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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9:30,二中院审理“诉称侵权 诉求赔偿”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诉称侵权 诉求赔偿”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09:31:29] - [主持人]:李某、王某诉称:自己与案外人郭某系“水稻直播膜下滴灌旱作栽培方法”专利发明人,新疆某水稻研究院与新疆某有限公司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于2012年11月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但是某报刊社主办的杂志,在没有核查事实的情况下,刊登了《陈某 世界首创“膜下滴灌水稻种植”》一文。该报道的主要内容存在严重错误。请求法院判令某报刊社、陈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删除报刊社官网上刊登的侵权文章;在杂志和报刊官网上对侵权文章中的不实内容进行澄清,并进行公开道歉;赔偿10 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维权律师费50 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报刊社停止对李某、王某的名誉权、荣誉权的侵害,在报刊社官网显著位置及发行的杂志上刊登澄清及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并向李某、王某赔礼道歉;报刊社赔偿李某、王某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维权律师费。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报刊社与李某、王某均不服提出上诉至二中院。
庭审现在开始,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32:01] - [书记员 陈雪]:现在宣布法庭规则:
一、审判人员入庭、退庭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二、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应关闭寻呼机及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
五、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在听到法槌声后,应当立即停止发言和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全体请坐。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09:32:29] - [审判长 刘慧慧]:现在开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的是李某、王某与某报刊社、陈某名誉权、荣誉权纠纷上诉一案。此案系李某、王某、某报刊社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207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我是这个案子的承办人刘慧慧,合议庭成员还有审判员白松、审判员王磊,法官助理张增彬,书记员陈雪担任庭审记录。
诉讼权利如下:
(一) 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 如期提交证据的权利;
(三) 有对对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
(四) 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五) 上诉人有承认、放弃诉讼请求的权利,被上诉人有进行答辩的权利;
(六) 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如下:
(一)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二) 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 如实陈述事实。
双方当事人对以上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听清了?对本案的合议庭成员是否申请回避?[09:35:51] - [各方当事人]:听清了,不申请回避。[09:36:52]
- [审判长 刘慧慧]:首先由上诉人一方陈述上诉请求及理由。[09:37:23]
- [上诉人 李某、王某]: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判决被上诉人陈某立即停止侵犯上诉人的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请求判决被上诉人陈某在某杂志和报刊社官网上对侵权文章中的不实内容进行澄清,并对上诉人进行公开道歉;请求法院将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变为:二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维权律师费50000元;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全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详见上诉状。[09:45:29] - [审判长 刘慧慧]:首先报社对一审判决的意见,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发表答辩意见。[09:46:55]
- [上诉人 某日报社]: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意见。涉案文章没有提及李某王某名字。也谈不上侵犯李某和王某的侵权。律师费问题,一审李某、王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律师费是新疆某研究院支付,既然律师费并非上诉人支付,因此一审判决我们支付律师费一万是错误的,所以我们请求驳回李某、王某的上诉请求。[09:47:10]
- [审判长 刘慧慧]:陈某进行答辩。[09:48:39]
