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法院审判大楼

法庭审判人员

原告方宣读起诉书

法官组织法庭调查

被告方进行最后陈述

直播人员

法庭全景
3月20日9时,丰台法院审理“租牌照买车岂料被查封 提起诉讼请求停止执行”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13:23]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李强,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田女士诉胡女士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13:36]
  • [主持人]:
    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09:16:30]
  • [主持人]:
    原告田女士起诉称,被告胡女士诉第三人杨先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申请强制执行也已受理,现已查封第三人名下的别克轿车,但原告才是该车辆的真实车主。原告一次性向第三人支付牌照租赁费5万元,租赁期限为五年,该车由原告购买、占有、使用,第三人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因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故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辆别克轿车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车辆的执行。
    [09:16:45]
  • [主持人]:
    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一庭法官李晓慧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09:17:02]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09:17:33]
  • [审判长]:
    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09:18:48]
  • [审判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
    [09:18:59]
  • [审判长]:
    (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田女士诉被告胡女士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民一庭法官李晓慧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谷玉珍、张卫彬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书记员程雪桐担任法庭记录。
    [09:19:09]
  • [审判长]:
    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09:20:38]
  • [审判长]:
    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09:20:48]
  • [审判长]:
    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09:20:5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不申请。
    [09:21:0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申请。
    [09:21:16]
  • [审判长]: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提起本案诉讼的事实根据、理由和诉讼请求。
    [10:19:5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胡女士诉第三人杨先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申请强制执行也已受理,现已查封第三人名下的别克轿车,但原告才是该车辆的真实车主。原告一次性向第三人支付牌照租赁费5万元,租赁期限为五年,该车由原告购买、占有、使用,第三人对该车不享有所有权。因驳回原告提出的执行异议申请,故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辆别克轿车为原告所有,并停止对该车辆的执行。
    [10:20:52]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起诉的事实及请求进行答辩。
    [10:22:5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涉案轿车登记在第三人杨先生名下,是该车所有权人。车辆登记部门进行核实后协助法院进行查封,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0:24:08]
  • [审判长]:
    第三人杨先生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的权利。现在开始法庭举证、质证,原告举证。
    [10:26:5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1.2019京0106执异xxx号执行裁定书原件,证明原告提起本案依法需要具备的裁定书。2019年2月19日收到的。
    2. 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车牌租赁协议原件,证明田女士与杨先生期间就涉案车辆达成的车牌使用权租赁协议,该协议证实本案涉案车辆未原告出资购买并且实际占有使用。
    3.银行流水及交易凭条复印件。2017年6月3日原告向提车的公司支付提车款364000元,原告为实际出资人。
    4.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目的同证据3。
    5.涉案车辆保单正副本(2正,1副),原告为该车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被保险人是原告。签单日期是2018年6月4日。庭后补交交强险保单的复印件。
    [10:28:00]
  • [审判长]:
    被告质证。
    [10:34:1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对原告证据1、真实性认可,无异议。
    对原告证据2、形式上认可。上边有杨先生和田女士的签字,但是真实性无法核实。是第三人和原告所签,是否是真实性意思表示不清楚。根据北京对小客车的限购政策应属无效。
    对原告证据3、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认可。银行流水备注里并没有写明是购车款,与本案没有直接联系。交易凭条田女士的签字和诉状上田女士的签字不一致。尾号3888,与36万的尾号2277不是一个卡号。
    对原告证据4、真实性不清楚。该证据也证明购买车的发票开的是杨先生。
    对原告证据5、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认可。保单是2018年6月4日签订的,车辆是2017年购买的,不能证明原告占有使用该车辆。
    [10:35:29]
  • [审判长]:
    将证据原件退还给原告。
    [10:39:2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收到。
    [10:41:11]
  • [审判长]:
    被告举证。
    [10:41:2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2018京0106执xxxx号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的执行裁定。证明申请执行人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执行,法院查封涉案车辆是合理合法的。
    [10:41:43]
  • [审判长]:
    原告质证。
    [10:42:0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真实性认可,关联性不认可,该裁定书内容与本案审查的原告对涉案车辆是否享有使用权没有关联。
    [10:42:23]
  • [审判长]:
    原告,说明一下你方提交的证据3,刷卡的交易凭条原件。
    [10:42:4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告手中持有的已经找不到了。证据来源是某有限公司提供的,加盖了财务的公章。是通过POS刷卡的。庭后提交清楚的复印件。
    [10:42:54]
  • [审判长]:
    持卡人卡号?
    [10:43:27]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3888
    [10:43:38]
  • [审判长]:
    持卡人卡号与银行交易流水中的卡号不一致,解释一下?
    [10:43:5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是田女士刷的卡,是他本人签字。银行交易流水和364000是一笔钱。对于卡号的问题,需要回去和当事人和有关机关核实一下。
    [10:44:02]
  • [审判长]:
    银行交易流水364000的摘要,不是购车款。
    [10:45:0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摘要不是附言,不是我们填写的,是银行根据交易发生的类别自动生成的。
    [11:03:23]
  • [审判长]:
    固化支付消费是什么意思?
