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王利丹法官正在主持庭审

合议庭组成人员

原告正在陈述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

被告发表答辩意见

庭审现场全貌
7月8日9:30,海淀法院审理“称管闸爆裂致书画过水毁损 出租方被诉赔偿三百万”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0:01:28]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0:02:27]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称管闸爆裂致书画过水毁损 出租方被诉赔偿三百万”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02:37]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法官王利丹。
    [10:02:52]
  • [主持人]:
    王利丹,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法官。
    [10:03:07]
  • [主持人]:
    了解了法官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0:03:23]
  • [主持人]:
    原告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承租被告北京某大厦一层1-4间房屋用于办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土大厦内部工程冷凝管闸门破裂,水沿墙体涌入原告承租的办公室内,造成原告办公室内天花板浸透,墙体浸水,地板大面积积水,原告存放于保险柜内的书画作品严重过水毁损,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事故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损害赔偿事项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3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10:03:57]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0:04:06]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法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0:04:19]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0:04:35]
  • [审判长]:
    请坐。现在核实原被告身份信息。
    [10:04:59]
  • [原告]:
    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成霞,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10:05:34]
  • [被告]:
    北京某大厦,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先生,该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
    [10:21:38]
  • [审判长]:
    现在宣布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某(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某大厦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本院审判员王利丹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汤思淼担任法庭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请求,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并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调解。原告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反驳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以上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是否听清了?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10:22:33]
  • [原告]:
    不申请回避。
    [10:23:37]
  • [被告]:
    不申请回避。
    [10:23:50]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各自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主张的也要说明理由。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23:57]
  • [原告]:
    原告承租被告北京某大厦一层1-4间房屋用于办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土大厦内部工程冷凝管闸门破裂,水沿墙体涌入原告承租的办公室内,造成原告办公室内天花板浸透,墙体浸水,地板大面积积水,原告存放于保险柜内的书画作品严重过水毁损,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事故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损害赔偿事项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30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10:24:15]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10:24:30]
  • [被告]:
    1.原被告无合同、侵权关系,被告主体不适格,根据我方存档的租赁合同,中土大厦一层1—4房间是出租给个人的,不是原告单位,现该租赁合同仍有效,故不可能同一房间租赁两次,根据我方的租赁合同第十条约定,2013年11月9日开始中土大厦不再承担诉争房屋的维修等,2.漏水我方无赔偿责任,漏水之后我方对漏水情况检查,发现漏水区域并非是原来的管线系统,是房屋租赁人后期私自改线,改线区域破裂漏水,是他们自己修缮维修,根据租赁合同第16条约定,即使最后认定我方有部分责任,我方在太平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有保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3.原告对损害发生应承担责任,根据和李健租赁合同第9条约定,原告使用租赁房屋时没有查清场地的权属情况,胡乱使用,应承担责任,原告自述在房屋内存放了多副画作,但出现多次漏水之后原告没有对字画采取相应措施,没有移走,还将字画存放在房屋内,是重大过失,或者是故意,4.不同意赔偿300万,原告自己写的明细及照片证明其损失,但所有证据没有证明字画和漏水事件有关,没有证明字画和原告的权属关系,字画的实际价值和实际损失,原告主张300万损失无法律依据。
