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审判员

庭审组成人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网络直播员

庭审全景
3月25日14时,门头沟法院审理“未能如期签约致维权 索赔5倍定金款”案
  • [主持人]:
    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03:39]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未能如期签约致维权 索赔5倍定金款”案。原告何某诉称:2017年11月24日,原告何某与被告王某签订定金协议,约定一个月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何某向王某支付一万元定金。后何某与王某多次就租赁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因王某多次提出无礼要求,致使双方未能成功签订租赁合同。依据定金协议,王某应赔偿何某5倍定金,共计5万元。原告何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并要求被告王某赔偿人民币5万元。
    被告王某答辩称:被告王某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并无任何违约行为,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是由于双方未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所致,故我方同意解除定金协议,但是不同意赔偿何某5万元。
    [14:04:16]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田裴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黄聪聪担任法庭记录。
    [14:05:40]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4:06:45]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14:07:45]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4:08:18]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速裁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某与被告王某、邓某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
    [14:08:59]
  • [原告 原告方]:
    原告:何某,女,1977年10月出生,汉族,北京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未到庭)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某,北京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务。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某,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14:09:49]
  • [被告 被告方]:
    被告:王某,女,1955年4月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6号院。(未到庭)
    被告:邓某,男,1982年7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6号院。(未到庭)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邹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叶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未到庭)
    [14:10:39]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14:11:30]
  • [原告 原告方]:
    没有异议。
    [14:11:41]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14:11:52]
  • [被告 被告方]:
    没有异议。
    [14:12:02]
  • [审判员]:
    原、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田裴独任审判,本案由书记员黄聪聪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供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
    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
    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赋予的诉讼权利;
    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3)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双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4:12:21]
  • [原告 原告方]:
    听清了,不申请。
    [14:12:49]
  • [被告 被告方]:
    听清了,不申请。
    [14:12:56]
  • [审判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规定,各类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具体解释略)听清了吗?
    [14:13:09]
  • [原告 原告方]:
    听清了。
    [14:13:21]
  • [被告 被告方]:
    听清了。
    [14:13:35]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14:13:48]
  • [原告 原告方]: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均与起诉书一致。诉讼请求如下:1、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的租赁定金协议;2、判令被告赔偿人民币5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14:15:55]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答辩意见。
    [14:17:52]
  • [被告 被告方]:
    答辩意见同庭前谈话阶段陈述的一致。
    [14:18:04]
  • [审判员]: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下面由原告进行举证。
    [14:18:18]
  • [原告 原告方]:
    今天补交一份证人证言,证明我方已经提供了模板合同,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不签署,阻碍租赁合同的签订,故此我方不应承担责任。
    [14:18:29]
  • [被告 被告方]:
    证人未到庭,不符合法定形式,对这份证人证言的形式不认可。
    [14:18:44]
  • [原告 原告方]:
    我方补充提交了录音材料作为证据。
    [14:18:55]
  • [被告 被告方]:
    我方也补充提交了录音材料作为证据。
    [14:19:08]
  • [审判员]:
    双方质证对方提交的录音证据?
    [14:19:18]
  • [原告 原告方]:
    对录音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证明我方已经提供了模板合同,对方以各种理由拒不签署,阻碍租赁合同的签订,故此我方不应承担责任。
    [14:19:29]
  • [被告 被告方]:
    对证据三性没有异议,但是对原告的证明目的不认可。
    [14:19:42]
  • [审判员]:
    录音内容是第几次协商?
    [14:19:53]
  • [原告 原告方]:
    第三次。
    [14:20:02]
  • [被告 被告方]:
    第三次。
    [14:20:08]
  • [审判员]:
    原告对于被告提供的合同模板什么意见?是否与你方处的合同一致?
    [14:20:20]
  • [原告 原告方]:
    一致的。
    [14:20:31]
  • [被告 被告方]:
    一致的。
    [14:20:37]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提交的修改意见的内容有无异议?双方是否对该材料载明的内容进行过协商?
    [14:20:50]
  • [原告 原告方]:
    有异议,被告只是提出了修改意见,但是我方接受不了。
    [14:21:02]
  • [审判员]:
    庭前被告提交的了涉案房屋的权属证书,原告有无异议?
