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办公大楼

审判员与书记员

原告及委托代理人

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法庭全景
4月15日9时,密云法院审理“老人在邻居墙上书写表不满 受害人起诉要求道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王方晴,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
    今天我院审理的是“老人在邻居墙上书写表不满 受害人起诉要求道歉”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3:08]
  • [主持人]:
    下面我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张某诉称,张某与被告王某系前后院邻居,张某居前院。2018年11月,王某起诉张某,称张某拆除了一道小墙,导致王某的房屋受损无法正常居住,要求张某予以赔偿。随后,张某转而起诉王某,称王某在其门前过道上堆放石头,影响通行,要求王某清除石头。两起案件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王某清除堆放在张某门前的石头,驳回了王某要求张某赔偿房屋损失的诉讼请求。王某对案件结果不满,在张某房屋的山墙及想房后墙的白色墙壁上书写对张某的不满,张某多次劝阻无果,故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停止在房屋墙壁上继续书写,将墙壁恢复原貌,并当众道歉。
    [09:06:00]
  • [主持人]:
    下面我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姜某诉称,姜某与被告蔡某系前后院邻居,姜某居前院。2018年11月,蔡某起诉姜某,称姜某拆除了一道小墙,导致蔡某的房屋受损无法正常居住,要求姜某予以赔偿。随后,姜某转而起诉蔡某,称蔡某在其门前过道上堆放石头,影响通行,要求蔡某清除石头。两起案件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蔡某清除堆放在姜某门前的石头,驳回了蔡某要求姜某赔偿房屋损失的诉讼请求。蔡某对案件结果不满,在姜某房屋的山墙及想房后墙的白色墙壁上书写对姜某的不满,姜某多次劝阻无果,故姜某将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蔡某停止在房屋墙壁上继续书写,将墙壁恢复原貌,并当众道歉。
    [09:10:34]
  • [主持人]:
    现在庭审开始。
    [09:11:21]
  • [审判员]: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09:12:57]
  • [原告 被告]:
    无异议。
    [09:13:44]
  • [审判员]:
    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均无异议,经法庭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密云区人民法院今天在巨各庄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姜某良诉被告蔡某贵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审判员代祖勇独任审判,书记员赵菊担任法庭记录。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法庭纪律(略)。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09:15:32]
  • [原告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回避。
    [09:16:36]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09:16:54]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姜某林]:
    宣读起诉书(略)。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停止在原告山墙及厢房后墙墙面乱涂乱画,并将已经涂抹的部分重新粉刷以恢复墙面本色。2、请求判令被告蔡某贵此案够原告当众赔礼道歉。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放弃第二项诉讼请求。
    [09:18:40]
  • [审判员]:
    被告进行答辩。
    [09:19:58]
  • [被告 蔡某贵]:
    说我在原告墙上写字,说我侵犯他的权益了,我为什么在他墙上写字,是因为原告1968年的时候,没有建房批示,原告是在集体园子上建房,原告建房的地方是生产队土地,不是他自家的土地,生产队的土地是南北15米,东西25米,是我在1959年在生产对当干部的时候给刘某生批的宅基地。且原告不是占的2分5。
    [09:21:40]
  • [审判员]:
    被告方,你在原告墙上写字是什么时候。
    [09:23:01]
  • [被告 蔡某贵]:
    法庭判决完相邻关系纠纷以后写的。
    [09:24:22]
  • [审判员]:
    在墙上写的是什么内容。
    [09:25:40]
  • [被告 蔡某贵]:
    写的是法院判决不公正和判决我35元的诉讼费我不同意,且原告建房没有批示。
    [09:26:41]
  • [审判员]:
    被告方,你如果说对判决不服有意见,你可以通过上诉、申诉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对原告的宅基地多占了,你也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来反映解决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还要往原告墙上写字。
    [09:28:59]
  • [被告 蔡某贵]:
    法院让我们去找行政部门,我们正在找有关部门,我写这个字,是想让大家伙知道知道这事。
    [09:30:35]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09:31:57]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姜某林]:
    3张照片,民事判决书2份,贺某出具的出面证人证言一份。
    [09:33:21]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09:34:51]
  • [被告 蔡某贵]:
    照片认可,墙面上的字确实是我写的,证人证言不认可,贺某不会写字,判决书不认可,判决不公。
    [09:38:05]
  • [审判员]:
    被告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交。
    [09:39:26]
  • [被告 蔡某贵]:
    没有。
    [09:40:47]
  • [审判员]:
    刚才双方提到相邻关系纠纷,故本院依法调取了(2018)京0118民初12447号民事卷宗材料,主要包括民事起诉状、蔡某贵的村民建房用地审批表,原告姜某良的农村建房申请表、现场照片、庭审笔录,双方进行质证。
    [09:43:05]
  •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姜某林]:
    没有意见。
    [09:44:42]
  • [被告 蔡某贵]:
    原告的建房申请表是假的,我们这个批示是两页,原告方就只有一页,且原告方没有出示2017年的建房批示。
    [09:47:01]
  • [审判员]: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4月4日到现场进行了勘查,出示现场照片及现场勘验图,双方进行质证。
    [09:48:45]
  • [原告 被告]:
    没有意见。
    [09:49:00]
  • [审判员]:
    被告方,你主要是在原告的北正房西山墙以及厢房的西墙上写字,是否属实。
    [09:51:19]
  • [被告 蔡某贵]:
    确实是我写的字,主要是因为原告没有建房批示。
    [09:52:36]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09:54:56]
  • [原告 姜某良]:
    2018年12月11日判决,12月12日在被告在自己后墙上写字,12月13日在我们家西山墙及厢房后墙上写的,被告写的都是谎言,房子是1985年建的,2017年进行了翻建,现在批示还没有发下来。我建房有批示,没有批示不可能让我盖房。
    [09:55:14]
  • [被告 蔡某贵]:
    原告的1985年的建房批示是假的。
    [09:57:46]
  • [审判员]:
    如果原告方的房屋是违建,可以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是被告方,你们在原告方的后墙上写字不合适,能否给原告方恢复墙面。
    [10:00:11]
  • [被告 蔡某贵]:
    不能,他们建房没有批示,是违建,我们正在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10:02:35]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0:03:55]
  • [原告 姜某良]:
    坚持诉讼请求。
    [10:04:12]
  • [被告 蔡某贵]:
    坚持答辩意见。
    [10:06:42]
  • [审判员]:
    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查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10:08:01]
  • [主持人]:
    庭审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院案件的关注。
    [10:10:18]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