    [10:27:23]
  • [审判长]:
    原告方对自己的主张有无证据提交?
    [10:30:05]
  • [原告]:
    我方证据:1.我单位营业执照,2.我单位税务登记,3.中土大厦场地租用合同,没带原件,4.现场勘查记录,5.聚雅斋画室名人字画损失表,6.聚雅斋画室名人字画成本表,7.照片。
    [10:30:20]
  • [审判长]:
    被告方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有无反证?
    [10:36:05]
  • [被告]:
    我方质证意见:1.真实性认可,与本案无关,2.真实性认可,与本案无关,3.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异议,公章显示是中土大厦,但我方怀疑原告是伪造的,我方所有合同都要盖骑缝章,该合同明显没有,合同中相关信息和我方正常填写合同样式有区别,有些我方合同是不填写的,但该合同是填写的,合同2013年11月9日签署,原告成立晚于该签署日期,签署时的公章如何来的,诉争方法是我方和李某签署的合同,综上认为该合同是假的,4.该证据中很多重要信息没有,没有原被告的签字,综上不认可,5、6.是原告自己做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7.真实性关联性有异议。
    [10:36:27]
  • [审判长]:
    被告方对自己的主张有无证据提交?
    [10:37:52]
  • [被告]:
    证据1.租用合同,2.保险单、承包明细表、条款,证明不是在原告勘查记录中的保险公司投保的。
    [10:38:08]
  • [审判长]:
    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有无反证?
    [10:38:40]
  • [原告]:
    1.附件中要求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但该合同李某没有盖章,也都没有签字,不认可真实性,我方有正式合同,也都盖章了,2.不认可,与本案无关,我单位和太平保险公司无关系。
    [10:38:57]
  • [审判长]:
    现进行法庭询问。原告说明一下租赁情况?
    [10:39:34]
  • [原告]:
    我单位租赁的中土大厦一层1—4房间,有租赁合同,李某和我单位业务上没有直接的关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请李某代表我公司在北京办理相应事情,李某和被告签署的合同是预备要承租中土大厦一层1—4房间的合同,正式合同是我单位和被告签署的,李某先确认租赁这个房屋,之后是我单位正式签署的租赁合同,我单位签署的合同被告单位应替换掉李某的租赁合同;准备注册我单位的时候已经将公章刻好,在公安局备案。
    [10:39:50]
  • [审判长]:
    漏水原因?
    [10:41:04]
  • [原告]:
    承租房屋之后我方开始装修,就铺地板、粉刷墙面,装修过程中由装修队和被告单位项目部直接沟通将有问题的空调阀门和管道改造,改造之后2015年正常运转,我单位经营过程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转租第三方的情况,2015年8月之后发生渗水,我方向工程部做了报告,工程部先后来了三次维修,但没有查出真正原因,后大量渗水,我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向工程部提出维修申请,但其疏于管理,后空调管道裂了,导致漏水,地面被淹,大量漏水是2015年8月22日。
    [10:41:25]
  • [被告]:
    我方后调查管道铺到一个点,是原告装修需要接出的部分管道阀门破裂导致漏水,收到诉状后我方调查,我方工程部没有找到原告反映漏水、维修的记录,也有可能请工程师去看了,但没有报修,因为我方工程部维修要付款,2015年8月20日左右到8月底大量漏水被淹。
    [10:42:26]
  • [审判长]:
    原告主张向被告单位工程部反映漏水问题有无证据?
    [10:43:37]
  • [原告]:
    没有,打电话反映的。
    [10:44:08]
  • [审判长]:
    原告主张装修队和工程部直接沟通改造管道有无证据?
    [10:44:25]
  • [原告]:
    庭后找。
    [10:44:45]
  • [审判长]:
    原告主张损失?
    [10:45:16]
  • [原告]:
    详见损失表、成本表中记载的字画,共41副受损字画。损失及成本表中实售价总和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字画是画家存放在我单位,我单位负责帮画家售卖。
    [10:45:24]
  • [审判长]:
    被告,对原告受损字画数量及价格你方意见?
    [10:46:16]
  • [被告]:
    都不认可。
    [10:47:01]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10:47:12]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我司主体适格,被告应承担我司的损失。现在可以联系上阿特拉斯公司,能否出庭我司庭后联系答复法院。部分收条我方庭后向法庭提交。
    [11:19:46]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原告没有公司给其装修的书面材料,根据合同约定我方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且三次漏水后原告还将字画放地上。漏水的地方不是中央空调,是中央空调引过去的。我方现在没有另行出租,空置状态。
    [11:20:11]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陈述最后意见。
    [11:20:37]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我司没有将画作存心放地上,空调本身不漏水,是冷凝管阀门漏水,阀门是被告工程部装修的。
    [11:20:51]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施工是原告擅自加装改建使用伪劣材料漏水,维修义务在原告。
    [11:21:05]
  • [审判长]:
    根据相关法律,双方是否自愿同意本庭进行调解?
    [11:21:21]
  • [原告]:
    不同意。
    [11:22:27]
  • [被告]:
    不同意。
    [11:22:42]
  • [审判长]: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不再当庭组织调解,将依法判决。现在休庭,双方看笔录签字。
    [11:23:03]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
    [11:24:5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1:25:25]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赵思源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1:25:56]
  • [主持人]:
    感谢郑伟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人民法庭的大力支持。
    [11:26:09]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1:26:29]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