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法院外景

合议庭和书记员

原告方

被告方

直播现场

庭审全景
7月3日9:15,顺义法院审理“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工伤 单位要求按户籍地标准赔偿”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
    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卢晓伟,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
    即将开庭审理的是“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工伤 单位要求按户籍地标准赔偿”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本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图文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
    原告单位诉称:被告并非原告的职工,被告在工作中受伤,由于承包人逃避责任,原告出于人道主义曾为被告垫付过医疗费,但就此认定原告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另外,被告实际居住地的生活成本远低于北京市的标准,被告依据北京市的标准要求赔偿明显过高。被告曾以交通事故诉至法院,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现在被告又以工伤诉讼原告要求赔偿,明显对原告不公,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6万余元,且原告无需按月支付被告伤残津贴。
    [09:25:53]
  • [主持人]:
    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
    [09:49:41]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49:55]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
    [09:50:18]
  • [双方]:
    听清了。
    [09:50:51]
  • [审判长 李秀文]:
    (核对双方身份后)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09:50:58]
  • [双方]:
    无异议。
    [09:55:00]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本院审判员李秀文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何美珠、马德云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孙亚卿担任庭审记录。
    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
    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3)对争议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的权利;
    5)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
    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本院释明:本次庭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遵守法庭纪律,恪守司法礼仪,维护自身形象。
    原告、被告对于以上的权利义务及本院释明是否听清?
    [09:55:10]
  • [双方]:
    听清了。
    [10:05:35]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10:05:41]
  • [双方]:
    不申请。
    [10:05:49]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你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
    [10:05:56]
  • [原告]:
    被告并非原告的职工,被告在工作中受伤,由于承包人逃避责任,原告出于人道主义曾为被告垫付过医疗费,但就此认定原告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另外,被告实际居住地的生活成本远低于北京市的标准,被告依据北京市的标准要求赔偿明显过高。被告曾以交通事故诉至法院,获得了相应的赔偿,现在被告又以工伤诉讼原告要求赔偿,明显对原告不公,因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告无需支付被告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16万余元,且原告无需按月支付被告伤残津贴。
    [10:15:15]
  • [审判长 李秀文]:
    事实理由有无变更?
    [10:15:26]
  • [原告]:
    无变更。
    [10:20:07]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10:39:20]
  • [被告]:
    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可仲裁裁决结果。原告的诉求无事实法律依据。
    [10:39:34]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进行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出示证据,被告方质证。
    [10:39:52]
  • [原告]:
    没有证据。
    [10:40:06]
  • [审判长 李秀文]:
    下面由被告方出示证据,原告方质证。
    [10:40:12]
  • [被告]:
    证据1.单位企业信息,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
    [10:40:19]
  • [原告]:
    认可。
    [10:40:26]
  • [被告]:
    证据2.身份证复印件、监护人证明,证明被告的主体资格。
    [10:40:32]
  • [原告]:
    认可。
    [10:40:44]
  • [被告]:
    证据3.工伤证、工伤认定决定书,证明被告是工伤。
    [10:40:52]
  • [原告]:
    真实性认可,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也非工伤。
    [10:40:58]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的受伤时间2017年4月X日对吗?
    [10:41:05]
  • [双方]:
    对。
    [10:41:18]
  • [被告]:
    证据4.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
    [10:41:40]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是否认可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于2018年10月X日作出,第二次于2018年12月X日作出?
    [10:41:50]
  • [双方]:
    认可。
    [10:42:08]
  • [原告]:
    真实性认可,原告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被告也非工伤。而且被告是否需要护理应再次进行鉴定。
    [10:42:15]
  • [被告]:
    证据5.病历、诊断证明、诊断报告单,证明被告治疗住院天数为31天及住院经过。
    [10:42:22]
  • [原告]:
    真实性认可,住院天数认可。
    [10:42:31]
  • [审判长 李秀文]:
    公司方是否垫付过相关费用?
    [10:42:37]
  • [原告]:
    垫付过医疗费42000元,护理用品费291元。
    [10:42:45]
  • [被告]:
    认可,但仲裁裁决已将上述费用扣除。
    证据6.医疗费发票,证明被告就医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所剩原告应向我方支付的医疗费数额为34137.2元。
    [10:42:51]
  • [原告]:
    真实性认可,不同意支付,因被告与我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10:43:35]
  • [被告]:
    证据7.工资条,证明被告的工资发放情况。
    证据出示完毕。
    [10:43:42]
  • [原告]:
    真实性无法确认,即便是真的被告的月均工资也不足2000元。
    [10:43:49]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方主张的月平均工资多少?
    [10:43:58]
  • [被告]:
    月平均工资2000余元。
    [10:44:24]
  • [审判长 李秀文]:
    除2017年3月的外其他月工资均不足上述数额?
    [10:44:40]
  • [被告]:
    具体情况不清楚,可能存在缺勤的情况。
    [10:45:02]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的工作地点及岗位?
    [10:45:15]
  • [被告]:
    北京市顺义区,杂工。
    [10:45:31]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还有无证据提交?
    [10:45:45]
  • [双方]:
    没有了。
    [10:45:53]
  • [审判长 李秀文]:
    双方对事实部分还有无补充?
    [10:46:01]
  • [双方]:
    没有。
    [10:46:11]
  • [审判长 李秀文]:
    向双方出示民事卷宗,卷宗中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笔录及调解书,双方看一下发表意见。
    [10:46:17]
  • [原告]:
    对调解书、调解笔录真实性认可。但我方主张本案中应将交通事故中处理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予以扣除。
    [10:46:31]
  • [被告]:
    对卷宗无异议,不认可原告所述。我方主张的护理费已将交通事故案件中赔付的扣除,住院伙食补助费在交通事故中没有处理,被告没有从交通事故案件中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
    [10:46:38]
  • [审判长 李秀文]:
    向双方出示民事判决书,双方看一下发表意见。
    [10:46:47]
  • [双方]:
    无异议。
    [10:47:02]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是否针对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
    [10:47:09]
  • [被告]:
    没有。
    [10:47:21]
  • [审判长 李秀文]:
    被告有无父母、配偶、子女?
    [10:47:53]
  • [被告]:
    没有。
    [10:48:03]
  • [原告]:
    认可。
    [10:48:10]
  • [审判长 李秀文]: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0:48:15]
  • [原告]:
    坚持庭审意见及诉讼请求。
    [10:48:23]
  • [被告]:
    坚持庭审意见及答辩意见。
    [10:48:33]
  • [审判长 李秀文]: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0:48:39]
  • [原告]:
    50万。
    [10:48:48]
  • [被告]:
    180万。
    [10:48:57]
  • [审判长 李秀文]: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本庭不再当庭主持调解,下面进行最后陈述。
    [10:49:06]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10:49:23]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10:49:29]
  • [审判长 李秀文]:
    现在休庭,当事人阅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字。
    [10:49:36]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49:59]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各位网友参考。
    [10: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