- [被上诉人 陈某]:同意一审判决。不同意上诉人上诉理由。我们没有侵犯名誉权,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申报不是陈某个人申报,是单位推荐行为,不是陈某本人个人行为。[09:49:29]
- [审判长 刘慧慧]:报社陈述上述意见。[09:57:27]
- [上诉人 某日报社]:同上诉状。1、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2、请求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3、一审、二审诉讼费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详见上诉状。[09:57:40]
- [被上诉人 陈某]:没有经过本人核实确认。[10:00:34]
- [审判长 刘慧慧]:下面法庭调查,双方看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是否有异议?[10:00:58]
- [各方当事人]:一审查明事实没有异议。[10:01:11]
- [审判长 刘慧慧]:一审原告,你主张侵权文章载体和时间?[10:05:32]
- [上诉人 李某、王某]:杂志2005年第三期文章。报刊社的官网。时间是15.1.27。[10:05:46]
- [审判长 刘慧慧]:四个侵权事实都是侵犯了李某、王某两个人?[10:09:08]
- [上诉人 李某、王某]:对。[10:09:42]
- [审判长 刘慧慧]:报社,两篇文章采编依据?[10:09:56]
- [上诉人 某日报社]:材料是青年秘书处提供的。[10:10:12]
- [审判长 刘慧慧]:和陈某联系过吗?文章细节和陈某电话中交流了吗?[10:10:31]
- [上诉人 某日报社]:是陈某认可之后刊登的。
我们把稿件发给陈某看。发给青年秘书处,青年秘书处发给陈某。我们电话和陈沟通过。[10:10:54] - [被上诉人 陈某]:青年秘书处要求推荐的,某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写了人物事迹介绍材料。涉案文章没有和我沟通过细节。[10:11:29]
- [审判长 刘慧慧]:报社,可以提供涉案文章和陈的沟通的证据吗?[10:11:49]
- [上诉人 某日报社]:都是电话,而且时间比较长,没有保存证据。[10:12:03]
- [审判长 刘慧慧]:陈某,刚才原告陈述的,涉案文章侵权的几点陈述,标题你的意见?[10:12:19]
- [被上诉人 陈某]:人物事迹介绍材料没有涉及涉案文章标题内容。[10:12:40]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0:13:45]
- [审判长 刘慧慧]:标题是不是事实你什么意见?[10:13:47]
- [被上诉人 陈某]:是这个团队,不是陈某,是一个课题组一块。陈某是08年进入的课题组。[10:15:02]
- [审判长 刘慧慧]:进入课题组以后陈的身份?[10:15:26]
- [被上诉人 陈某]:课题组组长。[10:15:41]
- [上诉人 李某、王某]:不认可,我们一审提交的证据四和证据五是关于专利技术当时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成证书,后面有参与人的相应的技术职称和成果贡献和工作内容以及课题组身份有表述。[10:15:56]
- [审判长 刘慧慧]:表里可以看出组长吗?[10:16:27]
- [上诉人 李某、王某]:看不出。成果创造排在第四,只是实施人员。[10:16:44]
- [审判长 刘慧慧]:原告主张第三个实施,关于陈某汇报的事实你的意见?[10:22:30]
- [被上诉人 陈某]:当时陈是负责领导。具体汇报是陈安排李和王汇报的。[10:22:57]
- [审判长 刘慧慧]:第四个事实你什么意见?文章是陈某你提供的吗?[10:23:20]
- [被上诉人 陈某]:和陈个人没有关系,是单位。
不是。[10:23:39] - [上诉人 某日报社]:是青年秘书处提供的。[10:24:01]
- [审判长 刘慧慧]:涉案文章删除时间?[10:24:14]
- [上诉人 某日报社]:一审诉讼过程中。大概18年年中,具体时间记不清了。[10:24:29]
- [审判长 刘慧慧]:青年秘书处和陈你个人什么关系?[10:24:39]
- [被上诉人 陈某]:没有关系。[10:24:51]
- [审判长 刘慧慧]:你主张律师费证据委托代理协议和律师费发票?[10:25:23]
- [上诉人 李某、王某]:对。[10:25:36]
- [审判长 刘慧慧]:研究院什么性质单位?[10:25:51]
- [上诉人 李某、王某]:民办非企业。研究院也是专利权人。李某、王某是研究院主要人员,是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都是王某。[10:26:02]
- [审判长 刘慧慧]:各方事实部分是否还有补充?有无新证据提交?[10:28:24]
- [上诉人 李某、王某]:最早新疆某水稻研究院是专利权人我们诉讼时候也作为了原告,所以律师费他支付也是没有问题的。围绕的是同一个侵权事实。[10:28:37]
- [上诉人 某日报社]:没有补充。[10:29:03]
- [被上诉人 陈某]:没有补充。[10:29:18]
- [审判长 刘慧慧]:法庭调查结束,下面法庭辩论,刚才说过的就不要重复了,双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0:30:43]
- [上诉人 李某、王某]:同上诉和庭审意见。[10:31:00]
- [上诉人 某日报社]:同我上诉和答辩意见。[10:31:12]
- [被上诉人 陈某]:同庭审和答辩意见。[10:31:25]
- [审判长 刘慧慧]:最后陈述。[10:31:44]
- [上诉人 李某、王某]:坚持上诉请求。[10:32:07]
- [上诉人 某日报社]:坚持上诉意见。[10:32:24]
- [被上诉人 陈某]:坚持答辩意见。[10:32:38]
- [审判长 刘慧慧]: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各方是否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10:32:50]
- [上诉人 李某、王某]:不同意调解。[10:33:00]
- [上诉人 某日报社]:可以听听当事人的意见,我们再回去汇报。[10:33:15]
- [被上诉人 陈某]:不同意。[10:33:28]
- [审判长 刘慧慧]:鉴于当事人没有合适的调解方案,调解工作不再当庭进行,最终结果由合议庭成员研究后决定。今天庭审就到这里,二审法律文书按照当事人填写的地址确认书的地址邮寄。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签字。[10:33:41]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