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

原告方

被告方

远程视频作证

庭审全景
3月14日10时,朝阳法院审理“称用户出售假戒指 电商平台先行赔付后追索14万”案
  • [主持人]:
    欢迎关注朝阳法院审理的“称用户出售假戒指 电商平台先行赔付后追索14万”案。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秦文柏。
    [10:15:28]
  • [主持人]:
    下面先介绍一下本案案情。
    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称:2017年7月21日,高先生在该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HIGO”向其他用户售卖了一枚价格为35780元的某品牌戒指。买家签收商品后,发现商品与所选尺码不同且存在划痕,遂将戒指寄回换货。后买家因换货商品的部件松动曾先后将戒指送往品牌专柜和售后,但被告知戒指并非正规生产商品,故无法进行维修。
    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称,在确认高先生售假后,该公司向买家先行支付了退款及三倍赔偿金,并要求高先生提供相关购买凭证。高先生称需核实情况,但此后再未予以回复。
    为此,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高先生诉至法院,要求高先生支付相关订单货款及三倍赔偿金等共计143120元,在网络上向该公司公开道歉,并就其对该公司造成的商誉损失进行赔偿。
    [10:18:26]
  • [主持人]:
    本次庭审即将开始。
    [10:18:54]
  • [书记员]:
    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媒体记者经许可实施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行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进行,不得影响或干扰庭审活动。
    [10:19:11]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10:21:43]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本案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均已到庭,法庭纪律已宣读完毕,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示是否可以开庭?
    [10:22:06]
  • [审判长]:
    好,可以开庭,全体就坐。
    [10:22:17]
  • [审判长]:
    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情况。
    [10:22:30]
  • [原告代理人]:
    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法定代表人徐某某,CEO。
    原告委托代理人陈某,男,原告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朝阳区。
    [10:22:50]
  • [被告代理人]:
    被告高某,男,住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被告委托代理人张朝,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10:23:56]
  • [审判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高某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欧阳华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杨大乾、人民陪陪审员张秀英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彭林海担任记录。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如下诉讼权利:1.如实陈述事实和理由;2. 提供证据;3. 委托代理人;4. 撤回起诉和变更诉讼请求;5.提起反诉;6.申请回避。当事人有如下义务: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 遵守诉讼秩序;3.接受合法传唤。
    是否听清?对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10:24:42]
  • [原、被告双方]:
    听清,不申请。
    [10:26:04]
  • [审判长]:
    首先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10:26:17]
  • [原告代理人]:
    判令被告退还用户已经支付的货款35780元以及货款三倍金额的赔偿款107340,共计143120元。事实和理由,2017年7月21日,被告在原告平台向用户出售一枚戒指35780元的宝格丽品牌戒指,2017年8月用户签收后,发现所选尺码不同并且存在划痕,经协商原告要用户将商品寄回并未用户换货。2017年10月28日,用户收到换货后的商品,发现戒指第四节松动,和原告沟通后,用户将商品拿到当地专柜维修,后将戒指送往宝格丽售后,得到官方反馈结果为非宝格丽正规生产商品,无法维修,确认戒指后假货后,原告联系被告退款以及支付三倍赔偿,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回复,为维护合法权益,故诉至人民法院。
    [10:26:57]
  • [审判长]:
    电商平台资格,你方如何注册?
    [10:27:28]
  • [原告代理人]:
    被告在我方注册点击服务协议,平台服务协议有确认和放弃,商家同意上述协议点确认,被告点击确认进行开店确认,承认我方平台服务协议,用户需要手机号注册,注册后在平台购物。
    [10:28:50]
  • [审判长]:
    涉诉买卖过程以及物流信息?
    [10:29:06]
  • [原告代理人]:
    用户于2017年7月1日在HIGO平台购买宝格丽截止,商家收到订单后发货,8月12日用户签收商品,后因为划痕问题,用户在8月22日将戒指邮寄商家,用户再次收到戒指是换货后的戒指,第四节有松动送南京宝格丽专柜维修。
    [10:33:53]
  • [审判长]: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0:35:15]
  • [被告代理人]: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1.原告的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被告在原告出售的物品属于正品,并没有协议的约定,被告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及遵守了相应的规则,被告并未在平台上售卖假货,对平台及消费者均不存在欺诈行为。2.原告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被告在平台上出售假货。被告在换货中进行到了审慎义务,被告多次与宝格丽意大利专卖店的沟通,取得了专卖店出售的保修卡。
    [10:35:28]
  • [审判长]:
    宝格丽戒指货源?
    [10:38:07]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在2007年7月24日通过微信代购群委托买手购买,合计32399元。买手在意大利罗马宝格丽店购买后,把戒指寄到上海宝格丽进行鉴定然后寄给了买家宋某。后宋某女朋友和被告取得联系,称戒指不合适想要更黄,被告告知戒指到手不退换。后被告迫于平台压力,将戒指寄到上海,被告寄到意大利给买手,买手换货后寄给消费者。后宋某和被告联系,称戒指出现第四节松动,能否退,被告不同意,消费者拿到宝格丽维修,维修店并未作出假的书面证明。后消费者通过平台要求被告退一赔三。
    [10:38:53]
  • [审判长]:
    明确购买戒指的宝格丽店面所在的城市?
    [10:42:45]
  • [被告代理人]:
    不清楚。
