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4月15日9:15,顺义法院审理“称员工未交社保材料 诉求无需支付赔偿金”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称员工未交社保材料 诉求无需支付赔偿金”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公司诉称: 被告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主张因原告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书面向原告提出离职,要求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仲裁委最终裁决原告支付被告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500元。但是事实是被告拒绝提交缴纳社会保险所需材料导致原告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且原告并未收到被告所述的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系被告自2018年9月30日后未上班,应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500元。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10:24:23]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34:07]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10:34:18]
  • [双方]:
    听清了。
    [10:34:25]
  • [审判长 涂长江]:
    (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34:32]
  • [双方]:
    无异议。
    [10:35:54]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劳动争议案。现在开庭。
    上述案件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涂长江担任审判长、会同人民陪审员李芳、王淑蚕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韩悦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进行诉讼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0:36:04]
  • [双方]:
    听清了,不申请。
    [10:37:03]
  • [审判长 涂长江]:
    下面出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诸位劳动者的申诉请求作出的仲裁裁决。
    请诸位劳动者答复本院是否就前述仲裁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10:37:10]
  • [被告]:
    认可仲裁裁决结果,均未就仲裁裁决结果提起诉讼。
    [10:37:41]
  • [审判长 涂长江]:
    鉴于被告均未就仲裁裁决结果诉至法院,双方当事人对于前述仲裁裁决就诸位劳动者仲裁申诉请求中未予支持的部分不再存在争议,就仲裁裁决未支持劳动者申诉请求的部分,本院在本案中不再列入双方争议范围予以审理,双方是否听清了,双方有无异议?
    [10:37:58]
  • [双方]:
    听清了,没有异议。
    [10:38:18]
  • [审判长 涂长江]:
    原告未就仲裁裁决结果第一项即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提起诉讼,诸位劳动者就仲裁裁决结果未提起诉讼,双方就仲裁裁决结果确认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再存在争议,双方对于前述庭审总结有无异议?
    [10:38:26]
  • [双方]:
    没有异议。
    [10:39:53]
  • [审判长 涂长江]:
    下面请诸位劳动者陈述己方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辩意见。
    [10:40:05]
  • [被告]:
    诸位劳动者均认可仲裁裁决结果,要求原告按照仲裁裁决结果履行,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10:40:18]
  • [审判长 涂长江]:
    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减少重复陈述,本院依职权调取了诸位劳动者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申诉案件卷宗,包括诸位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诸位劳动者在仲裁审理阶段提交的机场通行证、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明细、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EMS邮件单据及其投递情况查询结果、仲裁庭审笔录、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
    在仲裁庭审中,双方就诸位劳动者提交的机场通行证、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明细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就前述没有争议的证据,双方有无补充意见发表?
    [10:40:33]
  • [双方]:
    没有补充意见发表,以仲裁庭审笔录记载为准。
    [10:40:56]
  • [审判长 涂长江]:
    请双方确认一下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诸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周期、工资发放途径。
    [10:41:03]
  • [被告]:
    每月月初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发放上上个月15日至上个月14日的工资。
    [10:41:16]
  • [原告]:
    通过银行发放,每月月初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发放上上个月15日至上个月14日的工资。
    [10:41:30]
  • [审判长 涂长江]:
    原告在起诉立案时向法庭提交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住所地为A地,法人代表人为汪某。
    经本院依职权查询,原告公司在公开的2017年度报告显示的企业通讯地址为A地;原告公司公开的2018年度报告显示的企业通讯地址为A地。
    下面请原告公司向法庭如实陈述,你公司是否在A地实际办公?
    [10:41:37]
  • [原告]:
    是在起诉书中所述地址办公,没有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办公。从注册地搬到现在实际办公地址的时间是2018年8月。
    [10:43:28]
  • [审判长 涂长江]:
    诸位劳动者向原告公司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的EMS邮件邮寄地址均为A地,收件人为汪某。
    原告公司在仲裁阶段以及在本案民事起诉状中均辩称己方未收到劳动者邮寄送达的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下面请原告公司就前述辩解是由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交证据。
    [10:44:18]
  • [原告]:
    被告提交的快递查询单足以证明签收人显示的是他人签收,不是汪某本人签收的,我方要求第三人快递单投递员出庭作证。
    [10:45:05]
  • [审判长 涂长江]:
    在原告公司与诸位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公司是否为诸位劳动者依法缴纳过各项社会保险?
    [10:45:20]
  • [原告]:
    确实没有交过社会保险。
    [10:45:38]
  • [被告]:
    对方所述属实。
    [10:45:46]
  • [审判长 涂长江]:
    原告公司在仲裁审理阶段辩称己方没有为诸位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原因是诸位劳动者拒不提交材料所致,原告公司就前述辩解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0:45:52]
  • [原告]:
    没有证据提交。
    [10:46:06]
  • [审判长 涂长江]:
    原告公司在民事起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主张己方项目结束后,主动为诸位劳动者提供多个工作岗位并且薪资待遇不变,但是诸位劳动者拒绝,原告公司就前述主张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10:46:11]
  • [原告]:
    没有证据提交。
    [10:46:32]
  • [被告]:
    不认可对方所述理由。
    [10:46:38]
  • [审判长 涂长江]:
    经庭前核对,仲裁裁决结果核算确认诸位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情况如下:
    (陈述工资情况)
    双方对于仲裁裁决审核确认的诸位劳动者的前述月平均工资数额有无异议?
    [10:46:44]
  • [双方]:
    没有异议。
    [10:47:09]
  • [审判长 涂长江]:
    双方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有无其它证据向法庭提交?
    [10:47:15]
  • [双方]:
    没有补充。没有证据提交。
    [10:47:28]
  • [审判长 涂长江]: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双方有无辩论意见。
    [10:47:39]
  • [原告]:
    我方没有收到十一个员工所谓的劳动关系告知书。从被告提交的快递查询单足以证明上面所写“他人收”,所以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我方不予支付。我公司在项目结束后主动为被告提供多个岗位,资金待遇不变,被被告拒绝。我方多次征求11员工的意见,11员工不答应,我方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但确实为被告提供多个岗位。
    [10:47:47]
  • [被告]:
    对方否认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但邮单所写的公司地址和电话号码均与年报相符。对方也没有提交相应证据。其余同答辩意见。
    [10:48:11]
  • [审判长 涂长江]: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能否协商解决,双方是否同意法庭主持调解?
    [10:48:20]
  • [双方]:
    不同意调解。
    [10:48:59]
  • [审判长 涂长江]:
    鉴于双方未能当庭达成调解意见,本案定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11时10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宣判,请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庭参加宣判。人民法院已经告知当事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期间和地点的,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领取裁判文书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人民法院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并在定期宣判前已经告知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将裁判文书送达给未到庭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了?
    [10:49:08]
  • [双方]:
    听清了。
    [10:49:31]
  • [审判长 涂长江]:
    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0:49:37]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49:45]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