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直播员

法庭调查

法官庭审中

庭审现场
4月29日10:30,通州法院审理“称开出租被撞 司机要求赔偿” 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称开出租被撞 司机要求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11:10]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10:12:03]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10:12:49]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杨某,男,1985年8月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鹿某,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讷河市。
    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
    负责人:郭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姜某,该公司员工,住该公司。
    [10:16:18]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条、第134条、第161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杨某诉被告鹿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在开庭,被告保险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37条第2款、第160条的规定,由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金孝独任审理,书记员张依晴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9条、第50条、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四)进行辩论和请示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五)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六)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在法庭上,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是否听清?
    [10:16:52]
  • [原告]:
    听清了
    [10:17:23]
  • [被告]:
    听清了
    [10:17:30]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进行当庭陈述,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陈述进行中,一方陈述时,另一方不得打断他的发言。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或者口头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24:34]
  • [原告]:
    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误工费(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19日)共计1500元,车辆维修费2049元;
    诉讼请求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19年2月15日11时原被告在通州区京榆旧路白庙加油站前发生交通事故,通过交警处理事故为被告全责。
    [10:24:56]
  • [审判员]:
    发表答辩意见?
    [10:27:36]
  • [被告]:
    车辆维修费同意给付,保险公司已经给了,误工费也应该由保险公司负担。
    [10:27:48]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答辩的权利。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举证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举证。请原告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内容及要说明的问题。
    [10:28:07]
  • [原告]:
    证据1、交通事故认定书;
    证据2、修理费发票;
    证据3、劳动证明;
    证据4、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证据5、劳动合同
    [10:28:35]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质证
    [10:29:08]
  • [被告]:
    证据1.2.3.4.5均认可
    [10:29:20]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举证?
    [10:30:01]
  • [被告]:
    证据一驾驶证行驶证;证据二车辆保单。
    [10:30:12]
  • [审判员]:
    原告质证
    [10:30:32]
  • [原告]:
    证据均认可。
    [10:30:47]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举证质证的权利。下面进行法庭询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责任认定什么意见?原告工作情况?
    [10:31:12]
  • [原告]:
    以事故认定书为准。出租车司机,单班运营,每月收入大约3000元左右。
    [10:31:38]
  • [审判员]:
    公司对车辆维修情况如何处理?每月承包金和岗位补贴?
    [10:32:00]
  • [原告]:
    个人付钱,付完后我们找保险公司要。承包金4500元,岗位补贴1400元,向法庭提交承包服务合同。
    [10:32:20]
  • [被告]:
    认可该合同
    [10:32:42]
  • [审判员]:
    车辆维修情况?
    [10:33:19]
  • [原告]: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定损2049元,修车钱我自己先垫付了,保险公司没说维修费怎么支付给我。
    [10:33:34]
  • [被告]:
    保险公司说维修费已经给了。
    [10:33:48]
  • [审判员]:
    误工费怎么计算?
    [10:34:25]
  • [原告]:
    每天300元,按5日计算,我19号下午5点左右提车。
    [10:34:42]
  • [审判员]:
    误工费由保险公司支付的依据?
    [10:34:55]
  • [被告]:
    我自己觉得应该由保险公司支付。
    [10:35:05]
  • [审判员]:
    原告是否受伤?事发后双方是否和保险公司沟通?
    [10:35:21]
  • [原告]:
    没有。联系保险公司定损了,没有说其他赔偿情况。
    [10:35:37]
  • [被告]:
    保险了,之后没有沟通过。
    [10:35:55]
  • [审判员]:
    被告是否垫付相关费用?
    [10:36:16]
  • [原告]:
    没有
    [10:36:2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0:36:4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6:52]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37:03]
  • [审判员]:
    被告保险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其放弃了辩论的权利。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现在进行最后陈述,征询双方当事人最后意见。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
    [10:37:41]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37:57]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38:09]
  • [审判员]:
    鉴于保险公司未到庭、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等候听取法庭判决。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认为记录确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于庭下提出书面补正。现在休庭。
    [10:38:22]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办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0:40:11]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