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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9:30,北京二中院审理“执行被终结 诉请追加人”案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北京二中院本次网上直播。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执行被终结 诉请追加人”案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参与!
二中院在执行石家庄某公司与北京龙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过程中,以石家庄某公司无执行线索向法院提供,且未发现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于2019年5月8日裁定终结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现石家庄某公司以北京嘉某公司系北京龙某公司唯一股东,且两公司财产并不独立为由,向法院申请追加北京嘉某公司为执行案件被执行人。[09:37:24] - [书记员 李鹏志]:请坐好,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听证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不准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传播庭审活动,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2、听证参与人应关闭移动电话等通信设备,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请再检查自己的通讯设备是否完全关闭。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听证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始听证。[09:39:10] - [审判长 贾奕良]:现在开始听证。首先核对听证参与人及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各方诉讼参与人及委托代理人对身份信息有无异议?[09:50:59] - [各方当事人]:无异议。[09:54:19]
- [审判长 贾奕良]:经核对,三方参与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参与听证。
本院受理的石家庄安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龙某公司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石家庄安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北京嘉某公司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贾奕良、詹同、姜高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我叫贾奕良,担任本案审判长,坐在我左侧的是审判员詹同,坐在我右侧的是审判员姜高华,听证会记录由书记员李鹏志、龙泽淼担任。对以上内容,各方是否听清?[09:54:44] - [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09:55:23]
- [审判长 贾奕良]:下面宣布听证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证参与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委托代理权;二、申请回避权;三、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四、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听证参与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时到庭的义务;二、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三、依法负有的举证责任;四、依法负有的其他义务。
以上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09:58:02] - [各方当事人]:听清楚了。[09:59:43]
- [审判长 贾奕良]: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10:00:02]
- [各方当事人]:不申请。[10:00:14]
- [审判长 贾奕良]: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申请人安某公司陈述你方的异议请求以及相关事实、理由。[10:00:28]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请求追加北京嘉某公司为我公司与北京龙某公司强制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2019)京02执恢65号裁定书裁定的387 034.1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付款责任。事实及理由: 我公司与北京龙某公司强制执行一案(2019)京02执122号,贵院已终结执行,后又出具(2019)京02执恢65号执行裁定书恢复执行,现出具(2019)京02执恢65之一号执行裁定书,再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北京嘉某公司系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唯一股东,且北京嘉某公司与北京龙某公司财产并不独立。此外,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具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因为在本案执行期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栾某更换为何某,栾某具有逃避司法限制高消费的行为。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请求追加北京嘉某公司为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10:00:48]
- [审判长 贾奕良]:现向各方当事人明示下,栾某是否具有逃避限制高消费行为不属于执行追加程序所审查范围。[10:02:05]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明白。[10:02:56]
- [审判长 贾奕良]:嘉某公司说下你方答辩意见。[10:03:09]
- [第三人北京嘉某公司]:我是被执行人龙某公司的股东,但我们财产是独立的,不同意申请人的追加申请。[10:03:26]
- [审判长 贾奕良]:龙某公司说下你方答辩意见。[10:03:42]
- [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不同意申请执行人的追加申请,我公司财产独立于嘉某公司财产。[10:04:01]
- [审判长 贾奕良]:申请人请出示你方证据材料。[10:04:35]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嘉某公司及龙某公司的工商信息。证明被执行人龙某公司及嘉某公司现在法定代表人都是是何某,且注册地址一致。龙某公司的股东是嘉某公司。[10:04:48]
- [审判长 贾奕良]:嘉某公司及龙某公司分别陈述质证意见。[10:05:34]
- [第三人北京嘉某公司]: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关联性不认可,该证据不能证明两公司财产不独立。且两公司的具体地址是不一样的,门牌号不一致。[10:05:52]
- [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同嘉某公司的质证意见一致。[10:06:06]
- [审判长 贾奕良]:嘉某公司是否有证据出示。[10:09:52]
- [第三人北京嘉某公司]:证据一,营业执照,证明我公司具体地址。证据二,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证明我公司有独立账户。证据三,审计报告,证明我公司跟龙某公司财产独立。[10:10:20]
- [审判长 贾奕良]:申请人针对上述证据陈述质证意见。[10:11:17]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上述证据不能证明两公司是独立的,相反是混同的。虽然经过审计,但财产还是混同的两个公司。债权达到五年以上即使财产不是混同的,但作为到期债权我还是可以追加嘉某公司为被执行人。[10:11:29]
- [审判长 贾奕良]:龙某公司是否有证据出示。[10:11:48]
- [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证据一,营业执照,证明我公司是合法注册。证据二,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证明我公司有独立账户。证据三17年审计报告,证据四,18年审计报告,两份证据都证明我公司是独立的财产,跟嘉某公司无关。[10:12:02]
- [审判长 贾奕良]:申请人说下你方的质证意见。[10:12:21]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两公司的财产混同,审计报告是统一人填写的,对真实性存疑。[10:12:39]
- [审判长 贾奕良]:各方还有证据提交吗。[10:13:04]
- [各方当事人]:没有。[10:13:23]
- [审判长 贾奕良]:下面进行法庭调查,被执行人说下现在案件执行情况,是否已经执行完毕。[10:15:46]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没有执行完毕,被执行人未履行一分钱。[10:15:58]
- [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我公司现经营困难,会尽快履行。[10:16:12]
- [审判长 贾奕良]:为何两次终本执行。[10:16:24]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第一次是达成和解,第二次是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10:16:36]
- [审判长 贾奕良]: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各方陈述辩论意见。[10:16:54]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龙某公司2011年成立,但现只提交两份审计报告,该报告可能是后期补的。且对方两公司代理人是同一人,也能说明是财产混同。[10:18:50]
- [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2018年5月9日后我公司才是一人有限公司,请法庭注意该时间节点。且民司法没有规定说股东跟公司不可以委托同一代理人。[10:19:07]
- [第三人北京嘉某公司]:同龙某公司意见。[10:19:21]
- [审判长 贾奕良]:各方进行最后陈述。[10:19:37]
- [申请执行人石家庄安某公司]:坚持我方追加申请。[10:19:48]
- [被执行人北京龙某公司]:坚持我方答辩意见。[10:20:00]
- [第三人北京嘉某公司]:坚持我方答辩意见。[10:20:13]
- [审判长 贾奕良]:听证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及意见。听证会后,合议庭将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经集体评议作出裁定。今天的听证会到此结束,请各方认真阅读听证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听证会到此结束。[10:20:25]
- [主持人]:今天的网络直播到此结束,感谢网友关注,再见。[10:20:44]
- [声明]:此记录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21:18]