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3月25日9:15,顺义法院审理“称死者非员工且非工伤 起诉要求无需支付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死者非员工且非工伤 起诉要求无需支付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公司诉称:原告将农场租给了李某,李某雇佣刘某等人,刘某不接受原告的管理,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后刘某在中午休息时间,自己在宿舍内私用炭炉,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死亡并非工伤,因此原告不同意赔偿,且被告在事发后并未找过原告协商赔偿事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共计66万余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32:35]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4:11]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09:34:35]
  • [双方]:
    听清了。
    [09:34:43]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实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35:43]
  • [双方]:
    无异议。
    [09:36:03]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焦晓卫、陈婉龙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孙亚卿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申请回避的权利; 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的权利;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双方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09:36:10]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09:37:51]
  • [审判长 李秀文]:
    告知当事人,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是否听清?
    [09:38:02]
  • [双方]:
    听清了。
    [09:38:11]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
    [09:38:17]
  • [原告]:
    原告将农场租给了李某,李某雇佣刘某等人,刘某不接受原告的管理,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后刘某在中午休息时间,自己在宿舍内私用炭炉,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其死亡并非工伤,因此原告不同意赔偿,且被告在事发后并未找过原告协商赔偿事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共计66万余元。
    诉讼请求无变化。
    [09:38:33]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在起诉状所述的事实理由与事实不符,刘某经过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刘某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故刘某系因工死亡,应给予赔偿,认可仲裁裁决。
    [10:33:31]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质证。
    [10:33:51]
  • [原告]:
    民事判决书,证明原告与李某间存在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李某非我公司员工。李某承包我方土地用于自身的经营,这期间李某所雇用的王某等相关人员与我公司无关。刘某是王某雇的。李某自述将餐厅的全部事项承包给了王某,之后王某找的刘某等人。故刘某的死亡与我公司无关。在第一时间高某知情后进行了报案。
    证据出示完毕。
    [10:34:01]
  • [被告]:
    真实性认可,但关联性、证明目的均不认可。上述判决体现的是合同关系,判决效力及于判决所载双方跟本案被告没有效力,被告与刘某并不知晓原告与李某之间的关系,在刘某入职时,李某也未将原告与李某的关系告知刘某。且该判决是在李某缺席情况下看的,怎么会有李某自述的内容。已经有生效判决确认了原告与刘某间的劳动关系。
    [10:34:31]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质证。
    [10:34:52]
  • [被告]:
    证据1.工亡认定申请表及申请书、证据2.认定工伤决定书、证据3.工亡证证明刘某因工死亡。
    [10:35:14]
  • [原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对上述认定不服,因刘某非我公司员工,且又在休息时间私自将炭炉放在宿舍中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因此非工作时间因工死亡。
    [10:35:28]
  • [被告]:
    证据4.裁决书、证据5.民事判决书、证据6.民事判决书,证明刘某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
    [10:35:37]
  • [原告]:
    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对相关判决结果不服,双方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民事判决书中显示李某将餐厅承包给王某的表述。
    [10:36:02]
  • [被告]:
    证据7. 裁决书,证明本案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原告应给付刘某近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各项补偿。
    [10:36:23]
  • [被告]:
    真实性认可,我方已诉讼故裁决书不生效。
    [10:36:35]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陈述四被告及与刘某的关系
    [10:36:44]
  • [被告]:
    提交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及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上述四被告系刘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证据出示完毕。
    [10:36:51]
  • [原告]:
    真实性认可,对于孙某、孙某一的身份关系认可,但看不出刘某一与郑某系刘某的父母。
    [10:37:22]
  • [被告]:
    庭后提交刘某一与郑某系刘某的父母的证明。
    [10:38:09]
  • [审判长 李秀文]:
    限被告方庭后三日内向本院提交刘某一与郑某系刘某的父母的证明,逾期不提交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听清了吗?
    [10:38:24]
  • [被告]:
    听清了。
    [10:38:40]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是否均认可孙某一系孙某与刘某的婚生独子?
    [10:38:45]
  • [双方]:
    认可。
    [10:39:13]
  • [审判长 李秀文]:
    刘某在职时的月工资标准?
    [10:39:34]
  • [原告]:
    我方不知情。
    [10:39:45]
  • [被告]:
    (陈述工资标准)
    [10:39:53]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是否均认可刘某于某时间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
    [10:40:02]
  • [双方]:
    认可。
    [10:40:32]
  • [审判长 李秀文]:
    原告是否为刘某缴纳了社保?
    [10:40:38]
  • [原告]:
    没有。
    [10:40:45]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10:40:51]
  • [双方]:
    没有。
    [10:41:00]
  • [审判长 李秀文]: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0:41:06]
  • [双方]:
    坚持庭审意见。
    [10:41:15]
  • [审判长 李秀文]: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0:41:23]
  • [被告]:
    不同意调解。
    [10:41:32]
  • [审判长 李秀文]:
    鉴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0:41:38]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41:45]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41:50]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0:41:5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42:06]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