:24]
  • [原告]:
    设备投资和安排人员闲置。
    [11:13:40]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终结,现在各方当事人对本案进行最后陈述。
    [11:13:53]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
    [11:14:1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及反诉请求。
    [11:14:29]
  • [审判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有调解的权利,现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是否愿意在本法庭的主持下调解解决本案纠纷?
    [11:14:43]
  • [原告]:
    不同意。
    [11:14:54]
  • [审判员]:
    鉴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法庭不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案延期宣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庭审笔录当事人可当庭或在5日内阅读,如认为记录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现在休庭。
    [11:15:10]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1:15:32]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