    [14:21:13]
  • [原告 原告方]:
    真实性认可,但是请被告解释一下,为什么房产证的地址与本案涉诉房屋不一致。
    [14:21:32]
  • [被告 被告方]:
    预售的时候是103、102,但是公安机关正式编号的时候变成了房产证上的名字。
    [14:21:44]
  • [审判员]:
    为何权属证书载明的房屋坐落与定金协议载明的不一致?
    [14:21:56]
  • [被告 被告方]:
    就是当时登记的时候名称进行了变化。
    [14:22:07]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认可权属证明载明的房屋即为双方租赁所涉房屋?
    [14:22:18]
  • [原告 原告方]:
    认可。
    [14:22:44]
  • [审判员]:
    被告庭后提交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
    [14:22:59]
  • [被告 被告方]:
    好的。
    [14:23:07]
  • [审判员]:
    原告是否还发表质证意见?
    [14:23:15]
  • [原告 原告方]:
    不发表质证意见,以法庭审查为准。
    [14:23:27]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交?
    [14:24:21]
  • [原告 原告方]:
    没有。
    [14:24:36]
  • [被告 被告方]:
    没有。
    [14:24:42]
  • [审判员]:
    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
    [14:24:57]
  • [原告 原告方]:
    好的。
    [14:25:07]
  • [被告 被告方]:
    好的。
    [14:25:13]
  • [审判员]:
    本案中,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亦同意解除合同,但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在原告解除权是否成立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双方是否同意先解除合同,就解除的后果由法院依法裁判?
    [14:25:30]
  • [原告 原告方]:
    同意。
    [14:25:49]
  • [被告 被告方]:
    同意。
    [14:25:55]
  • [审判员]:
    因双方在上次谈话时均同意解除合同,是否同意合同于上次谈话时解除?
    [14:26:06]
  • [原告 原告方]:
    同意。
    [14:26:18]
  • [被告 被告方]:
    同意。
    [14:26:25]
  • [审判员]:
    如果合同解除,为了一次性解决纠纷,被告是否同意在本案中一并返还一万元定金?
    [14:26:38]
  • [被告 被告方]:
    同意。
    [14:26:50]
  • [审判员]:
    双方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14:27:02]
  • [原告 原告方]:
    没有。
    [14:27:10]
  • [被告 被告方]:
    没有。
    [14:27:17]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14:27:27]
  • [原告 原告方]:
    没有。
    [14:27:37]
  • [被告 被告方]:
    没有。
    [14:27:44]
  • [审判员]:
    原被告双方各自的诉辩意见还有无补充?
    [14:27:54]
  • [原告 原告方]:
    没有。
    [14:28:04]
  • [被告 被告方]:
    没有。
    [14:28:10]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4:28:20]
  • [原告 原告方]:
    坚持诉讼请求。
    [14:28:30]
  • [审判员]:
    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14:28:45]
  • [被告 被告方]:
    现有证据可以充分证明,原被告双方就主合同的重要条款进行协商的时候就房屋租赁的押金违约赔偿以及是否可以对出租房屋进行结构性变化的内容未达成一致,因此导致最终租赁合同的主合同没有签署,对此原被告双方都没有违约情形,后被告在与原告协商不能的请款下,通过向原告方发送律师函要求其配合解除定金合同并提供收款账户,但原告方仍拒绝配合,因此被告方在涉案租赁过程中无违约事实,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4:28:59]
  • [审判员]:
    双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14:29:18]
  • [原告 原告方]:
    没有。
    [14:29:27]
  • [被告 被告方]:
    没有。
    [14:29:34]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各方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14:29:45]
  • [原告 原告方]:
    坚持诉讼请求。
    [14:29:54]
  • [被告 被告方]:
    坚持答辩意见。
    [14:30:05]
  • [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14:30:15]
  • [原告 原告方]:
    可以。赔偿3万块钱。
    [14:30:31]
  • [被告 被告方]:
    不同意。
    [14:30:40]
  • [审判员]:
    鉴于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较大,本院当庭不再调解,法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进行判决。
    [14:30:52]
  • [原告 原告方]:
    好的。
    [14:31:02]
  • [被告 被告方]:
    好的。
    [14:31:10]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4:31:20]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和赵思源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李沈京和黄聪聪,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4:39:43]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4: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