    [11:03:4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应该是刷POS机,安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是河北保定本市的银行。
    [11:03:55]
  • [审判长]:
    证据2,签字是否是本人的签字?
    [11:04:19]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是本人签字。
    [11:04:39]
  • [审判长]:
    签约时间?
    [11:04:5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2017年6月7日。租赁费5万元,租期5年。
    [11:05:02]
  • [审判长]:
    5万元是否支付了?
    [11:05:2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支付了,现金支付的。原告和杨先生是朋友所以没有签订协议。是签订协议当天一次性支付的。
    [11:06:33]
  • [审判长]:
    证据5,租车当年的保险是谁交的?
    [11:06:5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产生的所有费用都是原告承担的。2017年交过交强险和商业险,对于是哪个保险公司庭后核实。
    [11:07:09]
  • [审判长]:
    今年的保险有没有交?
    [11:07: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今年还没有到期。
    [11:07:35]
  • [审判长]:
    原告主张租用杨先生车牌照原因?
    [11:07: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田女士及其爱人在北京市从事市政工程,需要往返北京和保定,杨先生和田女士是朋友,其不在北京工作,所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杨先生将牌照租给原告。
    [11:08:15]
  • [审判长]:
    原告在北京有无购车资格?
    [11:08:4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1:09:04]
  • [审判长]:
    被告,执行裁定书是只有你提交的这一份吗?
    [11:09:1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只有这一份。没有执行回来。
    [11:09:29]
  • [审判长]:
    涉案车辆执行情况?
    [11:09:41]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查封,没有实际控制。
    [11:09:55]
  • [审判长]:
    申请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
    [11:10:06]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2017京0106民初xxxxx号。
    [11:11:01]
  • [审判长]:
    何时生效的?
    [11:11:17]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上诉,记不清了。
    [11:11:27]
  • [审判长]:
    本院调取了2017京0106民初xxxxx号判决书,有何意见?
    [11:11:3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无异议。杨先生履行了8218块钱。封了3辆车,但是都没有实际控制。其中就有本案涉及的车辆。
    [11:12:04]
  • [审判长]:
    原告,涉案车辆从哪个单位购买的?
    [11:12:20]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
    [11:12:32]
  • [审判长]:
    能否提供该公司相关资质?
    [11:12:4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可以。庭后提供。
    [11:15:06]
  • [审判长]:
    涉案车辆是谁在占有使用?
    [11:15:26]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原告。
    [11:15:40]
  • [审判长]:
    车辆年检手续是谁在办理?
    [11:15:51]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我们去办理的。因为车辆所有权证书和行车本都是我们所有,杨先生在北京的居住证也交给我们了,所以车辆的所有手续都是我们在办理。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完税证明杨先生居住证,证明目的涉案车辆。庭后提交复印件。
    [11:16:06]
  • [审判长]:
    被告意见?
    [11:16:39]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完税证明杨先生居住证真实性无异议,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完税证明都是杨先生的名字,且车在杨先生名下。原告说其和第三人是朋友关系,我们有理由怀疑杨先生为了逃避债务,涉案车辆是杨先生在使用。
    [11:17:59]
  • [审判长]:
    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是否了解过杨诉的车辆存在争议?
    [11:18:38]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买卖合同案件杨先生出庭了。执行的时候都是我单方和法院联系,没有见过杨先生。
    [11:18:52]
  • [审判长]:
    双方有无补充证据事实?
    [11:19:23]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没有。
    [11:19: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没有。
    [11:19:45]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杨先生是否所有权,及对涉案车辆是否继续执行,发表辩论意见。
    [11:19:52]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第一,原告和第三人签订的车牌租赁协议,该协议并不符合合同法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合法有效。退一步讲,假设该协议无效,依照合同无效的情行也不能作出该车所有权归杨先生的结论。第二,根据物权法24条规定,船舶、飞行器、机动车变更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该条立法可以认定,车辆登记并不是确认车辆所有权的依据。而本案中被告胡女士只是对本案杨先生享有债权对该车辆不享有占有取得,因此被告胡女士无权依据该车辆未登记在原告名下,否认原告对该车的所有权。第三,原告庭下会对合议庭提出关于事实部分的问题,提供补充资料说明。
    [11:20:34]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第一,原告提交的证据3,原告已经确认364000是同一笔款,刷卡凭条上写的是民生银行,与安新县农村信用社矛盾。第二,租赁协议,是田女士明知自己不符合北京购车资格情况下,即使购买车辆不能办理登记手续,仍然和杨先生签订租赁协议是违法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申请机动车登记应该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来历证明,出厂证明和进购凭证,完税证明,其他凭证。所以机动车应该登记在所有人名下。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原告和第三人签订的租赁协议的行为过程机动车管理的损害公众利益,因此该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对该车是实际所有权人,其实际占有使用该涉案车辆。即使田女士能够举证证明其支付了购车款项,其不符合购车条件,即使是实际出资人,不能排除其和杨先生有其他的关系。原告应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向杨先生主张赔偿。
    [11:22:25]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陈述的法律依据不能认定车辆所有权的依据来使用。被告主张的原告与杨先生之间存在法律关系,有举证责任。
    [11:23:34]
  • [审判长]:
    是否同意调解?
    [11:24:35]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不同意。
    [11:24:48]
  • [审判长]:
    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工作。法庭辩论结束,现在进行最后陈述。
    [11:24:58]
  • [原告 原告代理人]:
    坚持诉讼请求。
    [11:25:40]
  •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坚持答辩意见。
    [11:25:49]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
    [11:25:59]
  • [主持人]:
    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
    [11:48:23]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1: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