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办公大楼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本案原告

被告及委托代理人

法庭全景
6月18日10时,密云法院审理“协定分期给付房款 未履行协议诉法院索要”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王方晴,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
    今天我院审理的是“协定分期给付房款 未履行协议诉法院索要”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03:27]
  • [主持人]:
    下面我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王某诉称,原告与被告付某1997年被判离婚,判决位于古北口某村某院内北正房3间归原告王某所有。2018年6月经古北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被告付某补偿原告王某11万元,房屋归被告付某所有。该11万元分三期给付,第一期于2018年农历12月28日前给付5万元,第二期于2019年农历12月28日前给付3万元,第三期于2020年农历12月28日前给付。现第一期还款日已过,被告付某仍未履行付款约定,故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付某给付第一期5万元。
    [10:08:16]
  • [审判员]:
    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10:41:30]
  • [原告 王某]:
    王某兰,女,1963年,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某村。
    [10:42:10]
  • [被告 付某]:
    付某利(精神残疾),男,1964年,汉族,农民,住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某村。
    [10:42:52]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肖某阁(付某利之妻),女,1972年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10:43:52]
  • [审判员]:
    宣布法庭纪律(略)
    原、被告对对方的出庭身份有无异议?
    [10:44:43]
  • [原告 被告]:
    无异议。
    [10:44:56]
  • [审判员]:
    本案经审查,原、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参加诉讼均表示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现在开庭。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太师屯第四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王某兰诉被告付某利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由审判员王雪独任审判,书记员张娇担任法庭记录。陈义建担任法官助理。原告王某兰与被告付某利到庭参加诉讼。
    [10:45:15]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45:39]
  • [原告 王某]: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1997年判决离婚,离婚时,人民法院判决位于故古北口镇某村某号院内北正房3间归原告所有。2018年6月,经古北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共同达成协议:该房屋归被告所有,由被告补偿原告房屋价款共计11万元,分三期给付。第一期被告于2018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之前给付王某兰5万元,第二期2019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之前给付王某兰3万元,第三期2020年农历腊月二十八之前给付王某兰3万元。现第一期还款日期已过,但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被告的行为已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此,要求被告给付第一期房款共计5万元。
    [10:45:50]
  • [主持人]:
    各位网友,网络缓慢有延迟,还请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院案件的关注。
    [10:54:48]
  • [原告 王某]:
    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给付原告第一期卖房款共计5万元。2、请求判令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11:13:47]
  • [审判员]:
    下面被告答辩。
    [11:13:55]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原告和被告之前是夫妻后来判决离婚的情况属实,后来双方调解达成协议是我们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签订的这个协议,当时付某利已经犯病了,协议是在付某利犯病的情况下签的,这个院里我们盖里平房,盖平房的时候受到原告的阻挠,因为原告阻挠,被告犯病了,是在犯病期间签字的,我们在派出所也报案了,我当时在旁边看着,但是我管不了,付某利他打我,当时调解的时候是在村委会,为了保证房子能盖起来,才签字的。
    [11:15:17]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当时2018年签协议的时候,我和付某利已经结婚了,我们当时为了把平房盖起来,就跟原告达成了协议,签定协议的过程我也在场,但是我管不了付某利。当时是在司法所调解的,村里人没有在。
    [11:15:57]
  • [审判员]:
    调解的人叫什么?
    [11:16:21]
  • [原告 王某]:
    姓任。
    [11:16:28]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那个房子也不值钱,现在我的房子已经盖起来了,原来她总是给我捣乱,我也没有批示,房子也没有办法继续盖。后来签定协议以后,我的房子就顺利的盖起来了,也顺利拿到了批示。
    [11:16:37]
  • [审判员]:
    刚才被告说的情况,原告认可吗?
    [11:16:52]
  • [原告 王某]:
    我们只认可是在司法所调解的,当时被告和被告的法定代理人都在,还有调解人员,当时也给我们录像了。
    [11:17:04]
  • [原告 王某]:
    他说被逼的我不认可,当时被告也没有犯病,我们当时说的也都挺好的,他们当时房基地批不下来,我卖给他了,他们急需房子,我也需要钱,我就把房子卖了,有司法所给我作证。房子卖了以后,宅基地就属于被告,如果没有卖之前,房子是我和被告共有的,宅基地就是我们共同使用的。签了协议以后,房子卖给了被告,宅基地才归他自己使,所以他才可以申请建房批示,后来被告才把房子盖起来的。
    [11:17:15]
  • [原告 王某]:
    在我们签订协议期间,被告是否犯病,还有是否会打肖某阁是他们的事,当时签协议的时候,付某利是清醒的,没有犯病。
    [11:17:33]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宅基地我当时已经批完了,也同意我盖平房了,当时我已经开始施工了,后来原告给我捣乱。
    [11:18:01]
  • [审判员]:
    你的平房的宅基地在11号院里吗?
    [11:18:11]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在。
    [11:18:20]
  • [审判员]:
    你盖的平房就是在11号,怎么能重复批?
    [11:18:29]
  • [被告 付某]:
    原来我的平房是漏的。
    [11:18:38]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当时就是批准我建房了。
    [11:18:47]
  • [审判员]:
    建房时间是什么时候?
    [11:19:02]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2018年5月左右,具体的我记不清楚了。当时原告去政府闹,她户口不在本村,村里批被告建房是没有问题的。
    [11:19:10]
  • [原告 王某]:
    我们现在说的问题就是还款的问题,而不是宅基地的问题。
    [11:19:2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11:19:39]
  • [原告 王某]:
    1、判决书2份。2、人民调解协议书复印件1份。
    [11:19:58]
  • [审判员]:
    被告看一下发表质证意见。
    [11:20:09]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判决书真实性认可。人民调解协议书真实性认可,但是效力不认可,因为是在付某利犯病期间签
    [11:20:47]
  • [被告 付某]:
    当时已经批完了,地基已经打完了。
    [11:20:57]
  • [审判员]:
    下面被告方向法庭提交证据。
    [11:21:08]
  • [被告 付某]:
    村民规划建房审批表,当时建的是东西厢房和南房。
    [11:21:18]
  • [审判员]:
    原告看一下发表质证意见。
    [11:21:30]
  • [原告 王某]:
    我们是把房子卖给他,他才批下来的。
    [11:21:39]
  • [审判员]:
    双方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11:21:48]
  • [原告 被告]:
    没有。
    [11:22:24]
  • [审判员]:
    现在主持给双方做一下调解,双方是否同意?
    [11:22:46]
  • [原告 被告]:
    同意。
    [11:24:07]
  • [审判员]:
    原告调解意见说一下
    [11:24:18]
  • [原告 王某]:
    5万块钱可以宽限到2019年12月18日,如果不给我,我再走其他途径。
    [11:24:28]
  • [审判员]:
    被告什么意见?
    [11:24:38]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肖某]:
    同意。
    [11:24:48]
  • [审判员]:
    诉讼费谁担?
    [11:24:58]
  • [原告 王某]:
    我自己负担。
    [11:25:14]
  • [审判员]: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被告付某利于2019年12月18日前给付原告王某兰第一期购房款5万元。
    案件受理费525元由原告王某兰负担(已交纳)。
    [11:25:22]
  • [审判员]:
    本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本调解协议不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依据,不影响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作出的处罚决定。双方是否听清?有无补充?
    [11:25:49]
  • [原告 被告]:
    听清了,没有补充。
    [11:26:04]
  • [审判员]:
    阅读笔录确认无误签字。
    [11:26:13]
  • [主持人]:
    庭审结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院案件的关注。
    [11:27:01]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