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杨光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7月1日14时,海淀法院审理“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业务款 涉嫌犯罪被公诉”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4:10:4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4:11:11]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业务款 涉嫌犯罪被公诉”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11:24]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杨光。
    [14:11:37]
  • [主持人]:
    杨光,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14:11:52]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4:12:09]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郑某利用其担任北京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兼员工的便利,在与某集团下属负责物流站点建设的某贸易有限公司对接并开展实体站点店面租赁的过程中,谎称需要为物流站点垫付人民币135000元的定金,要求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向其转账,并伪造收据拖延归还时间,后又私自侵吞物流公司本应支付给某公司的服务费人民币3245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4:12:21]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4:12:36]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4:12:51]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4:13:12]
  • [审判长]:
    请坐,请值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4:16:34]
  • [审判长]:
    现在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
    [14:17:00]
  • [被告人]:
    郑某,男,1987年出生,汉族,河南省原阳县人,大专文化,北京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员工。
    [14:17:16]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涉嫌犯职务侵占一案。本法庭由审判员杨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方一鸣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符洪雪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娟出庭为郑某辩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及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被告人和辩护人,你们听明白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14:18:36]
  • [被告人]:
    不申请回避。
    [14:20:12]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4:20:30]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4:20:37]
  • [公诉人]:
    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间,被告人郑某利用其担任北京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兼员工的便利,在与某集团下属负责物流站点建设的某贸易有限公司对接并开展实体站点店面租赁的过程中,谎称需要为物流站点垫付人民币135000元的定金,要求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向其转账,并伪造收据拖延归还时间,后又私自侵吞物流公司本应支付给某公司的服务费人民币3245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请依法审判。
    [14:20:51]
  • [审判长]:
    被告人和辩护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们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14:21:23]
  • [被告人]:
    我认罪。
    [14:22:08]
  • [辩护人]:
    没意见。做罪轻辩护。
    [14:22:24]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22:43]
  • [公诉人]:
    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本案证据一并简要出示。宣读被告人郑某的供述和辩解、宣读证人王某的证言、出示公司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变更登记表、收据、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及微信转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房屋租赁合同、到案经过、身份证明。控方证据出示完毕。
    [14:23:11]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议?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是否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或勘验?
    [14:50:04]
  • [被告人]:
    没意见。没有证据。不申请。
    [14:52:34]
  • [辩护人]:
    意见同被告人。
    [14:52:58]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14:53:19]
  • [公诉人]: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是无误的。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被告人郑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本案的大部分赃款没有起获发还,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14:53:38]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14:54:23]
  • [被告人]:
    我认罪认罚。我愿意出来后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14:54:42]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14:55:03]
  • [辩护人]: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被告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只是家人现在没有能力帮其退赔,被告人表示愿意出来后弥补被害单位损失。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14:55:19]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14:55:51]
  • [被告人]:
    我作为公司股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认罪,请对我从轻处罚。
    [14:56:07]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法警带被告人退庭。
    [14:56:27]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4:56:5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5:02:34]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5:02:59]
  • [主持人]:
    感谢周宇航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大力支持。
    [15:03:13]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5:03:29]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5: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