    [10:43:30]
  • [审判长]:
    第二次物流经过?
    [10:43:52]
  • [被告代理人]:
    从意大利买手换货后寄到被告上海处,被告没做鉴定直接发给宋某。
    [10:44:22]
  • [审判长]:
    原告有无补充?
    [10:44:46]
  • [原告代理人]:
    用户收到第一枚戒指有问题,我们和商家有义务为商户换货,平台和被告沟通并没有威胁。
    [10:45:10]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反映,平台表示必须支付十几万的保证金。
    [10:45:27]
  • [审判长]:
    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10:46:08]
  • [原告代理人]:
    1.平台服务协议及附件一、附件二打印件一份;2.平台规则打印件一份 ;3.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打印件一份;4.物流打印件一份;5.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一份,我方人员李某某与被告的沟通记录;5.售后通话记录文字整理稿一份,录音没有刻录,下次提交;6.银行转账打印件一份;7.说明函原件一份;8.某公司出具的不通过的标牌,该公司是业内知名的奢侈品鉴定公司,我方花费了200到300元的鉴定费。
    [10:46:22]
  • [被告代理人]:
    1.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我方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责任,没有违反约定;
    2-3.与本案无关;
    4.真实性认可,该截图属于购买第一个戒指的情况,无法证明与本案有关,无法证明涉案戒指是假货;
    5.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截图仅于原告客服与被告沟通的聊天过程,无法证明涉案戒指属于被告出售的假货,针对宝格丽官方和HIGO售后的通话记录,对该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认可,无法证明该通话录音为宝格丽的工作人员;
    6.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认可,该收款人为王某某与本案无关;
    7.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认可,该说明函真实性无法核实,该函属于证人证言,证人为出庭,无法核实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属于无效证据;
    8.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不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该卡片不是鉴定报告,鉴定人员非宝格丽官方人员,是否有鉴定资格也不确定,是否有鉴定能力也不确定,无法证明涉案戒指属于假货。
    [10:47:24]
  • [审判长]:
    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10:48:59]
  • [被告代理人]:
    1.照片打印件3张;2.物流信息截图打印件一张,具体的物流信息查询不到了;3.报修卡打印件一张;4.视频光盘;
    补充证据5.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一份,是我们与购买家宋某聊天记录复印件一份,宋某说宝格丽中国没法做维修鉴定;6.小票复印件一张,原件在意大利,当时被告在意大利读书。7.转款记录、电子回单;8.学位证书、买的戒指,不存在欺诈。
    [10:49:12]
  • [原告代理人]:
    1.认可;2.认可;3.认可;4.认可;5.这个聊天记录其中内容说的是无法修复,和无法维修是两个概念;6.小票是无法作为验证商品唯一性的依据,小票只显示价格和名称,无法证明你购买的是哪一个。7.转款记录、电子回单,不认可,因为此次付款是被告购买戒指付款无法解释第二次戒指;8.认可。
    [10:50:06]
  • [审判长]:
    现出示鉴定报告,双方发表意见。
    [10:50:21]
  • [原告代理人]:
    没有意见。
    [10:50:38]
  • [被告代理人]:
    被告寄给宋某后,宋某在一个月交给平台,这中间有无更换或掉包、损害不为人知,戒指通过多次邮寄,中途物流、快递、平台,是否更换不得而知,鉴定这枚戒指不能确定是被告代购的戒指,故不认可。
    [10:50:49]
  • [审判长]:
    证人证言质证。
    [10:56:29]
  • [原告代理人]:
    没有意见。
    [10:56:56]
  • [被告代理人]:
    宝格丽第二个戒指换了半个月之久,之间是否对戒指有无更换无法得知。
    [10:57:09]
  • [审判长]:
    原告展示平台商家注册内容。
    [10:58:06]
  • [原告代理人]:
    当庭用电脑展示。
    [10:58:18]
  • [被告代理人]:
    没疑问。
    [10:58:29]
  • [审判长]:
    购买地点?
    [10:58:40]
  • [被告代理人]:
    罗马空多地大街10号。
    [10:58:51]
  • [审判长]:
    第一枚戒指如何处理?
    [10:59:01]
  • [被告代理人]:
    买手更换了,时间10月13日。
    [10:59:13]
  • [审判长]:
    被告对于退换货还有无陈述?
    [10:59:30]
  • [被告代理人]:
    补充买手姓名、手机号,证明戒指是代购买,是买手在意大利购买的,被告支付了对价的款项。被告不是亲自购买,是代购所来,而不是自己购买的。
    [10:59:42]
  • [审判长]:
    双方有无其他证据?
    [10:59:56]
  • [原、被告双方]:
    没有了。
    [11:00:08]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发表辩论意见。
    [11:00:19]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被告所述戒指和意大利买手,将事件退给买手,被告是平台买手对货品有一个认定,而不是对货源一无所知而。
    [11:00:33]
  •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被告代购行为不属于侵犯消费者行为的欺诈行为,故被告不承担假一赔三的责任。
    [11:00:42]
  • [原告代理人]:
    平台有假一赔三的责任,商品有破损给买家退货。
    [11:00:53]
  • [被告代理人]:
    平台没有按照规则找卖家协商直接关店。
    [11:01:05]
  • [原告代理人]:
    第34条,第二次鉴定是假货后,买家对卖家失去信任,如果发现售假行为,平台有权扣除保证金并关闭店铺,被告售假故关闭是合理的。
    [11:01:14]
  • [被告代理人]:
    售假行为当时没有确定,依据平台从商家保证金扣除四倍,当时被告没有四倍保证金。
    [11:01:28]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最后陈述。
    [11:01:41]
  •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1:01:56]
  •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1:02:06]
  • [审判长]:
    双方能否调解?
    [11:02:17]
  • [原告代理人]:
    不同意调解。
    [11:02:28]
  • [被告代理人]:
    同意调解,仅接受退还。
    [11:02:39]
  • [审判长]:
    鉴于原告不同意调解,休庭,阅笔录签字。
    [11:03:0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望京法庭、技术中心的支持,感谢张颖本次直播记录。
    [11:08:4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